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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敬畏之心扛牢使命担当
2026年第7期 —— 八面来风 作者:文/李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始终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近期,机关开展的党风廉政教育让我深切体会到:敬畏之心,是廉洁从政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机关干部安身立命的根本。

敬畏历史,方能涵养“不欺暗室”的定力品格

敬畏历史,是廉洁从政的根基所在。2025年9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围绕乡村全面振兴开展专题询问。这场询问的背后,是跨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个阶段的监督接力——不是一年两年的短期督办,而是围绕“三农”领域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敬畏历史,既要敬畏前人接续奋斗的艰辛,也要敬畏历史检验的公正。反观那些违纪违法者,从第一次伸手时的忐忑到心安理得的以权谋私,错把“一时未察”当作“月黑风高无人知”。殊不知,任何背离初心、背离人民的行径,终将被历史撕下伪装。只有把个人融入历史长河,常思权力来源、常怀为民之心,方能交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答卷。

敬畏法纪,方能校准“对镜自省”的政治清醒

敬畏法纪,是从政用权的准绳所在,核心在“行”。人大工作必须尊崇宪法、敬畏法律。省人大农委在开展我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执法检查时,严格对照法规条文逐条核查,不因“情面”放松标准,不因“惯例”回避问题,对法律的敬畏,让监督“长出牙齿”。

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方能摒弃“人定胜天”的蛮干,抵制“富贵险中求”的侥幸。反观警示案例,有的在项目审批中明知存在安全隐患,却自以为手段隐蔽、“关系过硬”,可以凌驾于法纪之上,最终酿成重大事故。正是对法纪的轻视与漠然,让“第一次”从警钟变成了破窗。只有敬畏法纪,方能在自欺欺人和花言巧语中保持清醒,真正校准“对镜自省”的政治航向。

敬畏责任,方能扛牢“实干为民”的使命担当

敬畏责任,是干事创业的动力所在。在湖北省河道管理条例立法调研中,我们面对面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法规草案明确河道岸线分区管控与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执法检查邀请人大代表参加,逐条听取代表收集到的意见,让人民的每一条意见都有回音。

反观警示案例,有的干部热衷于“堆盆景”“造亮点”,根源在于心中没有群众、眼里只有“政绩”,对责任缺乏敬畏。人大工作,不图一时之功,但求利在长远。敬畏责任,就是不图虚名、不务虚功,以实干担当扛牢为民使命。

敬畏组织,方能锻造“忠诚干净”的政治本色

敬畏组织,是立身处世的归宿所在。警示案例中那些违纪违法干部,无一不是从淡薄组织观念开始,把“我”凌驾于“我们”之上,最终突破底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本身就是最大的组织力量。人大工作者只有在集体中接受监督、在协作中锤炼党性,才能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正确的政绩观,本身就是最好的廉洁防线。唯有以敬畏之心对待历史、法纪、责任与组织,才能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履职实践,书写新时代人大工作者的忠诚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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