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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推进 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的建议
2013年第6期 —— 代表天地 作者:

 

  建议人:卢国祥(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案由:城市群是经济社会发展最活跃的地区,是城镇化发展的高级形态。我国已形成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三大人口经济集聚程度较高的城市群,有力地带动了东部沿海地区发展,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增长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发展战略重点相应调整,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有必要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长江中游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经济发展区。位于该地区的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四省总面积70.42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46亿,经济总量7.46万亿元。长江中游地区是我国城镇化发展相对较快的地区,已形成以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皖江城市带为主体的城市集群。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在国家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中,长江中游城市群是重要的节点区域。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科学规划城市群规模和布局”。长江中游城市群承东启西,接南转北,区位条件优越。《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将长江中游地区列入“国家层面的重点开发区域”,并提出该区域要“逐步成为支撑全国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的增长极”。

  在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中,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主战场。长江中游城市群人口密集、市场广阔、产业基础较好。近年来,以外向型经济为主导的沿海城市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发展速度相对放缓,而以内生型经济为主导的武汉、长沙、合肥、南昌等长江中游城市,经济保持两位数高增长,综合实力大幅提升,最具成为我国新的重要增长极的良好态势和巨大潜力。

  在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长江中游城市群是强大引擎。长江中游城市群科教优势突出,仅武汉、长沙、合肥、南昌4个省会城市就有高校240所,其中“211”和“985”高校13所,有国家实验室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36个,两院院士176名。国家批准4个省会城市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批准建设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表明该地区在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在国家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中,长江中游城市群是重要载体。从湖北宜昌到安徽马鞍山的长江中游地区,涵盖了37个地级以上城市,城镇化水平较高。

  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建设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201212月,时任副总理的李克强在九江市召开的区域改革与发展座谈会上强调,先沿海兴旺起来、再沿江加快发展,梯度推进。目前,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发展已经实质性推进。20122月,湘鄂赣三省成功举办会商会,共同签署了《加快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战略合作协议》。今年2月,武汉、长沙、合肥、南昌4个省会城市在武汉召开首届会商会,签署了《长江中游城市群暨长沙、合肥、南昌、武汉战略合作协议(武汉共识)》,协议提出长江中游城市群崛起成为综合实力强大的“中三角”,打造我国经济增长第四极和世界级城市群。

  建议:为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发展步伐,建议国家像支持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三大城市群一样,尽快将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培育中国经济增长第四极。1、将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纳入国家正在制定的《全国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建立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2、加大城市群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促进区域交通一体化。大力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高速铁路网、城际铁路网、高速公路网和航空客运网的建设。尽快研究建设武汉——九江、九江——合肥、长沙——南昌等城际铁路和武汉——合肥高铁改造,在武汉、长沙、合肥、南昌四省会城市建设铁路大型互乘站,形成环状快速铁路网,构建四市互达2小时经济圈。加大对长江航道“畅中游”、江淮运河工程的支持力度,形成以武汉为枢纽港,长沙、合肥、南昌为内河航运中心的长江中游航运网络。3、支持城市群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强化区域合作发展的产业支撑。在武汉、长沙、合肥、南昌开展扩大内需长效机制试点,在以上四城市更多布局全国性内需市场要素配置功能,指导支持四城市在财政、税收、土地管理等方面开展试点。在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布局上向长江中游城市群倾斜。4、支持城市群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科技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向长江中游城市群倾斜。5、支持城市群加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力度,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将武汉、长沙、合肥、南昌列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城市。6、将长江中游城市群确定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支持城市群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积极开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建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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