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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民族自治特点 扎实做好人大工作
2014年第11期 —— 调查研究 作者:◆ 文/王功平

    近年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促进了长阳经济社会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民族立法是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一项重要权利。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是全国120个民族自治县(旗)之一,1984年成立以来,先后制定、修改、废止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27件,其中,修改11件,废止2件,现存有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5件,民族立法数量和质量均处于领先位次,立法经验得到全国人大民委的高度肯定。

  围绕生态环境开展立法。为了保护自然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长阳制定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极大地保护和改善了自治县的生态环境,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促进了自治县的可持续发展。

  围绕土家文化开展立法。长阳是巴人故里,土家发祥地。为使民族民间文化得到保护和传承,长阳制定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明确将民间故事等口述文学,山歌、南曲等传统音乐,撒叶儿荷、花鼓子等传统舞蹈,渔猎、农耕等传统习俗,白虎神、向王天子等民族信仰等优秀的传统文化列入保护范围。该条例施行以来,土家族撒叶儿嗬、都镇湾故事、薅草锣鼓(长阳山歌)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长阳南曲、长阳山歌、廪君传说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010年长阳被国家文化部再次审核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围绕民生开展立法。一是针对农村看病难、农民因病致贫返贫等问题,1991年长阳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条例实施以来,2009年“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发端长阳”被评为湖北省60张“荆楚名片”之一。二是通过制定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县人口呈现出“低出生、低死亡、低自然增长率、高计划生育率”的良好态势。长阳先后荣获“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全省计划生育先进县”、“全省生育文明建设先进县”。三是出台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结合自治县高山反季节蔬菜产业的产销实际,规定禁止在高山蔬菜产区经营、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并设立了相应罚则。四是针对我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占全县总人口数的17.07%,明显高于全国13.3%和湖北省10.1%实际,2012年制定了全国首部县级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有效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

  长阳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健全监督工作机制,着力提升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

  加强对政府行政执法的监督。在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中,重点放在执法部门对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在执法检查结束后,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的形式向政府提出建议和意见,如对土地管理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执法检查中,把重点放在了土地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民族地区优惠政策落实、环保设施建设、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等方面,向县政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加强对政府的工作监督。根据县委提出的打造健康食品、矿业、清洁能源、生态文化旅游等四个百亿产业集群的战略目标,重点审议了政府关于招商引进、交通、旅游、房地产开发建设等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强化了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对重点工业企业、水电开发等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集中视察,就有关问题向政府提出建议。

  加强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近年来,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劳动就业和再就业、学前教育等专项工作报告,并有针对性地开展视察,突出解决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一批热点难点问题。政府通过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助学启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城乡贫困群众救助和计划生育民福等“实事工程”,不断完善社会保障网络,极大地改善了民生。

  加强监督工作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若干规定》、《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联系办法》、《自治县人大常委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不仅规范了监督行为,也增强了监督权威和监督效力。结合自治县实际出台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规定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实行“双测评”,即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对专项报告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都要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通过加强活动阵地建设、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强化代表服务保障等形式,进一步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加强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按照“有利组织,方便活动”的原则,将全县四级人大代表混合编成52个代表小组。各代表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召集、组织本小组的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集中学习、调研等活动,各代表小组坚持每季度开展活动一次。

  创建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室。制定了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暂行办法,对代表联系选民的内容、形式、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程序、接受选民监督、为选民办实事等方面做了明确要求。加强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村组干部中的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不低于50个选民户,县、镇干部中的人大代表重点联系10个选民户,通过重点联系户的中心辐射作用,及时向人大代表反映收集其他选民的意见和建议。

  构建代表服务平台。制定了《关于许可对自治县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和实施刑事审判的暂行办法》,规范了对人大代表采取的逮捕、刑事拘留、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和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的许可程序,进一步保障了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加强建议督办,将每年8月确定为“建议督办月”,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代表重点建议,在督办中发现承办单位对建议不重视、不负责任、敷衍塞责,到期不回复不办理的,由县政府督查室编发《政府督查通报》,大大促进了代表建议办理实效。                

                                     (作者系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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