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作为生态大省,湖北是长江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国家重要生态屏障,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三峡库坝区所在地,肩负着保障“一江碧水永续东流、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重要使命,是中央重点支持的5个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之一。抓好美丽湖北建设,既是对党中央关心期许湖北的有力回应,也是落实省委关于加快建成支点各项决策部署的内在要求,更是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必经之路。
近年来,省人大城环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统筹抓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贡献人大力量。
彰显法治引领力,以高质量立法促可持续发展
坚持立法全周期把控、全方位推进,发挥人大主导作用,以良法促善治,强化城环领域法治保障。
服务中心立法。聚焦建设美丽湖北、提升支点生态承载力的中心任务,开展《湖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及处理条例》立法。牵头组织工作专班,广泛收集资料,先后召开5次立法工作会议,3次征求省直部门意见,2次邀请专家论证评估,并对照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对条例框架、重点问题集中修改,推动形成条例草案送审稿,为条例的制定出台奠定坚实基础。
指导协同立法。服务常委会指导十堰市人大常委会与南阳、安康等6市人大常委会共同出台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决定,明确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促进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协调。湖北省代表团关于加强丹江口库区保护的有关意见建议被全国人大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专班采纳。
坚持科学立法。组建省人大城环委工作咨询专家库,深化与党校、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强化智力支持。组织开展全省“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暨湖北省城市更新立法调研,并赴川渝学习考察,调研报告得到省委主要领导肯定。同时,围绕矿产资源管理、生态环境监测、天然林及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开展立法调研,为常委会立法决策提供参考。
发挥监督约束力,以高效能监督筑牢生态屏障
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
增强韧劲,推动问题解决,做好监督工作“后半篇
文章”。
开展联动监督。组织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做好检查前思想、组织、法律、问题“四个准备”,深入8市14个县(市)区,实地检查26家企业,召开6场座谈会,同步对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循环经济统计等开展补充调研。严格落实执法检查报告“三个三分之一”要求,实行“报告+问题清单”模式,提升监督实效。
强化集成监督。采取“1+N”方式,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同步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清江水环境保护等情况报告,深度开展自然保护地保护利用、矿产资源调查等专题调研,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7个重点城市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1.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88.4%,同比上升2.7%,为近四年最好水平。
坚持跟踪监督。围绕中央第三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洪湖保护不力,养殖污染严重”“空气质量明显反弹”等问题,委员会主动作为,赴荆州、仙桃等地开展养殖尾水整治和秸秆综合利用专题调研,形成高质量报告转省政府工作参考。对审议意见和发现问题,实行“手把手”交办清单、“面对面”推进整改、“实打实”紧盯销号,督促整改落实。
指导协同监督。聚焦“襄荆荆宜”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等问题,联合省生态环境厅,连续3年组织襄阳、荆州、荆门、宜昌四市人大城环委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协同监督,推动四地全面落实“统一标准、统一减排、统一执法、统一协调”要求,完善联席会议、联合检查等工作机制,助力蓝天保卫战。
提升代表行动力,以高水平融合共创美好环境
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积极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引领带动人民群众共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深入开展“代表行动”。调整组建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两个专业代表小组,制定管理办法,组织代表围绕磷石膏综合治理、城市更新、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等主题开展视察调研。代表关于磷石膏产品利用、气候投融资、古树名木保护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得到有关部门和地方高度重视。邀请代表全程参与燃气管理、废弃物循环利用及处理条例立法调研,推动法条更好体现民情民意。
巩固深化“两个联系”。健全城环领域专业代表、有意向代表、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三张清单”,强化“菜单式”服务,坚持下基层调研必邀代表、到基层必访代表,直接听取意见建议。积极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及委员会工作的广度深度,2025年邀请代表参与立法、监督工作40余人次。定期组织委员走访联系代表,协助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同代表的经常性沟通。
办好代表议案建议。连续4年重点督办关于磷石膏综合利用的代表建议,形成专题调研报告,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推动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出台全省磷石膏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实施治理“尖刀计划”,建立每月调度和督办考核机制,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率持续提升。合力办好关于制定《湖北省气候投融资促进条例》的代表议案,连续2年赴中碳登开展碳市场建设专题调研,助力碳市场蓬勃发展。目前我省碳交易额突破百亿元,规模稳居全国第一。
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新阶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省人大城环委将锚定“四个机关”定位和要求,更加发挥政治功能、专业优势、专职作用,推动委员会全部资源和力量向省委中心工作、常委会重点工作再聚焦、再集中,着力提高人大城环工作水平,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城环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