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清晨7点,随州市城区解放路与烈山大道交汇处,送孩子上学的电动自行车穿梭如织;傍晚时分,各小区楼下,充电桩前陆续停满下班归来的车辆。这座鄂北城市的一天,在电动自行车的流转变迁中悄然展开。
据统计,目前随州市城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突破20万辆,这意味着平均一个家庭就拥有一辆。它承载着上班族的通勤、家长的接送、外卖骑手的生计,也承载着市民对便捷生活的朴素期待。然而,当这双“车轮”跑得越来越快,一些深层次的治理课题也随之浮现。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最大的民生福祉。”《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以民意为导向,直面城市治理新课题
电动自行车的普及,是城镇化进程中的一个缩影。它解决了许多家庭的出行刚需,也考验着一座城市的治理智慧。
走访调研中,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班听到最多的,不是对电动自行车本身的抱怨,而是对安全有序出行的渴望。“我们不是不想守规矩,是有些时候‘没规矩可守’——车子买了不知道合不合格,上路不知道怎么走才安全,充电找不到地方,电池坏了不知道往哪扔。”曾都区白云湖社区的一位居民说。
这句朴素的“心里话”,道出了电动自行车治理面临的深层困境:当车辆数量迅速增长,与之匹配的管理规则、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却没有同步跟上。市民的出行需求与城市的安全秩序之间,需要找到一条平衡之路。
市公安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州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总量呈逐年递增趋势,其中闯红灯、走快车道、逆向行驶等3种交通违法行为占总数的91%。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总数、伤亡人数、追究刑事责任数、引发信访案件正在影响着社会安定。
与此同时,市民对安全的呼声日益强烈。“楼道充电”“飞线充电”屡禁不止,消防隐患如影随形。特别是2025年云南昆明呈贡区发生轰动全国的“4·12”较大火灾事故,一辆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其锂电池在室内充电时发生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共造成8人死亡,居民的安全感面临现实考验。
“小车轮”连着“大民生”。电动自行车管理,表面看是交通秩序问题,实质上是城市公共服务供给、基层治理能力、法治保障水平的综合体现。正因如此,市人大常委会将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提上议事日程,报经市委作为全市重点工作,力求通过法治方式,为市民出行系上“安全带”。
让立法走进群众,把民意写进法条
“立法不是坐在办公室里写文件,而是要走到群众中去,听他们怎么说、问他们怎么想。”这是立法专班成员的共同体会。
去年3月至12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立法调研组,深入随县、广水市、曾都区,足迹遍布23处交通路口、15家销售市场、12个维修网点、30余个居民小区。调研的目的很明确:弄清楚群众最关心什么,最需要解决什么。
在广水市应山街道,一位外卖骑手说出了他的困扰:“我们天天在路上跑,最怕出事故。但很多同行车子没保险,出了事自己扛。”这番话,推动了条例第二十八条关于网约配送企业应当根据需要购买第三者责任险、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保险的规定。
在随县厉山镇,一位销售店主坦言:“有些顾客一来就要解限速,不改他就去别家。如果大家都按规定来,我们也好做。”这番话,促成了条例第十条对非法改装行为的明确禁止,并设置相应罚则。
调研不仅在线下,也在线上展开。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在日报、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平台发布征求意见公告,收到电话、留言、邮件等800余条。市民关注的焦点清晰呈现:登记上牌怎么办、上路怎么行驶、停车场充电桩怎么建、外卖车怎么管……
为了确保立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科学性,5月和10月,立法专班先后2次在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及高校有关方面专家对条例草案进行“全面体检”。专家们提出的“充电设施建设应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应当推行柔性执法”等建议,全部被吸纳进最终文本。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立法实践,让这部条例有了深厚的民意根基。据统计,立法过程中累计收集意见建议1800余条,采纳率达65%。正如一位参与立法的市人大代表所言:“每一款法条背后,都有群众的期盼。”
用制度供给回应民生期盼
立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条例围绕市民最关切的五个维度,构建了覆盖电动自行车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体系。
管住源头,让车辆安全上路。针对市场上违法售卖非标车及拼装、加装、改装车辆屡禁不止的问题,条例明确电动自行车及其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压实销售者进货查验、信息公示与实名销售责任。禁止拼装、加装、改装等影响安全的行为,推动不符合标准车辆有序退出,规范废旧蓄电池回收处置,筑牢安全第一道防线。
规范通行,让出行更有秩序。条例实行免费登记制度,推行带牌销售、网上办理等便民举措,方便市民快捷上牌。对条例施行前已购买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发放临时号牌,期满禁止上路,既尊重历史,又明确预期。在通行规则上,明确13项通行规定和5项禁止行为,让骑行者有规可依。
保障安全,让充电不再“飞线”。条例明确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纳入住宅小区和单位建设规划,明确公共场所与住宅小区配套建设要求。新建小区应当配套,已建小区应当增建、改建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老旧小区改造应当将增建充电设施纳入范围,有效缓解“充电难”。同时,明确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和充电,禁止蓄电池进电梯,让安全底线更加清晰。
管好新业态,让行业健康发展。针对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及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新业态特点,条例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使用合规车辆并依法办理登记,加强车辆维护、驾驶人培训与保险保障。实行投放总量与区域管控,建立行业评价与政策调控机制,推动新业态安全、绿色、可持续发展。
协同共治,让管理形成合力。条例逐款明确公安交管、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执法、建设、物业、消防、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具体职责,避免“九龙治水”。压实乡镇街道属地责任,督促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履职尽责,推行违法曝光、保险激励与柔性执法并重的治理方式,鼓励公众参与,提升执法效能与社会效果,构建政府主导、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的电动自行车治理体系。
当条例获批的消息传遍随城,不少市民在朋友圈转发点赞。一位每天骑电动自行车接送孙女的老人感慨:“有了规矩,心里踏实了。”从“制度缺位”到“制度覆盖”,从“管理困惑”到“规范有序”,这部历时一年、五审其稿、汇聚民智的地方性法规,以“全链条管理、协同共治”为立法主线,从生产销售到登记通行,从停放充电到综合治理,织密了一张守护市民出行安全的法治之网,为随州这座鄂北名城注入了“文明慢行、安全第一”的现代城市治理理念,也为中小城市电动自行车治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随州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