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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平正义阳光普照——保康县法院打造“公信法院”掠影
2013年第9期 —— 立法经纬 作者:李善仕

    近年来,保康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大力推行办案程序公开、庭审过程公开、执行全程公开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进一步增强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平等权、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走出了一条强化监督、公正司法、公平执法、公开审判的公信法院之路。

    以监督促公信

  县人民法院每一位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心中有天平,自觉接受监督,以监督促公信。

  在案件立案时就向当事人送达《监督廉洁办案告知书》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让当事人随时对办案人员的不廉洁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各个部门选任一名廉政监察员,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纪律监督和作风监督。每月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廉政监察员、纪检监察部门等对干警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聘请1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法院执法监督员,邀请他们旁听案件审理、执行,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抽调资深法官组成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全院每年审理、执结的案件,逐件评查,不留死角,有效地控制了问题案件、瑕疵案件。深入回访案件当事人,听取当事人对法官审案公正性的评价,密切了与群众的关系,有效地提升了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司法形象。截至815日,全院干警拒贿、拒礼17人次,金额达20800元,拒吃请216人次,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法官形象。

    以公正促公信

  县人民法院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从实际出发,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公正司法,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

       2012年,马桥镇农民陈某在修筑矿山公路时被滚落的岩石击中受伤,与责任单位某磷矿公司达成赔偿16000元的协议。后来陈某旧伤复发,无钱医治,找原责任单位协商无果。当地村干部了解这一情况后,告诉他可以去法院打官司。起初陈某并不愿意,因为他向人家咨询了,像这种双方已达成协议而且已履行完毕的案子,法院一般会维持原协议。更何况对方是个大公司,人脉多,关系广,而自己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农民,法院肯定不会主张自己的诉求。直到陈某病情日益加重走投无路之际,才在法律援助下到人民法院起诉,被依法受理,由女法官张艳承办该案。此后,被告方几乎天天都有来说情的,有的还通过张艳的亲戚朋友来打招呼,对此张艳都予以婉拒。她直接对被告坦言:“如果我办了人情案,偏袒了你,你肯定会对我感谢不已。可原告呢,他会在心里说,我这个法官真黑。以后他还会相信法官、相信法院、相信法律和正义吗?”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三番五次来到远离县城100多公里的马桥镇,先后四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就地开庭。经过不懈努力,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再赔偿原告损失50000元。陈某领到案款时激动地说:“我一个大字不识的农民,如果没有法官为我作主,真不知道这以后的日子怎么过,我这辈子都会记住法官的恩情。”

    以公开促公信

  有句名言说:“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县人民法院为了提高审案质量,从内外着手,不断采取措施,推行审务分开,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把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真正做到阳光司法。及时制定下发《保康县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立案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人民法庭不得自行受理案件,由立案庭统一办理,杜绝“先找好案件承办人再立案”的现象发生,将《立案须知》、《当事人常用诉讼文书格式》、《诉讼风险提示书》、《交纳诉讼费须知》等制成10多种小册子置于立案大厅,供诉讼当事人阅读及使用,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对已经受理的案件向当事人发放案件质量跟踪卡、廉政监督卡,让当事人全程了解案件进度,监督法官廉洁、公正办案。2012年以来,全院共立案6406件,正确率达100%

县人民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律师等旁听庭审,对普通程序审理的,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陪审率100%。今年还邀请市中院审判业务庭、兄弟法院案件评查小组,对全院2012年来审执结案件进行逐案“挑刺”。529日至30日,邀请5名市中院从事刑事审判的法官,共评查86件刑事诉讼案件,挑出10多件问题案件。在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应该上网的裁判文书,上网率100%,并开通保康法院官方微博,及时将法院工作动态、法官工作信息、典型案例等向外进行宣传,推进司法公开质量与效率。今年1月至7月,该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执行案件2152件,审执结1937件,结案率90%。其中,调解结案1841件,调解率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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