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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多部法规和报告——
2026年第4期 —— 立法经纬 作者:文/楚仁 天恩 光远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征兵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条例规定要求,全面规范征兵工作程序,确保征兵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有序开展。要加强条例宣传解读,深化全民国防教育,持续营造‘依法服兵役、参军最光荣’的浓厚氛围。”3月30日至3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武昌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忠林强调。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会议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二审,批准了6件报批法规、法规性决定。 在法治轨道上规范有序开展征兵工作 “2025年11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二审稿认真吸收了一审审议意见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内容作了充实完善,比较成熟。同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建议作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表决。”31日条例建议表决稿提请会议表决前,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叶贤林作关于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稿修改情况的说明。 征兵工作是保障军队兵员补充和储备,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省充分发挥兵员大省、科教大省、拥军大省优势,建成市县征兵服务站113个、省级示范高校征兵工作站15个,预征预储3.3万人,总体水平稳居全国第一方阵。条例修订草案在征兵准备上,明确初次兵役登记的实施机关、登记对象以及登记方式。在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上,明确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征兵体格检查,公安机关负责实施政治考核。在审定上,明确征兵办公室应集体审定新兵,择优确定拟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合理分配入伍去向。在综合保障上,规定经费保障方式及应征公民的权益保障。 “修订草案固化我省征兵服务站及高校征兵工作站的建设成果以及高校学生预征预储的亮点特色,并上升为法规制度。”2025年9月22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主任毛洪山作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24日一审中,大家认为,湖北是兵源大省、科教大省、拥军大省,为更好适应兵役制度改革要求,有力保障军队兵员补充和储备,持续输送高素质兵员,推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修订该条例十分必要。同时,建议作进一步修改后,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会后,法工委将修订草案在省人大网站等平台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同时向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省直有关单位、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组织开展立法调研,听取有关部门、高校和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后形成法规草案二审稿。 二审中,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肯定修订草案二审稿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建议。会后,法制委、法工委开展了有针对性的立法调研,征求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省直有关单位、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听取了有关高校、基层单位以及人大代表、社会公众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组织专家、实务工作者进行了论证评估,并向省委作了汇报,形成建议表决稿,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帮助罪错青少年及时“重返社会”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底线要求,是平安湖北建设的一项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关系家庭幸福安宁、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 2025年11月25日,《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订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共6章49条,分别为总则、预防犯罪的教育、对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干预和矫治、对重新犯罪的预防、法律责任、附则。 修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旨在帮助罪错青少年及时“重返社会”。预防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体责任涉及多个方面,主要包括家庭、学校、社会等。修订草案明确相关主体对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教育的责任;加强校园欺凌防控,建立欺凌防控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和事后干预制度;组织多种形式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教育,等等。 家教缺失、网络毒雾与制度缝隙,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三大土壤,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修订草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社会关切,回应基层部门的呼声期待,对不良行为的干预和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作出规定。少年司法的最终目的是让罪错青少年及时“重返社会”,修订草案规定对重新犯罪的预防,明确司法机关可以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和心理测评…… 审议中,大家一致认为,结合我省实际修订本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适应新时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的重要举措,对健全我省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同时,也提出一些修改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会后,法制委、法工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赴省内多地开展立法调研,认真听取基层执法部门、学校、社区、学生家长及社会组织的意见建议,形成修订草案二审稿。 本次会议对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审议,大家一致肯定二审稿,建议对其他一些条款进行补充完善、删减合并和文字修改,部分条款顺序作相应调整。 推动备案审查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我国是单一制国家,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至关重要。”备案审查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 “在全省开展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试点,推动备案审查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打通备案审查‘最后一公里’;建立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各级国家机关制定的10056件规范性文件纳入收录范围;推动及时纠正8件存在合法性、适当性问题的规范性文件……”2025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显示。 备案审查,是国家机关依法将其制定的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由备案审查机关进行审查,对违反宪法法律的问题予以纠正处理的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对加强备案审查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 “作为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在和谐统一的重要制度安排,它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如同‘两条腿’走路,共同支撑起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法工委负责人说,前者负责定规立矩,后者则确保各类规范性文件上下统一、左右协调,使不同层级、规模庞大的规范性文件组成一张协调严密的法治网络。 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2023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对备案审查作出了更为系统的规定,标志着备案审查制度与能力建设进入新阶段。备案审查的核心功能与目标任务是: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党的二十大提出,加强和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也对加强备案审查制度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省委将“进一步创新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确定为省重大改革项目(2021年—2022年)。省人大常委会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有序推进11项改革任务的落实。为巩固改革成果,2022年,提请省委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同时,先后对《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以及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备案审查衔接联动工作规则进行修订,指导市州县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目前,全省已基本形成以省备案审查条例为主干,市州县备案审查工作办法规则和部分试点乡镇操作细则守则为补充的“1+2+N”备案审查制度规范体系。 我省于2014年首次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得到全国人大的肯定。2022年,进一步拓展报告主体,推动实现全省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全覆盖。本次会议首次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全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成上线,提供“一键查询、一键检索、一键预览、一键下载”的实时在线服务,逐渐成为广大群众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找法的“工具书”“政策库”。 “开展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工作,是贯彻党中央关于实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重要部署,打通宪法法律监督‘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法工委负责人说。 工作中,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高标准落实“有件必备”,在备案人大、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拓展备案范围,推动省市县三级人大于2021年将监委、法院、检察院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备案审查范围。高质量落实“有备必审”,以备案全覆盖带动审查全覆盖,完善审查工作机制,扩大审查范围,丰富审查形式,加大审查力度。高要求落实“有错必纠”,对于经审查研究认为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坚决予以督促纠正,综合运用沟通、函询、约谈、提醒、纠正等多种方式,确保纠错适当。 能力建设,是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的关键环节。省人大常委会借助“外脑”助推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通过数智赋能、培训指导、研用结合等举措,确保备案审查工作扎实推进。 “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备案审查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备案审查职责,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更好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王忠林强调。 会议批准了《武汉市汉剧保护传承条例》《武汉市城市更新条例》《武汉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荆门市苏家垄遗址保护条例》《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的决定》。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以法为纲,山青水长。生态环境法典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连续多年,省人大常委会聚焦生态环保领域开展监督,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听取报告等多种方式,护航美丽湖北建设。会议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以人大监督助力提升支点的生态承载力。大家一致认为,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为契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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