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法制委牢牢把握统一审议政治属性、法定职能与实践要求,紧扣重要战略支点建设中心任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依法履职、守正创新,扎实做好法规统一审议各项工作。三年来,协助常委会审议省本级法规42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72件。省基层立法联系点、跨区域协同立法、特色领域立法等多项工作在全国人大作经验交流。
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统一审议全过程
委员会充分发挥分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以制度化安排确保立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
理论铸魂,守好统一审议第一道关口。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引领审议实践,从政治高度审视制度设计,从源头守住立法正确政治关口。
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立法规划计划、重要法规制度设计等,第一时间提请常委会党组研究,并协助党组向省委专题请示汇报,实现立法节奏、制度供给与省委要求同向同步。
做好政策转化。准确把握将“党言党语”向“法言法语”转化的实现路径,统筹发展、生态、民生多个领域,把省委工作要求转化为可落地、可执行的法治规范。
坚持把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贯穿统一审议全过程
统一审议是平衡立法各方利益、凝聚各方立法共识、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
健全多维审查体系。构建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可行性与制度廉洁性一体推进、全面覆盖的审查体系,杜绝抵触上位法、违规增设行政许可、违法增设公民法人义务、缩减市场主体与群众法定权利的条款。
加强报批法规审查。指导各市立足“特殊、特色、特有”,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针对跨区域民生、生态项目推行省市“1+N”协同立法,如围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省级法规搭建基础性制度框架,各市细化落地实施细则。
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工作。组织开展涉及生态环境法典省市法规联动清理,拟修改33部、废止3部省本级法规,保证法典全面有效贯彻落实。
坚持把服务中心大局贯穿统一审议全过程
委员会始终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立法审议就跟进到哪里,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和保障。
聚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夯实产业发展法治支撑。先后完成科技进步条例、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等统一审议,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新质生产力培育壮大筑牢法治根基。
聚力长江大保护和生态环境法典实施,筑牢生态安全法治屏障。持续强化生态领域法规统一审议,出台水利工程管理、绿色建筑发展等法规。服务支持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立法建议,加强丹江口库区整体保护,保障水质稳定达标写入生态环境法典。
聚力保障民生福祉,用心用情回应群众急难愁盼。围绕群众安全、养老服务、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系统推进民生立法统一审议。出台全国首部省级英雄烈士保护法规。
聚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升省域治理法治化水平。高质量完成征兵工作条例、平安建设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一批治理类法规统一审议,推动出台全国首部省级内部审计专项立法。
坚持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统一审议全过程
委员会持续深化开门立法实践,构建全方位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闭环。
扎实开展实地调研,找准立法切入点。常委会领导带队开展立法调研,累计组织立法调研、座谈听证、专家论证200余场次。
建强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通民意“直通车”。通过联系点收集群众意见建议逐年攀升,2024年1100余条,2025年达到3200余条。
拓宽多元渠道,汇聚各方立法智慧合力。建优建强6个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聘请30名常委会立法顾问。推进法规实施实践基地建设,及时跟踪、评估法规实施情况,促进法规顺利实施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