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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预决算审查监督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年第12期 —— 本期焦点 作者:文·图/十堰市人大常委会

审查批准预算、决算和监督预算执行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十堰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支点建设大局,不断深化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看门人”、经济安全“守护者”重要作用,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加快建成支点提供了有力支撑。

以绩效监督为导向,制度创新推动管理拓展延伸

市人大常委会既注重审查财政资金分配,更注重审查财政资金绩效,用绩效审查发现的问题倒逼财政资金分配问题解决,推进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改革。

2017年首次对重点部门预算项目以及部分市级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进行审查,发现一些部门和单位绩效理念不牢固、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等问题,与政府召开预算绩效管理专题会、听证会,推动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逐步实现财政资金从“重分配”到“重实效”的转变。

2019年首次将重大投资项目、政府债务、财政转移支付项目等纳入预算执行、绩效运行“双监督”范畴,推动建立12类共性项目和分行业、分部门、分领域的个性项目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并以此加强对绩效目标的执行监控和综合分析,实现人大对支出预算和政策的全口径审查。

2020年起,按照“审查全覆盖、五年一轮换”原则,每年选取约20%市直单位及市级专项重点审查,次年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审查无死角、问题真解决。

2024年,首次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衔接的激励约束机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及下年度预算安排实质性挂钩,切实解决预算与绩效“两张皮”问题。当年预算编制根据评价结果压减一般性支出7000多万元,相应提升民生支出占比至81.4%;评审政府投资项目143个、审减3.72亿元,综合审减率达14.38%。2025年预算编制财政审核阶段,组织专家组进驻财政局开展联合会审、集中攻坚,完成零基预算“以事定钱”初步审查,优化非刚性、低效、无效资金1.75亿元。

以高效能监督为引擎,助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规范预算调整。每年年底对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合法性、必要性等审查,依法提出审查意见。2020年首次建立财政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预算调整方案必须提前报市人大有关机构审查,经主任会议讨论同意后,再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且预算调整一般在每年的12月份审议,避免调整随意性和多次调整。

突出保障民生发展。决算审查不仅关注收支真实性、数额准确性和内容完整性,还重点对民生支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审查。对202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审查时,审查组提出“加快民生事业发展”等审查意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回应,筹措民生事业发展资金50.75亿元,有力保障20.5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16.9万个就业岗位稳定、脱贫人口持续增收致富等,织密扎牢了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

推动优化预算收入结构。2023年,针对主城区财政运行困难、税源结构单一等深层次问题,组织深度调研,找准问题根源,提出“做大经济蛋糕、做强城区经济”等针对性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签批落实。2024年,聚焦主城区税收比重持续下降问题深入调研,形成4类12项问题清单并交办督办,推动市本级税收占全市税收比重持续提升。

以联网监督为抓手,智能预警守牢风险底线

在全省率先建成横向连接财政、人社、税务等部门,纵向贯通市、县、乡三级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将重点绩效目标全部纳入平台监测范围,实现了从立项、运行、决算到结果应用的全生命周期绩效监督。对联网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研究后,按月向有关部门通报或交办,限期反馈处理结果,重大问题及时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系统运行首年接收预警信息超1000条,经综合研判后向相关单位反馈136条,推动1家单位公务接待、17家单位公车运维费超标问题全部整改,收回70个执行滞后项目预算资金1815.6万元。2023年,系统迭代升级,增设预算审查、政府债务、审计工作、经济工作、监督预警等多个功能模块,通过图表形式直观展现总量、趋势、增减、结构变化,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财政预算执行以及审计整改管理的规律特点。

不断丰富完善指标评价体系,持续优化查询、分析、比对、预警功能,实现风险信息从“人工筛查”到“智能推送”转变。当年系统分析发现市经开区国有资产底数不清的问题,立即推送预警信息,督促市经开区对35家单位国有资产进行清查,将核实的18129.9万元固定资产登记入账。2025年,首次利用系统对市本级发行的29个专项债项目按照“红、橙、黄、绿”四级风险类别进行风险评估,对3个列为红色、橙色级别的高风险项目采取发提示函、上门督办、实地察看等方式,督促压实主体责任、化解欠息风险,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底线。

以整改监督为关键,多措并举解决突出问题

强化整改制度建设。市委转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有关意见的请示,市委审计委专题研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审计整改约谈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实施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的暂行办法,市政府建立审计整改督办制度,与市人大常委会加强联动,跟踪督导被审计单位健全完善制度办法275个,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予以全面规范。仅2024年,市直相关单位就建立审计整改制度156项,为“治已病、防未病”提供了重要保证。

强化监督贯通协同。坚持审计部门提交审计整改工作报告时,附带被审计单位的单项整改报告,并选择问题严重、整改不力、屡查屡犯的部门同时上会现场报告、接受询问,强化监督刚性。针对城投公司整改态度不端正、报告不认真、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召开两次督办会议,并责成该公司重新整改、重新报告。深入推动人大与纪检监察、巡察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市纪委监委对市直相关单位开展市领导签批意见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市委巡察办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作为巡察重要内容,市委组织部把审计整改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市政府督查室专项督办重点问题整改加力提效。五年来,各方合力推动整改审计查出问题221个,整改问题金额85.41亿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224人。

强化重点问题督办。对事关民生的突出问题一盯到底,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质量持续提升。2023年,针对财政投资3亿多元的市中医医院业务综合楼项目搁置六年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督导组三次现场办公、两次专题督办,全面分析研究解决项目超概算问题的方法措施,协调推动完善概算调整、规划变更和消防验收,推动项目最终竣工投用,缓解了群众“住院难”问题。2024年,针对群众高度关注的3.16亿元住房维修基金利息分配问题,推动成立监督专班,研究制定分配方案,修订管理办法,建立“一年一公示”机制,切实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群众权益。2025年对审计报告反映的43个具体问题集中督办,推动整改落实42个,整改问题资金7.5亿元。

(执笔人:祁国凯 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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