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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代表建议公益诉讼协同路径 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026年第1期 —— 监督广角 作者:文/孝昌县人大常委会

孝昌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要求,聚焦建议小切口,与县检察院主动对接、加强谋划,建立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释放“1+1>2”的监督效力。2022年以来,共支持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6件,其中,推动人大代表建议转化检察建议26件,检察建议转化代表建议2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立足职能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县人大常委会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强化民主监督、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载体。

筑牢公益诉讼工作基础。常委会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促进社会发展的主业常抓不懈,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由检察院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相关工作,定期组织公益案件研讨会。全面深入了解公益诉讼目标任务、案件类型、法定程序、裁判方式等关键问题,提升人大履职本领。

构建协同联动工作格局。积极探索“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协同模式,打出监督“组合拳”。定期了解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从诉前程序启动、案件办理质效、社会治理成效等维度,全面审视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组织人大代表深入乡镇、企业、社区实地查看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突出问题,形成兼具针对性与操作性的调研建议。邀请检察官参与代表接访日活动,推动法律监督专业优势与人大民主监督优势深度融合,提升监督精准性与实效性。

推动公共利益落地见效。聚焦群众关切的公共利益领域,精准选题、持续用力。在生态保护领域,围绕长江大保护、水资源保护等重点,开展长江保护法、水法执法检查,推动整改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在民生保障领域,专题听取未成年人保护、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工作落实情况报告,组织安全生产专题询问,督促相关部门堵塞监管漏洞、补齐治理短板;在权益维护领域,关注英烈权益、消费者权益等领域潜在风险,通过监督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一系列举措促使公益诉讼从“个案办理”向“系统治理”延伸,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捍卫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健全衔接转化工作机制

打破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各自为战”壁垒,着力构建系统完备、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为衔接转化工作提供制度支撑。

制定衔接转化十条措施。县人大常委会、县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十条措施》,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英烈权益保护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列为衔接转化重点范围。建立线索移送和信息通报机制,明确开展联席会议、线索筛查、专项视察等工作职责,使衔接转化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近年共收集各领域意见建议50余条,有效为检察机关提供公益诉讼线索。

搭建沟通协调平台。2024年6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会同县检察院、县总工会在孝昌县人大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设立“检润民心”联络工作室,打造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沟通联系的高效平台,构建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一体发力的监督格局。工作室成立以来,县检察院选派3批次6名检察官开展工作,共收集代表建议140条,成功转化成59条公益诉讼线索,根据公益诉讼线索立案59件案件,办结23件,36件正在办理中,其中督促学校开展国防教育推动全县14个乡镇(区)学校常态化国防教育。

完善衔接转化机制。建立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人大及时推送涉及公益领域的代表建议,检察院同步反馈公益诉讼案件立案、检察建议制发及落实情况,形成建议提交转化、交办督办、反馈通报闭环链条,确保建议“落地有声”。

突出代表主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履职效能

按照“十条措施”,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引导代表关注公共利益保护工作,对收集到的可能涉及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等公益诉讼重大问题线索的代表建议,及时向检察院转交;县检察院对转交的建议或提案,认真甄别筛选,及时将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危害大的问题线索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并将办理结果向人大常委会机关和相关代表反馈,让代表建议更贴合公益保护需求,让检察建议更契合群众期盼。

组织代表参与专题调研。邀请熟悉相关领域的人大代表全程参与,县七届人大以来,围绕食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主题,组织100余名人大代表深入14个乡镇(区)、10余家企业、学校开展调研,通过实地察看、座谈交流、随机走访等方式,收集问题线索20余条,经研判后转化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畅通群众意见收集渠道。每年组织开展代表行动,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深入所在选区走访选民,重点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领域“急难愁盼”问题,形成高质量代表建议,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工作规范有序。小悟乡代表小组在走访过程中,认真吸纳群众反映的意见,提出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县古树名木保护专业办公室,制定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实施办法,3年共投入100万元用于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工作。

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庭审。聚焦公益领域突出问题,共组织人大代表200余人次参与“被告人张某等四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告人蔡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公益诉讼案件的庭审旁听,通过人大代表讲好公益庭审好故事,传导好声音,做好宣传员,扩大公益诉讼社会影响力。

突出监督重点,不断提升公共利益保护质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反响强烈、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开展有效监督。

聚焦绿色发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近年来,支持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9件,其中推动澴水河孝昌段京广铁路废弃30多年的桥墩全部拆除,被中央、省级媒体多次报道。聚焦食品药品监管,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支持检察机关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聚焦国土资源保护,促进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共督促办理土地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2件。聚焦英烈权益保护,弘扬英模精神,支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英烈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协办全省首例英烈名誉保护民事公益案(汪耀峰等30位烈士名誉侵害案)。聚焦未成年人保护,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支持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案件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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