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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为民作主”为“由民作主” ——崇阳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四步”工作法观察
2026年第6期 —— 民主实践 作者:文·图/崇仁
崇阳县自去年启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以来,按照“群众点单、代表定单、政府领单、人大验单”的闭环工作思路,构建起“征集、筛选、票决、督导”“四步”工作法,实现了从“为民作主”到“由民作主”的深刻转变。 征集:广纳民意“点单” 民生实事办什么,群众最有发言权。县人大常委会把征集环节作为票决制的“第一道关口”,通过“三个全覆盖”,让群众声音畅通直达,确保项目来源“由民而生”。 征集范围“全覆盖”。打破时间界限,变“突击征集”为“常态征集”。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12345热线等平台,建立“常年征、定期理”机制。征集对象覆盖全体城乡居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特别关注农村留守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去年全县共征集到各类民生建议380余条,涉及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安全饮水、城乡公交一体化等12个领域,实现了地域、人群、领域全覆盖。 代表参与“零距离”。人大代表是群众与政府之间的“连心桥”。组织全县四级人大代表全员进站履职,每名代表至少走访50户选民,召开2次以上“屋场会”“板凳会”。线上依托“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和“崇阳信息”微信公众号,设置“民生建议直通车”专栏,代表可随时上传群众诉求。线下在12个乡镇代表联络站设立“选民接待日”,县乡领导轮流坐班接待。通过“线上+线下、定点+流动”的方式,确保代表参与“零距离”,去年代表累计收集转交民生建议210条,占征集总数的55%以上。县人大代表陈靖隽在社区走访过程中,收集了大量一手资料,提交了免费为全县农村70岁以上常住老人开展慢性病筛查的建议,经过票决最终高票入选2026年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意见处理“全闭环”。群众提了建议不能“石沉大海”,县人大常委会建立“收集—分类—转办—反馈—评价”全闭环处理机制。对征集到的每一件建议,由常委会代工委统一编号登记,按照职责分工转交相关部门研究处理。能够立即解决的,15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结果;暂时不能解决的,纳入项目储备库并说明理由;完全不具备条件的,向提议人当面解释。当年年底,县人大常委会向全体代表和部分群众代表通报当年建议采纳情况,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真正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筛选:科学论证“选单” 征集来的项目建议往往量大面广、参差不齐,必须通过科学论证,把最迫切、最可行、最普惠的项目“筛”出来,形成提交人大会议票决的候选清单。 专业评估与可行性研判并行。县政府发改部门牵头,组织财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等职能部门,对所有征集到的项目建议进行初步筛选。首先是专业分类,按照城乡建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类别整理成册。紧接着是可行性研判,重点评估项目是否符合规划、土地、环保等硬性约束,是否具备技术条件,资金来源是否落实。对明显超出县域财力、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直接淘汰。去年初筛环节淘汰项目120余个,保留了260个具备初步可行性的项目。 社会面征求意见与多方会商结 人大主导与政府主责协同。候选项目的最终确定,必须经过“三级把关”。第一步:政府常务会初审。会议对建议方案进行审议,重点把关项目预算和年度实施可行性,形成正式候选项目草案。第二步:县委常委会审定。县委常委会从全局高度对项目进行政治把关,确保项目符合全县发展战略和民生优先导向。第三步:人大常委会审议。提前15天将候选项目草案印发全体代表,组织代表开展会前视察,召开专题审议会听取政府说明和代表意见,最终确定提交人大会议票决的候选项目。整个过程,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人大发挥主导作用、县委把握政治方向,三者协同发力,确保“定单”科学、民主、合法。 票决:代表投票“定单” 候选项目最终“花落谁家”,必须由人大代表投票决定。县人大常委会严格规范审议、票决、公布三个环节,让票决过程成为体现民主刚性、强化公信力的庄严仪式。 规范审议,保障知情权。在年初的人大会议上,县政府向大会提交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报告,包括每个项目的名称、建设内容、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等详细信息。大会安排专门时间,组织代表分团审议,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代表审议时,可以要求提供项目预算明细、土地预审意见等支撑材料。 规范票决,体现民主刚性。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崇阳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办法》,明确规定: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项目按20%—30%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对每个项目投“赞成”“反 规范公布,强化公信力。票决结果在全体会议上当场宣布,并通过电视、广播、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大会主席团随即发布公告,明确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的名称、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并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将票决结果正式文件印发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求各责任单位在项目现场设置公示牌,标明“本项民生实事由人大代表票决产生”,接受群众监督,让票决成果“晒在阳光下”,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信任感。 督导:全程跟踪“验单” 项目票决产生后,关键在于落地见效。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全周期监督、全方位评估、全责任追溯”机制,由人大“验单”、政府“领单”,确保民生实事“办成、办好、办实”。 全周期监督,从“计划书”到“竣工单”。县人大常委会将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监督计划,采取“每月一调度、每季一视察、半年一报告、年终一测评”的方式全程跟踪。每个项目由一名常委会副主任牵头、一个对口专(工)委负责、若干人大代表参与,建立“挂图作战”台账。每月调度项目进度和资金拨付情况;每季度组织代表实地视察,现场发现问题、现场交办;年中听取县政府专项报告;年底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2026年,通过全周期监督,推动3个进度滞后的项目及时整改,确保所有项目按时完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因工程量大,牵涉面广一度进展迟缓,县人大常委会成立民生实事督导组,联合县委督查室、县纪委,多次组织人大代表赴项目现场督促检查。目前,新建、改造雨污管网158.5公里,敷设燃气管道128.5公里。新增停车位805个,充电桩511个,新增、改造小游园,小微绿化地116处,63个老旧小区旧貌换新颜。 全方位评估,引入第三方预评估。项目竣工后,不搞“自我评价”,而是引入“第三方+代表+群众”的多维评估机制,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实施效果、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社会效益等进行独立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如燃气工程项目,县人大常委会民生实事督导组在探索查进度督工期、查质量督整改、查安全督落实“三查三督”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聘请第三方全程全要素跟踪参与,累计节省财政资金超600万元。 全责任追溯,刚性问责不手软。民生实事不是“一建了之”,出了问题就要倒查责任。县人大常委会建立“问题清单销号、整改不力约谈、失职失责问责”的刚性追溯机制。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度滞后问题、资金管理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限期整改销号。对整改不到位的,由常委会主任会议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弄虚作假、挪用资金、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并通报 从“为民作主”到“由民作主”,不仅是理念的转变,更是制度的重塑。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四步”工作法,将全过程人民民主具象化为“征集、筛选、票决、督导”四个可操作、可监督、可评价的环节,配套“三个阶段、六个环节”的制度规范和“群众点单、代表定单、政府领单、人大验单”的闭环链条,让民主从“抽象”走向“具体”,从“文本”走向“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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