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详情页面 

加强同代表的联系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2014年第5期 —— 调查研究 作者: ◆ 文/杨想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这对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常委会做好联系代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如何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更好地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荆门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深入思考,采取了一些具有创新意义的做法,增强了代表工作的实效。

       一、认清重要意义,增强联系代表的自觉性

  首先,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决定了人大常委会加强同代表联系的重要性。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肩负着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职责,代表的作用发挥得好不好,直接影响人民当家作主的效果。只有认清代表所享有的崇高政治地位,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才能增强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的自觉性。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实质也是对代表履行职责的一种保障。其次,加强同代表的联系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联系本级人大代表;代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同本级人大代表保持联系,扩大代表对本级人大常委会活动的参与。这表明,人大常委会有义务帮助或协助代表开展工作,为其执行代表职务创造良好条件。因此,人大常委会必须把联系代表作为基础工作来抓,通过加强同代表的联系,使代表更好地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否则,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再次,加强同代表的联系是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需要。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又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密切同代表的联系,就是要把人大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起来,使民情民意能够及时上传,保证人民的意志通过代表机关得以实现。因此,要提高联系代表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把密切同代表的联系,热情为代表履职服务,作为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来抓。

       二、健全联系机制,加强常委会同代表密切联系

  联系代表不是权宜之计,而应是长期的自觉行动。实践中,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了常委会同代表联系的有效机制,使联系代表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一是健全定期走访市人大代表制度。每年8月底至9月上旬,主任会议成员分别带队分片走访每位市人大代表,收集代表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将代表反映的意见归纳整理形成走访情况综合材料,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向市政府通报走访情况。市政府按照责任分工,要求相关部门认真解决代表反映的实际问题,并将整改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印发全体市人大代表,做到事事有交待。二是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制度。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联系市人大代表不少于5名,联系不少于4次,重点联系生产一线的基层代表、专业技术和专家代表、企业家等代表。通过面对面,心贴心,结成对子,保持经常性联系,便于沟通思想,联络感情,有利于提高人大调研质量和水平。三是健全各工委对口联系市人大代表制度。常委会各工委根据行业特点与代表建立固定联系网络,各工委开展活动邀请代表参加,闭会期间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工委向常委会转达,使代表与各工委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沟通。四是开通市人大代表建言绿色通道。开通代表建言“直通车”,方便代表通过网络、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直接向常委会反映情况,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及时向“一府两院”交办,并将办理结果向代表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五是健全主任会议成员和各工委主任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制度。按照常委会的要求,闭会期间,主任会议成员和各工委主任都要率先垂范,以普通代表身份带头亲自参加所在选区代表小组的活动,提高了活动参与率,促进了活动开展,激发了代表履职热情,密切了常委会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六是建立主任会议成员和各工委主任固定联系代表小组制度。主任会议成员和工委主任每人固定联系12个代表小组,积极主动参加并指导所联系的代表小组活动,建立示范代表小组,推进代表活动正常开展,促进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七是建立主任会议成员定期接待代表来访制度。每位主任会议成员每月安排一天时间接待代表,认真倾听代表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督促有关国家机关解决来访代表反映的问题。

       三、创新联系方式,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

  在联系代表过程中,注重采取生动活泼的方式,吸引代表踊跃参与常委会各项活动,让代表更好地监督常委会的工作。一是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不断增加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数,每次常委会会议邀请10名代表列席,在五年任期内让所有市人大代表至少都能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并让代表就会议内容发表意见和建议。二是扩大代表对监督工作的参与。常委会开展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邀请相关代表参加;开展专项工作评议,邀请相关代表参加工作评议调查、视察和测评表决。三是扩大代表对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参与。常委会讨论决定事关全市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注重及时向市人大代表通报情况,广泛征求代表意见,推进了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四是扩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参与。常委会督办代表建议时,注重加强与提出建议的市人大代表的沟通,通过邀请代表参加督办会议、调研、座谈等形式,深入听取代表意见,提高建议办理实效;对常委会确定的代表重点建议实行副市长领办、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相关部门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对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时,邀请领衔提出建议的代表参加投票表决,建议办理满意不满意由代表“说了算”。五是组织开展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常委会每年选取在全市影响较大、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重大案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组织市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审理民商事、刑事、行政、劳动争议等案件,把人大监督的会场搬到了司法庭审现场。旁听庭审以来,凡有人大代表听审的案件,当庭宣判率和调解率高,且没有上诉和涉法上访案件。

       四、明确工作定位,搞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

  人大常委会是权力机关、代表机关、工作机关,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法律对自身工作性质和工作任务的定位,努力在服务代表中加强同代表的联系。一是为提升代表素质服务。代表素质如何,不仅直接影响代表作用的发挥,而且直接关系到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权力的水平。换届以来,常委会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初任培训、履职培训、专题培训,协助代表全面熟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掌握履行代表职务所需的法律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代表素质。二是为代表知情知政服务。大多数人大代表工作在不同的岗位和战线,因受客观条件的限制,掌握全局情况难免有一定困难,常委会及各工作部门千方百计为代表知情知政搞好服务。比如,根据需要,举办形势报告会和法律知识讲座;组织代表参观学习,协助代表小组安排视察、调查活动,常委会的重要工作安排和重大活动向代表通报,为代表寄送《中国人大》、《楚天主人》、《人民代表报》、《常委会公报》等学习资料,使代表更多地了解和掌握情况;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如交通工具、通讯、食宿及必要的时间、活动经费等等。三是为代表行使职权提供服务。比如,人大会议前由常委会办事机构将人大会议议程草案,人大常委会、本级政府工作报告等文件草稿提前印发代表征求意见,为代表在会上审议发表意见做好准备;并为代表在人大会议上提出议案建议提供有关材料和咨询指导。

       (作者系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期刊阅览 | 网上投稿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楚天主人杂志社     鄂ICP备13016411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16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