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批准政府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省财政厅始终秉持“监督就是关爱、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严格落实预算法、监督法和省人大相关决定,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和管理水平。
全力配合人大审查,推动预算管理更加规范
省财政厅始终心怀“国之大者”,牢记“省之大计”,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全力配合人大审查。一是持续拓展审查范围。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省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推进“四本预算”统编、统批、统管,真实、完整报告重要财政政策、重大财政改革、重点领域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等情况,并不断优化完善。二是积极做好审查配合。主动加强沟通汇报,对预决算草案、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等重要事项,提前报请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初审,在充分吸纳审查意见后,依法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近3年,政府预算报告赞成率均为100%。三是认真落实审查意见。每年提请省人民政府书面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预决算及预算调整有关决议落实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选派厅级领导干部和处室负责同志听取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分组审议意见,专题研究人大监督反馈问题。形成“监督—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推动财政工作提质增效。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推动财政运行更加平稳
省财政厅将人大监督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财政政策措施、财政工作方法和财政工作成效上,推动财政运行平稳可持续。一是自觉接受政府债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将政府债务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债务预算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加强政府债务“借、用、管、还”全周期管理,地方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并狠抓落实,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效能。二是自觉接受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坚持绩效目标与预算管理同步申报、审核、下达,拧紧全过程闭环管理链条。开展省级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邀请常委会预算工委等部门同志和外聘专家全程参与。三是自觉做好预算联网监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业务规范,及时、准确提供预算、决算报告和草案套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数据,配合人大实时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实现对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及决算的动态监控,服务人大监督向智能化跃升。每季度向常委会预工委书面说明联网监督核实情况和改进措施,不断硬化预算刚性约束,确保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主动接受人民监督,推动服务保障更加高效
省财政厅将建议办理作为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和问题清单,用心用情办理代表建议,推动财政工作在人民监督中提质增效。一是完善办理流程。制定年度建议办理方案,厅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加强对分管领域办理工作的指导,各承办处室将办理任务、办理时限、办理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办理格局。二是加强沟通协商。办前主动联系,了解建议提出背景和要求,向代表报告财政形势、宣传财政政策。办中深入交流,采取座谈、走访、邀请一同调研等形式加强沟通。办后及时反馈、回访,形成闭环。近3年,高效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676件。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集中晾晒政府和部门“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