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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十年 法润峡江
2025年第10期 —— 本期焦点 作者:文/宜昌市人大常委会
从守护一江碧水东流到构筑文明城市精神高地,从聚焦民生“关键小事”到赓续城市千年文脉……宜昌交出一份亮眼的地方立法“十年答卷”。 10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工作始终。以“速度”回应发展需求、以“精度”打磨制度设计、以“温度”彰显为民初心,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14部(件),建立健全立法制度11项,为全力推动宜昌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保障。 以法护青绿 绘就生态新画卷 “首先立个规矩,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保护好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不能搞破坏性开发。”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言犹在耳。 作为“立规之地”,宜昌坚决扛牢政治责任,不断推进生态环保领域立法,以法治之力守护一江碧水东流,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 2018年,湖北省设区的市首部流域保护地方性法规《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构建法治保障顶层设计,推动流域保护有法可依。一组成果生动展现条例的法治力量:黄柏河流域综合治理经验被评为全国基层十大治水经验之一;助推宜昌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荣誉;2024年黄柏河流域4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100%,水环境持续多年保持优良。 从“一河分治”到“一河共治”,法治守护的经纬持续延展。沮漳河是长江一级支流,流经襄阳、宜昌、荆州、荆门四地,是长江大保护的重要节点,也是长江中游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和生态屏障。 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精心指导下,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牵头,会同襄阳、荆州、荆门人大常委会开展区域协同立法,制定实施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为推动沮漳河流域“一河共治”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自此,沮漳河流域保护开启由各地“独唱”迈向四市“协奏”的新局面,携手共护一河清水入长江。 聚焦保护生物多样性,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市人大常委会牵头,会同荆州、荆门、恩施、神农架人大常委会共同制定加强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的决定。这是湖北首部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规性决定,也是率先在国内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探索跨区域协同立法,有力推动了鄂西片区生态文明建设。 凡生态所系,皆法网所覆。制定实施《宜昌市城区重点绿地保护条例》,厚植宜昌“绿色本底”,让“推窗见绿,出门见园”融入市民生活日常,绘就现代版“富春山居图”。制定出台《宜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坚持依法治污、依法治尘,以“最严格”立法强化执法力度,有效守护“宜昌蓝”。2024年全市优良天气达309天,比2019年增加58天。 以法促文明 提升城市新品质 文明,是镌刻在宜昌城市血脉的基因。立法亦是引领新风尚、提升城市文明素养的过程。 作为湖北首个全国文明城市,2021年《宜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应运而生。该条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把文明行为细化为可操作、可监督的具体条款,推动文明建设从“道德引领”迈入“德法共治”阶段。400万宜昌儿女将文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之于城,共同书写着“文明让生活更加美好”的时代答卷。2025年,宜昌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 为了扭紧电动自行车管理“安全阀”,宜昌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在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制定时,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民意直通车”广泛征集基层群众意见,让群众的“金点子”有效转化为法规“硬条款”。管理条例瞄准电动自行车管理“顽疾”,对其生产销售、登记服务、通行保障、宣传教育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织密电动自行车安全“防护网”。 数据最有说服力:在公安部抽查中,宜昌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以97.6%和94.6%的数据两度蝉联全国第一;城市交通秩序焕然一新,万车事故率与死亡率下降50%。如今,安全文明出行成为宜昌街头靓丽的风景线。 养犬看似一件平常小事,却反映着市民的文明素养,折射出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也考验一座城市的管理智慧。 规范养犬须“刚柔并济”。2023年《宜昌市养犬管理条例》出台,为养犬管理这个城市文明的“微观考题”积极应答。在制定养犬管理条例过程中,针对犬只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召开立法听证会,累计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1000余条,使法规条款更贴民意、更易执行。 条例施行后,养犬先登记、遛狗必牵绳、粪便及时清,成为了“铲屎官”们的一种行为自觉,犬只伤人、犬吠扰民、遛狗不拴绳等现象显著减少。一部地方性法规悄然改变了市民的生活习惯,促进了社区的和谐安宁。 以法惠民生 增添幸福新滋味 地方立法如何精准回应民生关切?宜昌给出了答案:从“小切口”出发,立“接地气”的法规,让每个法条都浸润着民生温度。 车辆乱停放、电梯经常坏、物业收费不合理……“小物业”事关“大民生”,物业服务是事关群众美好生活的“关键小事”,更是关乎基层社会治理的“民生大事”。 民心所指,立法所向。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立法,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意见集中的问题、矛盾突出的问题入手,通过制度设计逐一破题,解决群众急难愁盼。2022年3月1日起,《宜昌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困扰市民多年的“小区大事”迎刃而解。比如公共区域维护、车库车位等,过去在管理上边界模糊,现在有了条例作依据。众多小区告别管理混乱,走向共建共治共享,让居民幸福感在“家门口”升级。嘉明花园、香山景苑2个小区入选全国物业管理100个典型案例。 一半山水一半城,是宜昌的独特风貌,但内涝积水、雨水径流污染、合流制溢流污染和资源化利用不够,却是沿江山地丘陵城市的“通病”。 如何打造“能喝水、会呼吸”的韧性城市,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势在必行。2024年《宜昌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开始施行,条例坚持因地制宜、问题导向,对从规划源头、项目前期、施工过程、验收交付等全过程各环节作出规定,有效解决城市内涝问题,同时提升居民生活环境质量。2024年,宜昌荣获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A等绩效评价,是全国16个A等城市之一。 2025年9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了《宜昌市城区滨江风貌管理条例》,用法治力量守护宜昌“一半山水一半城”的独特风貌,推进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让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盈。 在制定《宜昌市城区滨江风貌管理条例》中,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借用“外脑”,让地方性法规既接“地气”又含“法理”。与省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三峡大学地方立法研究院开展深度合作,邀请专家用专业的眼光对条例进行严谨的论证、咨询和评估,有效提升地方立法的科学性、专业性、权威性。 2019年6月,《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式出台,为特色历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通过建立分级分类保护、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实行动态管理等制度机制,推动非遗资源的活化利用,展现了宜昌作为全省非遗大市的挺膺担当,让千年文脉在法治的护航下生生不息。 十年耕耘,春华秋实。把“山、水、人、城、文”写进地方性法规条文,刻进城市发展肌理,宜昌地方立法工作走出了一条坚持党的领导、体现时代特征、富有地方特色、符合人民期待的立法之路。立足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宜昌地方立法工作将继续秉持立良法、谋善治的初心,为宜昌奋力打造全省支点建设先行区锻造更加强劲的法治引擎。 (执笔人:赵璟一 马明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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