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人大监督是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严格公正司法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全省法院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支持”理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履职尽责,为支点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切实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的调研、视察、监督、检查,定期报告法院全面工作和专项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通过接受监督推动审判执行质效持续向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案要案办理、深化长江司法保护、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等多项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充分肯定,省法院工作报告连续多年获省人大会议高票通过。
坚决维护宪法权威,依法向人大报告工作
认真执行监督法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的决定,向省人大报告年度法院工作,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环境资源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工作和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实施情况,接受专题询问,落实审议意见。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全省法院持续推动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切实筑牢长江生态安全司法屏障;加强行政争议预防和实质性化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完善执行机制、狠抓执行管理、规范执行行为,切实提高执行质效;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加大对薄弱法院的帮扶力度,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相关工作经验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积极配合集中察看庭审,认真办理察看监督意见
省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平台聚焦庭审这一关键环节,通过专线连接省法院科技法庭系统,让有关监督人员可在省人大机关在线察看全省各级法院庭审活动,了解司法人员履职情况。平台运行以来,省人大定期组织在线察看案件庭审,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指导,2023年以来先后对行政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刑事诉讼、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领域案件庭审进行察看监督,并就审判质效、庭审能力、庭审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等问题提出41条意见。全省法院严格落实有关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省人大运用平台开展监督,认真办理察看监督意见,进一步提升庭审规范化实质化水平,切实保障公民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廉洁。
主动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积极支持代表履职
做实做细日常联络,坚持全省三级法院院长定向联络、上门走访代表,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座谈交流、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3.2万余人次,开展“司法服务进企业”专项联络活动,登门走访172名代表所在企业,切实保障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全方位、多渠道、深层次监督。用心用情办理代表建议,建立院党组研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领办、部门负责人主办、办公室全程跟踪问效的工作机制,全面梳理省两会期间代表对法院工作提出的500余条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及时反馈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45件代表建议,努力改进工作,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常态化邀请代表视察,拓宽接受监督和听取民意渠道,广泛凝聚助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共识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