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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正确政绩观引领人大履职实践  奋力书写襄阳人大为民服务新答卷
2026年第6期 —— 本期焦点 作者:文/吕义斌 图/本刊资料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人大的政绩,根本在于是否真正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是否通过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法定职权的有效行使,让人民获得实实在在的幸福感、安全感。

旗帜鲜明讲政治,以“人民至上”筑牢政绩观的根基

政绩观首先是一个政治问题,其核心在于明确“为谁创造业绩”。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
利益。

强化理论武装,校准政绩坐标。正确的政绩观,源于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深刻领悟。必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认真探究蕴含其中的内在逻辑,从中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全体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都要深刻认识到,人大的政绩是铭刻于群众心间、书写在襄阳大地,将政绩的衡量标准牢牢定位于“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

坚守人民立场,答好“民生考卷”。人大是人民的人大,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大的政绩,应体现于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过程之中。各项工作均应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聚焦教育、医疗、交通等民生领域的“关键小事”,将群众的“关注点”作为人大工作的“发力点”。在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立法计划、监督议题时,坚持“开门纳谏”,通过基层人大代表联络站、代表履职平台等渠道,广泛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精准回应民生关切。

对标中央要求,落实省委市委部署。人大的政绩必须与党的工作大局同频共振。当前,省委赋予襄阳“打造中西部发展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重大使命,市委围绕这一目标部署了“两资三能”工程等重点任务。人大常委会应自觉将工作置于全省、全市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找准人大依法履职的切入点和结合点,通过立法引领、监督推动、决定支撑、代表聚力,将市委的“作战图”转化为人大工作的“任务书”,在服务大局中彰显人大担当。

依法履职求实效,以“务本务实”标定政绩观的维度

政绩观不仅要回答“为谁树”的价值取向,更要明确“树什么”的目标内涵。人大的政绩,必须立足法定职能,注重长远长效,坚决避免“重显绩轻潜绩”“重形式轻实质”的偏差。

“小切口”立法护航发展。立法的政绩,不在于数量多寡,而在于能否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坚持“急用先行”与“长远谋划”相结合,紧扣襄阳发展实际和民生需求,突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例如,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陆续出台《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襄阳市鱼梁洲生态保护条例》《襄阳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为持续加强城市文脉传承和保护,制定了《襄阳古城墙保护条例》《襄阳古城保护条例》《襄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襄阳市古山寨保护条例》。为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陆续出台《襄阳市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条例》《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宜居生活环境的期盼。

“靶向性”监督推动落实。监督的政绩关键在于推动问题解决、促进工作改进。针对宜城市烟花爆竹爆燃事故,市人大常委会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迅速组建多个专业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紧盯痛点难点,梳理问题线索,督促各地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范类似问题再度发生。持续打好监督“组合拳”,连续多年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开展穿透式监督,建立“审议—交办—跟踪—测评”闭环机制;对民生实事项目,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全过程监督,推动各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惠及于民,使监督压力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内生
动力。

“常态化”代表活动激发作为。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代表履职的成效是人大政绩的生动体现。要持续深化“代表面对面”系列活动,完善代表集中活动周、代表小组活动等常态化机制,扩大代表对立法、监督、决定等工作的深度参与。继续推行代表履职积分管理制度,激励代表在本职岗位和代表岗位上“双岗建功”。针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健全“即提即办、重点督办、跟踪问效”工作机制,推动代表建议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具体举措,使代表作用真正转化为发展实效。

注重方法善作为,以“实干担当”明确政绩观的路径

正确的政绩观,离不开科学的方法和务实的作风。我们既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也要有“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

统筹“显绩”与“潜绩”,在打基础利长远上下功夫。人大工作既包含当下可见的“显绩”,如每年高质量完成立法计划、监督报告、决议决定;也包含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如深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代表联络站“站点融合”建设、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路径、完善人大议事规则和工作机制等。必须正确处理“显”与“潜”的辩证关系,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甘于从事铺垫性、基础性的工作。

坚持“深入调研”与“科学决策”,在察实情出实招上求实效。调查研究是人大履职的基本功,也是创造政绩的前提条件。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增加下基层的时间,围绕市委确定的“两资三能”工程实施、产业发展、古城保护与利用、乡村振兴等重大课题,开展蹲点式、解剖麻雀式调研,把情况摸清、问题找准。在立法、监督、决定过程中,引入第三方评估、专家论证、公开听证等机制,确保决策科学民主、符合实际。

推动“守正创新”与“依法履职”,在敢探索善作为上求突破。人大工作法律性、程序性强,守正是前提,创新是动力。一方面,必须坚守人大制度本质规律,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依法行使职权。另一方面,应在工作方式方法上积极探索创新。比如,加快推进“数字人大”建设,推动人大履职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组建专业代表小组,充分发挥代表专业优势;探索人大协商、基层民主实践新路径,使政绩既合规合法,又充满活力。

转变作风树形象,以“清廉务实”净化政绩观的生态

政绩观的偏差,往往源于作风上的问题。必须坚持以自我革命精神锻造过硬队伍,确保政绩观不褪色、不走样。

以上率下树标杆。常委会班子成员作为“关键少数”,一言一行皆是风向标。必须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材料政绩”“形象工程”。定期开展“七查七看”整改活动,在常委会机关营造严的氛围、实的作风、正的风气。

真抓实干显担当。突出“实干为要”的鲜明导向,推动人大各项工作从“做了什么”向“做出了什么效果”转变。常委会班子成员带头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在推动“两资三能”工程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以实实在在的履职成效赢得群众认可。

筑牢防线守底线。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深刻剖析政绩观偏差导致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引导机关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落实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确保人大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用于为民服务。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每一位人大工作者必须答好的时代考题。全市人大机关干部必须始终牢记“政绩为人民而树、靠实干而树”,以“钉钉子”精神推动立法提质、监督增效、代表赋能,在服务襄阳“加快建设中西部发展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大局中,交出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政绩答卷。

(作者系襄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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