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载春秋,法治如犁,深耕随州大地;十部法规,匠心独运,精绘善治图景。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随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肩负时代赋予重任,以立法之笔,饱蘸民情民意,在古韵新姿的炎帝故里,精心绘制出一幅法治引领发展的壮阔长卷。10年来,地方立法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华丽蝶变,成为护航城市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坚实根基。
筑基立柱 立法制度机制日臻完善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健全、规范、高效的立法工作机制是产出高质量法规的重要保障。10年探索实践,一套具有随州特色、运转顺畅的立法制度体系逐渐成形。
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全程。市委听取立法工作报告成为常态,议定年度立法计划,审定法规表决稿,研究立法重大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两级党组研究解决立法工作难点堵点问题成为常态,立法工作纳入地方法治建设考评内容,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市委安排得到坚决落实。法规项目各环节责任单位党组(党委)认真落实立法事项成为常态,立法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一把手”牵头推进。
精细流程编织质量之网。在全省率先探索制定立法工作流程,清晰划定立项、起草、审议、表决、报批、公布、备案等各环节“路线图”与“责任清单”。出台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工作导则、关于加强立法协调工作的意见、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办法等系列配套制度,构建起覆盖立法前、立法中、立法后全流程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机制,筑牢立法质量多重“保险栓”。
智库支撑提升专业成色。构建“基地智库+高校专家”双层支撑体系,一方面深化与“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合作,委托其参与立法全过程。另一方面,主动对接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省内高校的法学专家组建专家顾问团,为立法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开门纳谏 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实践
法是人民意志的结晶。市人大常委会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深植立法血脉,使每一部法规都满载民意、饱含民智,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法治实践。
延伸立法触角,广纳基层原声。征集意见不局限于会议室,而是主动走进田间地头、工厂车间、社区院落,借助座谈、论证、问卷、网络互动等多种方式,近距离聆听群众、管理相对人和利益相关方的真实声音,采集原汁原味的“金点子”。累计征集社会各类立法建议3000余条,众多源于实践、带着泥土气息的“土方子”,经立法程序提炼升华,最终注入法规的筋骨。
拓宽参与渠道,实现便捷高效。搭建全媒体意见征集平台,报纸设专栏、网站开专题、公众号有入口,法规草案审议后即时全文公开,“一键直达”市民指尖。优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布局,创新“联系点+代表联络站”融合机制,13个站点覆盖乡镇、社区、企业、协会,每个点均具备固定场所、专职人员与规范流程,真正实现“法规到群众中去、意见从群众中来”。
深化民主协商,凝聚社会共识。注重在立法过程中整合各方意见,依托多层次协商平台和多轮次论证研讨,系统研究吸纳政府部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普通市民特别是不同利益群体的建议诉求。针对分歧明显的事项开展专题协商和深度访谈,以多维的民意沟通实现严谨的价值权衡,推动各方在充分表达基础上增进理解、缩小分歧、形成共识。
匠心独具 十部法规护航发展惠泽民生
十年磨十剑,剑剑护随城。十部饱含匠心、独具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如同十根坚实的支柱,共同支撑起随州治理现代化的大厦,精准破解发展难题,深情守护民生福祉。
直面“硝烟弥漫”节日烦恼。出台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科学划定禁放区域,既尊重传统年味,更守护“随州蓝”与城市安宁。法规实施后,春节期间城区空气质量显著改善,火灾事故和人身伤害事件大幅下降,市民得以在更清净、安全的环境中欢度佳节。
构筑生命之源“法治盾牌”。历时两年出台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最严格标准划定保护区,明确禁止行为清单,强化全链条监管责任。如今,先觉庙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周边环境焕然一新,水质达标率稳步提升,“放心水”流入千家万户。
破解“一位难求”城市痛点。在全省率先出台机动车停车条例,创新提出“配建为主、公共为辅、道路为补”的供给思路,盘活各类停车资源,倡导智慧停车和共享理念。老旧小区周边增设临时泊位,大型商超推广错时共享,智慧停车APP逐步覆盖,“停车之痛”有效缓解,城市“血脉”更加畅通。
守护历史文化名城“记忆容器”。出台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为草店子老街、淅河老街等历史街区和散落的珍贵老建筑建立身份档案,设立保护名录,明确活化利用路径。如今,老街古韵得以延续,老建筑在精心修缮后焕发新生,或成为文化展馆,或化身特色民宿,历史文脉在保护与利用中生生不息。
赓续“青铜礼乐之乡”璀璨光辉。出台曾随文化遗址保护条例,在全省首次以立法方式加强地域文化保护,明确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规范考古勘探与展示利用,严厉打击盗掘破坏。擂鼓墩、叶家山等遗址在法治的严密守护下安然无恙,考古研究有序推进,“曾随文化”金色名片在法治阳光下熠熠生辉。
绘就城市文明底色。出台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具体规范,从公共场所礼仪到社区和谐、网络文明、绿色生活等,勾勒出“文明随州人”的清晰画像。法规实施后,公共场所吸烟、乱扔垃圾、遛犬不牵绳等不文明现象明显减少,文明之花在法治的滋养下处处绽放。
深情呵护“活着的化石”。出台全国首部古银杏树保护条例,实行分级保护、身份认定和养护责任人制度,严惩损伤砍伐行为。如今,洛阳镇千年银杏谷里,“子孙满堂”的古老银杏在专人精心照料下枝繁叶茂,金秋时节满目璀璨,成为法治护佑生态的壮美风景。
精心抚平大地“伤疤”。出台矿山生态修复条例,明确“谁破坏、谁治理”“谁修复、谁受益”原则,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治理体系,曾经满目疮痍的废弃矿坑,如今披上绿装,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厚植了生态底色。
共护“母亲河”碧水长流。协同武汉、孝感出台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建立全流域协同保护机制,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严控污染排放,保护河湖岸线。如今,府澴河水质持续向好,河岸生态廊道建设有序推进,“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美景在法治保障下徐徐重现。
巧解基层治理“千千结”。出台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明晰业主大会、业委会、物业企业各方权责,规范服务标准与收费,建立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业主维权有据可依,物业服务有章可循,众多小区告别管理混乱,走向共建共治共享,居民“家门口”的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执笔人:刘红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