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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府河湿地保护利用的建议
2014年第9期 —— 代表天地 作者:胡建奇

    建议人:胡建奇(省人大代表、武汉市黄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案由:府河黄陂段,全长32.568公里,湿地总面积约4319.8公顷。该河段湿地内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19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3种(东方白鹳、白鹳、白尾海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6种,包含有小天鹅、卷羽鹈鹕、白琵鹭、白尾鹞等。另外,湿地保护区经济动物种类和数量较多,国家保护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经济、科研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151种。加强府河湿地保护符合生态建设发展要求。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湿地作为生态三大系统之一,具有保持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持生态多样性等重要功能,是维护地区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同时,加强府河湿地保护符合武汉市经济发展全局要求。建立府河湿地保护区的区域仅在府河堤范围以内,并不影响府河堤外功能布局,有利于府河河床的保护,有利于提升府河防洪防灾功能,也有利于提升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及武汉市临空经济区整体形象。

    建议:1、设立府河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通过设立湿地保护区,从法律上对府河湿地资源进行依法保护,有利于保护湿地资源、保护各种野生动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2、完善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在现有设施的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在保护区内设置监测、引灌、消防、水禽食物供给、公共环境卫生等维护生态环境的基础设施。逐步恢复野生莲藕、野菱、香蒲和芦苇等野生植物生长发展,巩固河岸基础。保障鸟类栖息地和生物多样性,确保湿地各项功能效益得到充分发挥。3、开展科研监测活动。加强湿地科研监测,掌握湿地资源及其变化。通过自身力量及邀请武汉市相关部门专家对湿地的动植物资源、水文、气象等进行常规性监测研究,特别是对珍稀鸟类进行观测,达到掌握湿地环境变化的科学资料,形成系统的影像和数据资料,为湿地建设提供参考依据。4、落实补偿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府河湿地保护基础设施和生态修复的投入力度,在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给与倾斜。落实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对因保护湿地资源需要而受到经济损失的原有居民和单位,依法给予补偿。5、加大宣传力度,促进生态文明发展。通过在湿地周边建立宣传牌、横幅、宣传车等宣传方式对保护区内居民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认识到保护湿地的重要性,形成爱护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逐步建立湿地公园,开展生态教育基地培训,全面提升人们爱护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意识,促进生态文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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