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关乎永续发展,关乎民生福祉,更考验治理智慧。湖北,作为长江之“腰”、千湖之省,其生态状况承载着中部崛起的绿色梦想,更肩负着守护“一江碧水永续东流、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国之大者”。近年来,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依法履职的重中之重,在荆楚大地的生动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了一套“以法治筑牢根基、以监督推动落实、以民主凝聚合力”的系统工作方略,为绘就美丽湖北新画卷注入了强劲的人大动力。
以法治为纲,构建协同共治的规则体系。坚持系统治理,推动生态环保立法从“碎片化”管控向“一体化”保护升级,着力构建覆盖“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法规网络。针对跨区域、跨流域治理难题,探索实践区域协同立法,与周边省市携手,在重点流域、生态功能区统一保护红线、监管标准与协作机制等方面,破解行政壁垒,实现了从“一域之治”到“流域之治”“系统之治”的深刻变革。这套纵向衔接、横向协同的法治组合拳,为守护绿水青山划定了刚性底线,为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制度根基。
以监督为器,创新全程闭环的实践路径。推动人大监督从程序性审查向实质性监督深化,从节点性检查向全过程跟踪延伸。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听取审议报告等法定方式,创新清单管理、跟踪问效的闭环机制,对突出问题一盯到底,确保整改落到实处。着力构建上下联动、区域协同的立体监督格局,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同时,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赋能监督,推动监督手段向“人机协同、智慧感知”升级,提升发现问题的精准性与研判的科学性,让法律制度的“牙齿”真正咬合,有力推动突出环境问题解决。
以民主为基,践行共建共享的治理理念。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持续深化“代表行动”,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扎根基层一线,察实情、建真言、促整改,使监督触角直抵“神经末梢”。建好用好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使其成为汇聚民智的“前哨站”。通过高质量重点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将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盼,切实转化为治理政策与民生项目。在人大制度的保障和代表的带动下,公众从“旁观者”变为“行动者”,“三峡蚁工”等成为美丽湖北的生动注脚,凝聚起全社会共建共享的磅礴合力。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帆。荆楚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蝶变,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也镌刻着全省各级人大及其代表们锲而不舍的履职担当。展望未来,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今年,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更为系统、权威的法律遵循,标志着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进入新阶段。全省各级人大必将牢记使命、接续奋斗,以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为契机,不断丰富和发展已被实践证明有效的系统方略,以更高水平的法治供给、更大力度的监督问效、更为广泛的民主参与,持续巩固和拓展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促进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建设铺就更加厚重的绿色底色,绘就更加壮美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