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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建议
2014年第7期 —— 代表天地 作者:

建议人:郭应虎(省人大代表,黄冈市卫生局局长)

案由:精神病人一直以来都是整个社会最弱势群体,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方面带来的压力增大,导致精神障碍、精神病患者增多,已经日益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和公共卫生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精神病人伤人事件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近几年来发生的多起精神病人伤人事件,使这一群体以及相关的精神卫生工作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包括:北京一精神患者砍杀幼儿园儿童事件,多起精神病人伤人毁物事件,反映出精神病人管理和救助缺失,成为社会不安定隐患;二是精神病患者多。以黄冈市为例,黄冈市总人口约730万,依据原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全国平均发病率13.47‰的数据推算,黄冈市患有精神疾病人口在9.8万人左右,其中重性精神疾病约7.3万人,具有暴力倾向的患者约7300人;三是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截至2013年底,黄冈市共有精神专科医院13家,综合医院精神科8家,多数挂靠在其他医疗机构下。这些医疗机构大部分建设不规范,基础条件差,医疗设备简陋,医疗用房严重不足。全市21家专科医院共开设病床2800张,而全市从事精神科的执业医师仅有140人、护士358人,许多医院精神科从业医师只有12人。因此,精神病人带来的社会问题日益严重,精神病人多与专业医疗资源不足、建设不规范、基础薄弱的矛盾更加突显。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迫切任务。

建议:一是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的综合防治机制。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工作原则。成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组成的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健全精神病患者治疗、救助、康复、就业、收养和福利待遇等综合管理机制。二是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对现有精神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开展精神卫生服务体系项目建设,改善现有的精神卫生服务机构硬件条件,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独立的精神卫生服务中心和定点医疗救治体系。明确各级精神卫生服务中心职能定位,纳入当地财政全额预算。制定精神卫生人才培养规划,加强医学院校精神卫生专科设置和专业人员培养教育,在从业资格准入、个人晋升、岗位待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加强在职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三是制定出台建设标准。制定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建设标准以及人员配制标准,落实人员编制。建立精神卫生专科建设评审体系,强化行业管理。四是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合理配置精神卫生服务资源,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加强社区和基层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实行部门、医院、社区、家庭四位一体的救治管理体系。健全社区预防、保健、治疗、康复为一体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五是加大政策保障力度。统一制定精神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取消报销起步标准限制、年度报销标准限制和住院天数等限制条件,同一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同一报销政策。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筹资标准,明确和细化对精神病患者随访、康复治疗等服务项目内容和服务标准,保障服务项目经费,充分调动各医疗机构和专业人员积极参与精神卫生工作,为广大精神病患者提供全面优质的医疗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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