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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耕耘立良法 绘就蓝图谋善治
2025年第10期 —— 本期焦点 作者:文/襄阳市人大常委会

襄阳市获批地方立法权10年来,“千年古城”交出一份温暖而厚重的立法“十年答卷”,在生态文明、城乡建设、历史文化、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14部特色鲜明的地方性法规绘就了地方立法的“襄阳篇章”。10年深耕,立足“发展所需、群众所盼、特色所系”,始终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让每一部法规都镌刻着“人民至上”的初心。襄阳地方立法工作多次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人大常委会肯定,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多次点赞,法治湖北建设框架下的襄阳实践扎实推进。

以文铸魂、以古为脉,立法守护城市千年文脉

立足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独特的地域特色,开展具有“襄阳印记”创制性立法。聚焦一个“古”字,立法奏好古城墙和古城保护协奏曲。2016年,以古城墙保护立法破题,拉开了襄阳地方立法工作的序幕,条例理顺了城墙保护机制,明确了保护范围,夯实了保护措施,守护了历史文脉,擦亮了名城底色。2019年,系统开展古城保护立法,完善古城保护机制和措施,通过“双古”保护,为“铁打的襄阳”罩上“双保险”。聚焦一个“特”字,立法保护非物质文化传承。2021年,从制度层面破解襄阳花鼓戏、老河口木版年画、保康黑暗传等非遗技艺面临的经费不足、后继乏人窘境,聚焦非遗保护开展立法,细化非遗保护经费,增设非遗传承人荣誉制度和定期免费体检措施,为非遗工作撑起法治“保护伞”。2023年,立法保护襄阳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重要文化资源——古山寨(群),通过保护名录+专家委员会制度、日常巡查监管经费保障、鼓励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等制度措施,让数百座闻名遐迩的古老山寨,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聚焦一个“合”字,探索区域协同立法新局面。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决策部署,围绕襄十随神城市群地域相邻、人缘相亲、文脉相融,历史文化厚重,生态绿色发展潜力巨大,旅游资源丰富这一共性,联动四地人大共同作出推进襄十随神城市群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旅游一体化发展的决定。

切小口、挖深井,奏响垃圾治理立法“三部曲”

2017年以来,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垃圾围城、围村问题,地方立法连续3年“跟垃圾过不去”。通过“小切口、多角度”、探索开展“一事一法”,着力形成“同向引领、分类施策、科学衔接”的城乡垃圾治理法规体系。分类收集、转运处置,精准治理农村垃圾。《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实施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日益加强,监管、激励措施不断丰富,“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全省市州中第一个明确要求“县级人民政府按人均40元标准将垃圾治理纳入财政预算”,村居环境显著改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统筹解决“垃圾围城”难题。制定《襄阳市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对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目标,专门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与减量作出规定,丰富资源化利用举措,夯实无害化处理手段,强化考核奖励、协调联动机制,增强对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监管合力。在条例指导下,市民积极学习垃圾分类知识,企事业单位广泛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每年开展近百次形式多样的生活垃圾分类互动活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在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走在前列。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让“垃圾重生”有法可依。制定《襄阳市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条例》,建立全链条监管制度,加强源头管控,引入“建筑垃圾排放前端处置方案备案审核制”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信息共享、执法联动、名录管理等措施,织牢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网络。在条例推动下,襄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进行技改扩产,利用建筑垃圾生产路沿石、植草砖等10多种再生资源产品,产品行销市内外,城区建成并投入运营2座大件垃圾处理站。

勇探索、严要求,守护“襄阳好风日”

10年来,注重打好生态文明建设立法“组合拳”,通过系列生态文明立法,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为守护“襄阳好风日”提供法治保障。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母亲河”。汉江,滋养着500万襄阳人民,汉江水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汉江生态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大局,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襄阳市获批地方立法权,首部地方性法规即为《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在长江保护法、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尚未出台的背景下,襄阳先行先试,实行了严格重点保护区制度,为汉江母亲河保护套上了“金钟罩”,有力促进了汉江流域水环境改善。以法治力量守护城市绿心。鱼梁洲是襄阳市“一心四城”国土空间格局的核心,为发挥城市绿心的生态屏障和生态服务功能,2022年出台了《襄阳市鱼梁洲生态保护条例》,严格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区)及其他可能污染环境的项目,禁止设置垃圾填埋场等有毒有害物质贮存场所。已经建成的工业项目应当限期有序退出”。从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了鱼梁洲的生态绿心定位和保护要求,为助力绿心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共护一江碧水,协同开展流域保护立法。沮漳河流经襄阳、宜昌、荆州、荆门四地,是长江大保护的重要节点,长江中游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和生态屏障。作为沮漳河的发源地,襄阳市在协同立法中对历史遗留尾矿库生态修复和农业面源污染、生态流量泄放、总磷污染控制等重点领域作出严格规定,扛牢上游地区生态保护责任担当,为共护一江碧水东流作出襄阳贡献。

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筑牢基层治理法治体系

为民立法,镌刻城市文明新标尺。2019年3月,《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在推进全市文明行为教育引导和实践养成、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襄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了重要支撑。2025年,条例实施六年之际,为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向“建设城市文明”跃升,条例实施执法检查发现,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文明上网、文明养犬等不文明行为缺乏有效约束,文明出行、文明驾驶等制度措施存在短板和漏洞,条例亟需修改完善。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启动条例修改工作,通过多层次、全方位征求意见、调研座谈和论证评估,修改后的条例更加注重创新文明培育的方式方法,完善文明创建的工作机制,彰显城市文明的建设成效。民呼我应,精准开展电动自行车立法。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重难点问题,反复调研论证,优化制度设计。市民反映“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太少,办理登记太不方便”,条例规定“在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代办点”。群众提出的“电动车安装挡风被、袄等防寒措施,不应一律禁止”,条例授权政府合理规范挡风衣使用事宜。条文既有立法力度,又有民生温度,得到拥护和支持,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逐年下降、规范上牌率稳步提升,飞线充电等行为基本杜绝,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显著。人民城市为人民,积极助力海绵城市建设。近些年来,因暴雨积水造成的内涝,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病。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启动海绵城市专项立法,在尊重自然地形地貌和天然水系,维持原有山水洲城的生态本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前提下,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城市内涝治理、修复完善海绵城市功能。条例实施以来,完成市区清河路涵洞、丹江路涵洞等3处暴雨排涝通道,民主路、前进路等21处渍涝点改造,城市排涝能力得到极大提升,“襄阳看海”已渐成过去时,广大市民交口称赞。2025年,襄阳市正全力推进长渠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牛肉面产业发展促进立法,以法治力量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

一条江的碧水守护,一座城的文脉传承,一碗面的沁人香气,串联起襄阳10年立法的铿锵足迹。新时代新征程,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效能治理,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襄阳实践法治新篇章。

(执笔人: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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