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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载风雨立法路 老区法治谱新篇
2025年第10期 —— 本期焦点 作者:文/黄冈市人大常委会

巍巍大别山,滔滔长江水。这片红色热土,见证了黄冈法治进程的崭新跨越。黄冈市行使地方立法权10年来,立法工作始终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围绕改革发展大局,聚焦民生关切,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秉持“小切口、真管用、有特色”的立法理念,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累计制定地方性法规13件、修改8件次,以良法善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根基,为法治湖北建设贡献了生动的“黄冈实践”。

聚焦文化传承 以法治守护红色根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红色资源是我们党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一定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黄冈作为全国著名革命老区,创造了“28年红旗不倒”的革命奇迹,诞生了200多名开国将帅,44万英雄儿女为国捐躯,留存下655处革命遗址遗迹。遗址遗迹是历史的不朽见证,更是宝贵的精神财富,保护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是黄冈人民的光荣使命和共同心愿。

立法是最好的保护。2018年2月施行的《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开创性地将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革命遗址遗迹纳入保护范围,设置了抢救性保护条款,建立了专项资金保障机制。条例实施后,全市通过聘请1599名文保员,有效解决了遗址遗迹无人看管的难题;推动了麻城红四军军部旧址等5处遗址修缮、王近山故居等3处遗址陈展开放。在法治的守护下,红安、麻城等地成为全国红色旅游热门目的地,红色资源成功转化为发展动能。2025年1月,该条例荣获首届“地方立法十大范例”提名奖。

坚持生态优先 以法治护航绿色发展

黄冈自然资源得天独厚,长江穿境而过,境内山脉纵横,森林覆盖率高。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生态保护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为了守护好这片绿水青山,市人大常委会在生态立法领域久久为功、持续发力。

2016年,黄冈首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黄冈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出台。针对废水污染、水面网箱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明确了水源地分级保护制度、划定排污“红线”,为全市饮用水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相关实践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的充分肯定。2019年,《黄冈市白莲河库区水环境保护条例》出台,建立了更严格的保护标准、更统一的监管体系和更全面的生态补偿机制。“条例实施后,我们加大了对库区的巡查和监管力度,全面关停库区岸线范围内各类养殖场,库区水质得到了明显改善。”白莲河示范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监测数据显示,水库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区水质长期保持在二类标准,一类水占比天数逐年攀升,水生态健康状况持续向好。

黄冈是畜禽养殖大市,禽蛋产量和生猪养殖量分别居全省第二、第三,但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曾是农业面源污染的“老大难”。2023年《黄冈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后,农村村民集中居住区500米范围内不再有新建养殖场,中央环保督察涉畜禽养殖污染信访件大幅下降,严格的污染防治和高效的废弃物综合利用,助推了畜禽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浠水县蛋鸡产业成为当地支柱产业和全国知名品牌,走向了从传统养殖到绿色崛起的转型之路。

黄冈古树名木资源丰富,散生古树数量占全省的28.62%,居全省之冠。为守护好这份绿色瑰宝,市人大常委会正加快推进古树名木保护的立法工作,通过进一步健全保护体系、完善普查巡查机制、落实各方管护责任,为全市26054株古树名木量身打造专属“保护伞”,让这些历经风雨的绿色精灵,继续在黄冈大地枝繁叶茂、永续生长。

回应群众关切 以法治保障民生福祉

“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立人民需要的法,立人民拥护的法,是人大立法工作永恒主题。为解决地方立法资源稀缺与人民群众立法意愿强烈的矛盾,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小切口”“小快灵”的立法实践,回应民生关切,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让法规既有力度更显温度。

针对群众“上楼难”的现实诉求,聚焦“住户意愿统一难、项目资金筹措难、加装工程监管难、后期维护管理难”等困境,2024年出台了《黄冈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以前爬楼梯很费劲,现在有了电梯,看病买菜、接孙子方便多了,这真是为我们老年人办的实事!”家住黄州区青砖湖公园小区的钟老师难掩喜悦。条例实施当年加装电梯324部,超过黄冈市历年加梯数量总和,增速创全省第一,让更多老年人实现了“一键回家”的心愿。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黄冈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黄冈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开展了先行先试的积极探索。条例涵盖了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医养结合、人才培养、扶持保障等多个方面,构建了养老服务发展的制度框架。近3年来全市共投入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3000万元以上,全市新建、改扩建乡镇(街道)养老综合体119个,覆盖率92.97%,同时整合资金3398.9万元解决居家养老突出问题,“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目标正在逐步成为现实。

民生痛点,亦是立法焦点。犬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遛犬不牵绳、犬便不及时清理、违规饲养大型犬等现象较为普遍,市人大代表多次提出意见建议,要求加强养犬管理。2024年施行的《黄冈市养犬管理条例》坚持刚性约束与柔性引导并重,明确了免疫登记、拴绳遛狗、清理粪便等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实施后,遛狗拴绳率明显提高,犬只伤人、扰民、污染环境等投诉率有所下降,文明养犬正在成为市民共识和城市新风尚。

畅通民意渠道 以民主实践提升立法质效

“立法不是少数人的‘闭门造车’,而是要让群众的声音走进立法过程,让法规真正体现民意、汇聚民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社教的话,道出了10年立法的“方法论”——始终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开门立法打破立法的神秘感,让群众从立法“旁观者”变为“参与者”。

2024年出台的《黄冈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是黄冈市首次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的地方性法规,其立法过程堪称黄冈市“开门立法”的典范。为摸清群众需求,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调研20余场次,覆盖全市102个住宅小区,收集业主、居委会、物业企业反映的问题854项;通过网络问卷、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建议1000余条,对“物业费收取”“公共收益管理”“停车位分配”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逐一研究,反复修改完善。“光是前期的调查问卷就收了上千份,很多业主的建议都被写进了条例,比如明确业主大会召集程序,定期公示物业费收支情况,这都是我们最关心的事。”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科负责人介绍,这部条例的出台,真正实现了“群众提、大家议、立法定”。

一面调研“走下去”,一面民意“听进来”。基层立法联系点是黄冈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平台,目前黄冈1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覆盖所有县市区,涵盖社区、企业、律师事务所等不同群体,成为立法的“源头活水”和收集社情民意的“神经末梢”。2024年高质量完成了省、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22部法律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征集工作,收集各类“原汁原味”意见建议212条,整理上报51条,在市级立法过程中吸收7条,充分发挥了民意“直通车”作用。“以前以为立法离我们很遥远,现在发现我们提的建议真的有用,这就是真正当家作主!”一位立法建议被采纳的群众由衷自豪。

(执笔人:姜松涛 张开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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