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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也要让人“红红脸”
2014年第7期 —— 民主实践 作者:◆ 文/唐洪贵 周霆

    近日,在恩施自治州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关于清江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审议结束后,列席会议的州环保局局长杨年汉表示了歉意和惭愧,称红了脸、出了汗、排了毒,认识到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列席会议的恩施市市长李国庆也有同感,当天下午就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清江保护问题。

  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提出的。经过第一阶段的教育实践活动后,能否“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已成为检验活动效果的重要要素之一。“一府两院”由人大选举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如何让被监督者“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提高人大工作的监督实效?

  要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人大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可谓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人大的工作开展得如何,有没有效果,人民群众最具有发言权。要深入群众之中,了解群众疾苦,反映群众诉求,围绕群众“眼睛”和“耳朵”开展监督。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环节中,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把群众的呼声带到人大会议或常委会会议上。

  要创新监督方式,改进监督办法。监督法明确规定了人大监督的九种法定形式,现实中人大监督的方式无外乎是听报告、审议、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然后交办跟踪督办。此种方式容易出现文来文往的问题,结果是“人大这边热闹、政府还是冷清”。此次州人大常委会注重把握好三个关键环节:首先,在调研阶段安排媒体对活动进行采访报道,引起了群众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其次,在审议阶段播放关于清江现状的专题片,不谈成绩、直面问题;再次,在督促落实阶段,相关委室积极参与,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实践证明,这样既与社会形成有效的联动,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向心力,又提高了人大监督实效。

  要加强跟踪问效,提升监督效果。会议“议一议”、“谈一谈”之后,效果在哪儿?就是取决于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程度如何。审议意见既要肯定取得的来之不易的成绩,更要一针见血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有动力要有压力。督办审议意见时,要一条一条具体抓落实。与此同时,要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测评,适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视察,促进审议意见得到不折不扣落实。

要增强履职意识,提高履职能力。人大是集体行使职权,让被监督者“红红脸”,首先是监督者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增强组成人员的履职意识,使其认识到是代表人民行使监督职权,抛弃“人情观念”,敢说真话、敢言实情。其次,要针对审议议题,广泛开展视察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审议奠定良好的基础。第三,要加强学习,要广泛涉猎,扩大知识面,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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