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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英烈保护法治根基 赓续大别山红色血脉
2026年第7期 —— 本期焦点 作者:文·图/黄冈市人大常委会

巍巍大别山,铮铮英烈魂。黄冈作为中国革命的重要策源地,现有革命遗址遗迹792处,各类烈士纪念设施395处,在册烈士墓14843座,红色底蕴厚重、英烈资源总量居全省前列。“家家有烈士、户户有红军”,是这片英雄土地最真实的写照。

2025年3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英雄烈士保护条例》。作为全国首部英雄烈士保护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为黄冈这座大别山革命老区核心城市进一步做好英烈保护工作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始终牢记“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殷殷嘱托,将推动条例贯彻实施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立法引领、监督推动、代表参与职能作用,全方位筑牢英烈保护法治根基,让大别山红色根脉在法治轨道上焕发时代光芒。

立法引领,以法治之力守护红色根脉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对于黄冈这片浸透英烈鲜血的红土地而言,立法保护红色资源,不仅是一项法律课题,更是关乎历史记忆赓续、红色基因传承的政治必答题。

先行先试,以首创精神筑牢保护基石。市人大常委会深感重任在肩,在英烈保护立法方面起步早、力度大、成效显。2016年获得地方立法权后,2017年8月即审议通过《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在全国红色立法还处于探索期的背景下,黄冈先行先试,突破传统“分级保护”局限,首创保护名录制度,将大量未核定保护级别的将军故居、烈士墓群等零散红色遗存纳入法定保护范围,让散落乡野的无名烈士墓、年久失修的革命旧址从此有了“法律护身符”。条例施行以来,全市数百处红色遗址逐一落实保护责任人、划定保护范围、建立常态化巡查制度,有效扭转了过去“有人建、无人管”的被动局面。这一立法实践不仅成为黄冈守护红色文化的法治宣言,更成为全国革命遗址遗迹保护立法的标杆。

与时俱进,以修法衔接构建共治格局。2025年3月,全国首部英雄烈士保护领域地方性法规《湖北省英雄烈士保护条例》出台。面对省级新规的新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迅速响应,于同年7月启动《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的集中修改,着力构建上下贯通、系统完备的协同治理体系。修改后的条例进一步厘清了职责边界,明确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主管责任,根治了以往多部门“都管都不管”的职责交叉顽疾;进一步健全联动机制,强化了退役军人事务与文旅、公安、住建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建立起信息共享、联合巡查、协同执法的常态化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刚性约束,做好与文物保护法的衔接,对损毁、侵占纪念设施等行为设定更具操作性的处罚条款,让法规条文真正长出“牙齿”。从立法破冰到修法升级,从先行先试到精细打磨,黄冈地方立法与省级法规始终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不断扎紧织密英烈保护的法治之网,持续筑牢守护大别山红色根脉的法治基石。

普治并举,以宣传贯彻实效推动法治入心。为确保良法真正落地生根,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普法先行、重在实施,打好宣传贯彻“组合拳”,推动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条例通过后,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出台条例实施方案,将法规职能职责逐项分解到各部门和单位;将条例作为普法重点内容,第一时间组建普法专班,分层分类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机关、送法进校园”活动;会同市司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将法条解读与红色故事宣讲相结合,让尊崇英烈、守法护史成为社会共识;指导各地开展法规知识竞赛、典型案例曝光和巡回法庭观摩,通过“以案释法”让纸面上的法律条文“活起来”。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将法规宣传与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深度融合,发动人大代表化身“法治宣讲员”,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真正实现宣传贯彻与普法治理的相互促进,为红色资源保护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督责问效,以实干之举筑牢保护根基

市人大常委会将英烈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列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方式,压实政府及部门法定职责,全面提升英烈保护工作质效。

聚焦法规贯彻抓落实,以常态监督压实法治保护责任。市人大常委会围绕英雄烈士保护法及省、市英烈保护相关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活动。深入麻城、红安等红色重点县市实地察看陵园管护现状,听取审议退役军人事务等相关部门工作报告,举办地方性法规知识竞赛、开展专题询问等压实法规执行。在推进监督过程中,明确全市各地必须落实到位的四项基本工作要求:深化宣传教育,推动英烈精神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升级纪念设施,实施提质改造;强化优抚保障,稳定提高烈属生活水平;从严依法打击,捍卫英烈尊严荣光。

