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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之“花” 结出监督之“果” ——黄梅县人大常委会评议金融部门实践与体会
2014年第5期 —— 监督广角 作者:◆ 文•图/李涛

       为进一步创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构建合作共赢的银企关系,努力开创银企合作新局面。年前,黄梅县人大常委会在总结过去评议成功经验和作法的基础上,创新方法,组织开展了对县信用联社、县农行、县建行、县农发行、县工行、县邮政储蓄银行、县中行七家县直金融部门的工作评议。这次评议时间跨度长、震动大、效果好,评议监督结出了丰硕之果,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一、坚持“三个原则”,注重增强人大评议实效

  组织开展对七家金融部门进行工作评议,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也是该县人大工作的创举。评议有利于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为了确保这次评议取得实效,县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评议方向,始终坚持“三个原则”,确保整个评议工作有序推进。

  坚持党的领导原则。评议工作是一项法律性、程序性、严肃性、系统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组织评议前,县人大常委会科学制订评议方案,及时向县委请示,积极争取县委重视和支持;评议中,每一个环节主动向县委汇报,使县委及时了解各个阶段的工作情况,帮助解决评议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评议结束后,及时将评议结果向县委报告,确保整个评议工作始终在县委的领导下。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只有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到举事有据,议事有理,不回避矛盾,不淡化问题,作出正确评价,才能使评议工作真正发挥监督、支持、激励作用,真正成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成为推进发展的重要举措。在整个评议过程中,常委会不划框框,不定调子,不违法规,坚持一个方案管全面、一套专班负总责、一把尺子量到底、一条规矩定始终,自始至终体现了实事求是和公正、公开、阳光、透明原则,使评议结果真实可靠,既得到了被评单位的一致信服,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片赞誉。

  坚持讲求实效原则。评议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在讨论年度工作要点,确定开展工作评议时,就一致认为,人大开展工作评议必须融入全县发展大局,必须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真正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基于这种认识,常委会在确定评议对象的选择上,既不追求“轰动效应”,贪多求全,也不采取随机抽取的办法来确定评议对象,而是从解决阻碍经济发展的问题入手,从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入手,选择承担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较多的7家金融部门作为评议对象,旨在通过评议,有效建立银行和企业之间的联系通道,使银行更好地把握全县企业经营状况,提高支持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企业也更多地了解银行融资需求和操作程序,更有效地争取银行支持,实现银企共同发展。另外,在调查考核方式上,既“面对面”地听取评议对象的工作报告,又“背靠背”地听取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反映。特别是对反映突出的问题,尽量核实真伪,确保公道准确,防止片面偏颇。在此基础上,形成专题调查考核报告,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建议,为评议大会集中审议测评打下基础。

  二、坚持“四轮驱动”,促进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选择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而又属于垂直管理的金融部门作为评议对象,通过“四轮驱动”,让评议活动融入发展大局之中。

  组织推动。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常委会主任任组长的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评议办公室,全面负责评议活动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金融部门的特点和实际,制定了《黄梅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直金融部门工作评议的方案》。评议方案广泛征求金融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突出“实际、实用、实效”的总体原则,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评议方案把金融部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县重点工程作为核心,比分占到50%。存贷比、金融产品创新及网点设置、金融服务、履行社会责任分别占20%10%10%10%。同时根据评议方案,制定了对金融部门工作评议的“七评活动细则”和“评议计分办法”,并坚持一个考核专班,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考核标准的统一性。

  宣传发动。评议对象确定后,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了被评单位负责人见面会,并在电视上发布评议公告,发动被评单位和社会群众广泛参与,营造了强大的舆论声势。评议之初,组织专班深入被评单位进行督办检查,要求各评议单位在拓展宣传的广度、深度和密度上下功夫,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舆论宣传工作;同时设立热线电话和征求意见箱,征求社会各界对被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评议过程中,积极邀请电视台记者参与,及时向外公布评议活动的动态与进程。评议之后,及时发布评议结果,并要求各被评单位负责人在电视台作郑重整改承诺,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扩大了社会影响,增强了评议实效。

  多方联动。县人大常委会以人大代表为评议活动主体,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优势、动员人大代表参与的同时,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充分调动各界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在帮评时,召开全县规模以上企业法人座谈会,听取对被评单位意见;在测评时,发挥统计部门优势,在全县对被评议单位进行抽样问卷测评;在考评时,组织金融办、银监局、经信局、人行、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等单位及人大代表共同参与;在集中评议时,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领导、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部分县人大代表等160余人参与,形成了评议活动的“大合唱”。

  整改促动。评议是手段,整改是目的。常委会始终把抓好整改、提高实效作为评议工作的重中之重。评议活动结束后,常委会还将对七家被评单位跟踪督办一年,每季督办检查一次,进行通报;平时不定期进行督查,跟踪督办,确保各被评单位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增强评议工作的权威性、实效性。

       三、坚持“七个环节”,确保评议公正规范

  评议过程包括思想准备、宣传发动、调查了解、督促整改等各个环节,它是检查被评单位履职情况、发现问题、提出评议意见、改进和推动评议单位工作的重要过程。此次评议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严把程序关,规范操作流程,把握重点环节,坚持“七评七不”,让民主评议科学运行在阳光之下,为评议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自评不走过场。以各金融机构为单位召开自评大会,主要负责人作自评报告,本单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参加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自始至终参与各被评单位的自评,现场指导督办。各被评单位对照考评标准,自我评估打分。

  互评不讲情面。召开互评会议,七家单位进行互相评议打分,现场公布结果。彼此不唱赞歌,不讲情面,实事求是指出成绩和不足。

  帮评不带成见。专题召开全县规模以上企业法人座谈会,邀请50家规模企业代表,由七家被评单位负责人汇报各自对实体经济信贷支持及利率执行情况,各参会企业代表不带成见,对各家单位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投票测评。

  测评不留空白。由县城乡调查队围绕存贷款业务、窗口服务、理财产品销售、客户投诉处理、行业作风等方面情况,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城乡居民、县直机关财务人员、乡镇各界人士发放调查问卷1200份,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最终收回有效问卷1027份,并按问卷调查情况进行统计测评打分。

  考评不讲照顾。从有关单位抽调业务人员组成考核专班,上门对七家单位进行考评,调阅资料,考核实绩,对照评分标准打分,并按真实情况写出综合考评报告。考评坚持一套专班、一个标准、一把尺度量到底的原则,以实绩为依据,用数据说话,逐项逐条量化打分。

  集中评议不存顾虑。组织县人大代表及相关部门、乡镇负责人召开集中评议大会,县评议考核办对金融部门评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如实通报。参会的代表及各单位负责人根据评议工作结果报告,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投票,既不敷衍塞责、草率从事,更不以私心打击报复。

总评不搞一团和气。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对县直金融部门工作评议结果的决定,形成人大评议工作结果。改变了过去只评优、不评劣的作法,最终评选出三个满意单位,三个基本满意单位,一个不满意单位,并将评议结果在电视台公布,通报各评议单位及其上级主管行社和全县各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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