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青年干部赴大悟开展五四青年节学习教育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传承弘扬五四精神,激励机关青年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使命担当,4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青年工作委员会组织机关青年干部赴革命老区大悟县,开展以“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 感悟乡村振兴新实践”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此次活动将红色教育、产业调研、民主实践、座谈交流融为一体,既是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也是一次生动的基层实践课,更是一次树立正确政绩观的现场教学。青年干部们一致表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深刻把握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核心要求,立足人大岗位、践行正确政绩观,以更高标准、更实作风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为推动新时代湖北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湖北支点建设贡献青春智慧与力量。
(文·图/杨阳 周筠皓)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确定长江江豚为城市吉祥物的决定
4月8日,武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长江江豚为城市吉祥物的决定》,正式确定长江江豚为武汉城市吉祥物。长江江豚是长江中下游仅存的淡水豚类,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因其嘴角自然上翘,民间常称“微笑天使”,在武汉市民中拥有广泛好感。江豚种群稳定回归武汉江段,是长江大保护和十年禁渔政策落地见效的直观印证。近年来,围绕江豚保护与城市形象融合,武汉已积累多项突破性成果。从全国范围看,多数城市吉祥物由行政部门认定或民间推选产生,以人大作出决定方式予以法定化的极少。此前仅有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以同类形式确定中华白海豚为城市吉祥物。因此,武汉通过法治手段将江豚保护与城市品牌建设深度绑定,在长江流域江豚保护和城市形象塑造领域均具有首创意义。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武汉市花梅花、市树水杉,与此次确定的长江江豚,共同构成城市的自然符号体系。三者分别从植物与动物、陆地与水域维度,呈现武汉的生态特质与文化标识。
(文/楚仁)
深化“站庭联动” 赋能乡村法治建设
日前,一场别开生面的“屋场院子会”在朱桥村举行,成为基层人大参与乡村治理、发挥代表作用的生动缩影。云梦县曾店镇人大主席团组织辖区县、镇人大代表,联合曾店人民法庭法官、村委会干部,与村民围坐在一起,以“拉家常”的形式开展法治宣讲与民情收集。人大代表带头宣讲法律政策,引导群众说出生产生活中的“烦心事”。现场不设讲台、不念稿子,用乡音传递法理,用身边案例讲解法律,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近年来,镇人大主席团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创新“站庭联动”工作模式,组织人大代表与人民法庭、司法所等基层法治力量协同发力,将履职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
(文/孝仁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