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接受人大监督既是政治责任,也是法定职责。省检察院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政治自觉,以一体落实四项机制为抓手,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质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化落实人大决定、立法执行机制,积极融入和服务大局。省检察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人大决定和制定的法规,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中心大局,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比如,围绕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动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决定和《湖北省平安建设条例》《湖北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部署开展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支点建设行动,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助力长江大保护”三个专项工作为抓手,推动检察工作向支点建设聚焦发力。今年以来,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7662人,起诉36290人;监督涉企刑事案件立案46件、撤案142件;探索建立的涉市场主体案件“每案必检”机制入选国家部委改革事项;1个案例获评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一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典型案例”。
深化落实报告工作机制,有效促进高质效检察履职。省检察院每年初、年中全面报告检察工作总体开展情况,就未成年人检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等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工作情况作专题报告,请代表评议,让群众打分,并对照审议意见逐项制定工作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不折不扣抓好审议意见落实。同时,以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为契机,推动解决检察工作中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比如,省人大常委会多次听取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报告,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以湖北代表团名义提出《关于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的议案》。检察院认真落实决定,以精准规范履职配合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办案质效位居全国前列。
深化落实代表联络机制,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省检察院在全国检察系统率先出台《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指引》《关于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措施》等规范性文件,精心组织覆盖全省每个市州的代表交叉视察活动,今年以来主动邀请代表参与案件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269人次,“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把代表联络工作做在经常、融入日常。建立代表建议院领导领办制度和“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结答复、办后回访”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每年组织开展代表建议优秀答复件评选活动,促进提升建议办理质效。积极探索机制创新,以数字化赋能联络工作提质增效,比如,黄冈检察机关依托自主研发的“检联e站”数字应用平台,与代表建立“24小时不打烊”联络机制,构建起“线上线下”同步、“请进来+走出去”结合的立体化联络格局。
深化落实衔接转化机制,持续推进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有机贯通。加强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衔接贯通,是增强法治监督合力的有效路径。近年来,在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各地探索建立了形式多样的“人大监督+检察监督”衔接和“人大建议+检察建议”转化机制,去年以来共将989条代表建议转化为法律监督线索立案办理,同时推动76份检察建议转化为代表建议,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突出问题。比如,今年结合办理代表关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湖泊综合治理等相关建议,在全省部署开展长江重要支流流域水环境治理和重点湖泊治理检察监督活动,办理3件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