聚焦阵地提质建机制,以刚性监督筑牢红色保护根基。市人大常委会常态化开展跟踪督导,对照法规标准倒逼纪念设施提档、管护机制闭环。在监督推动下,浠水、罗田烈士陵园、黄冈革命纪念馆新建完工,黄麻起义烈士陵园改扩建有序实施;全市395处烈士纪念设施统一挂牌,园区道路、展陈、祭扫配套全面更新。麻城烈士陵园二期改造竣工,革命纪念馆改扩建启动,英山、武穴陵园争取到国家级改造资金,所有纪念设施免费开放,年均接待群众160多万人次。推动长效管护体系落地,完成61处重点纪念设施确权登记,建成3.5万份英烈档案,集中迁葬零散烈士墓2091座。统筹网信、检察、公安、文旅等部门搭建协同保护平台,红安县完成开国将军、老红军档案数字化,打造散墓集中管护示范样板,英烈保护规范化、协同化水平显著提升。

聚焦队伍培育传薪火,以精准监督激活红色传承动能。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宣教短板持续监督,督促各地建强多层次红色宣讲队伍。全市配齐44名专业英烈讲解员,常态化举办业务大赛,黄麻纪念园程星、聂荣华先后登上国家级宣讲平台;组建12支老兵志愿宣讲团,216名退役军人开展宣讲200余场,惠及群众3万余人;深耕青少年红色教育,红安“小小讲解员”覆盖60所中小学,累计讲解5000余场;麻城青少年志愿讲解队常态化开展服务,获各级关工委认可。专业骨干、老兵志愿者、青少年梯队协同发力,推动英烈精神全域传播、代代传承。

联动赋能,以协同之智汇聚保护合力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与监督并举,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和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英烈保护全链条,有效激活社会各界参与红色资源保护的主动性,构建起多方联动、全民参与的保护格局。

发挥阵地作用,以民主立法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市人大常委会依托红安县基层立法联系点这一市级民意枢纽,在《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的集中修改过程中,广泛组织动员基层群众、人大代表、文史专家、退役军人代表等社会各界群体深度参与立法研讨与意见征集。紧扣“红色资源活化利用”这一关键议题,针对各界代表提出的红色旅游规范开发、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等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意见吸纳转化,明确鼓励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革命遗址遗迹发展红色旅游,将红色资源保护与乡村振兴、文旅融合深度联动。这一意见的吸纳转化有力激活了革命遗址遗迹的多重价值——让红色遗迹不再只是静默的“历史化石”,而成为带动老区群众增收致富、传播红色文化的生动载体。在人大全程监督推动下,全市红色资源实现保护性开发,既守住了红色根脉,又赋能了地方发展,让英烈保护工作真正成为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受益的民心工程。

依托代表履职,以闭环监督激活基层治理效能。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扎根社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以代表履职监督撬动基层治理力量。针对全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护薄弱的民生痛点,市人大代表吴边主动走访摸排,于2024年2月提出关于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的专项建议。在人大常委会的督办下,通过“检联e站”代表联络数字平台收到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后,红安县检察院迅速行动,对全县1047座零散烈士墓开展全覆盖排查,并召开专项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方共同参与。2025年4月,红安县太平桥镇紫潭河村红色主题公园正式投用。高标准建设烈士纪念园,从代表建议到监督落实,从问题发现到彻底整改,这一案例生动诠释了人大代表在英烈保护中的独特作用。代表建议与检察监督的有机衔接,让英烈保护工作形成了“发现问题—提出建议—跟踪督办—整改落实”的完整闭环。

创新协同机制,以深度融合构建多元共治体系。为进一步聚合社会保护力量,市人大常委会指导红安、麻城等县市创新监督模式,推动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深度融合。2024年9月,红安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协同配合工作机制的方案,将英烈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重点监督内容,明确线索流转、案件听证、效果评估、日常协作等方面协同衔接制度,为社会力量规范参与提供保障。通过吸纳优秀人大代表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将群众呼声融入监督办案各环节,有效整合了法治监督、代表监督与社会监督力量,让监督更贴民意、更具靶向性,持续筑牢大别山红色根脉的法治守护屏障。

红色记忆永不褪色,英烈精神代代相传。如今,在黄冈这片红色热土上,每一处革命遗址都得到了精心呵护,每一位英雄烈士都被深情缅怀。红色资源不再是教科书上静止的符号,而是化作激励全市人民奋进新时代的磅礴力量。面向未来,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扛起法治担当,以更严密的制度、更严格的监督、更广泛的社会参与,续写新时代英烈保护的崭新篇章,让大别山精神永放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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