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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大事作“决定” 运用法治聚力量 ——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助力加快建成支点工作纪实
2025年第8期 —— 本期焦点 作者:文/程立志 李艺美 图/本刊资料
7月31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决定》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忠林指出,作出该决定“充分体现了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有利于明确目标、强化职责、凝聚力量,为我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共同意志的重要途径,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省人大常委会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着力推动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制度化、常态化,广泛调动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性,持续汇聚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强大合力。 提高政治站位,紧扣大局选好题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大工作的鲜明主题。每当党中央和省委作出重大决策部署,省人大常委会都及时跟进,作出重大事项决定,自觉与省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2025年农历新春的首个工作日,全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推进大会举行。省委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提出大力实施“七大战略”,吹响了加快建成支点的冲锋号角。加快建成支点涵盖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广泛动员全省人民踊跃投身支点建设,人大责无旁贷。今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大力推动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决定,明确支点建设的目标安排和重点任务,强化全省各级国家机关的职责使命,汇聚起“奋勇争先、建成支点、谱写新篇”的磅礴力量。 支点建设,第一动力是科技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湖北科教人才优势突出、科技创新能力较强,要在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上开拓进取。省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奋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决定,推动构建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法治环境,为支点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作出决定正当其时、恰逢其势,是抢抓发展窗口期、重要机遇期的关键之举。 加快建成支点,必须充分发挥人民主体作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2024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湖北实践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刘望清在审议发言时表示,决定对于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把我省的好经验通过决定固化下来,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助推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具有重大意义。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科学谋划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为提升重大事项决定科学化水平,省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严格实行作出决定前调研、论证和意见征求等制度,将决定文本形成的过程转化为持续汇聚民意民智的过程。 作出加快建成支点的决定是事关全省长远发展的大课题。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实施“七大战略”,认真学习省委文件精神,全面梳理近年来立法调研和监督工作掌握的情况,深入了解我省在能级提升、科创引领、产业结构、枢纽功能、生态环保、文化创新、城乡融合等方面的情况,为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夯实基础。 为起草好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分别带队,赴武汉、襄阳、恩施等6个市州开展实地调研,详细了解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引育、市场拓展等情况,剖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谋划实招。 决定稿形成后,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各专(工)委、省直相关单位、市州人大常委会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在吸纳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形成决定草案,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通过,报省委同意后,再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认真组织审议,发扬民主汇集民智 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关键环节,是人大常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充分听取和反映各方意见,最终形成思想共识、集体作出决策,切实做到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人大工作始终。 “决定抓住了我省当前发展的重要特征和关键要素,符合省情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我完全赞成。”在听了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决定草案的说明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纷纷表达对出台决定的高度认可,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调研了解的情况,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 余翔委员认为,要引导和支持创新资源向产业及企业聚集,形成以市场需求和企业应用需求为拉动力的若干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链,并从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吸引投资等方面做了详细论述。 “要在产业领域践行长板原理。”刘海军委员深有感触地说,要全力以赴发展优势产业,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黄巧云、尹镇龙等委员表示,要保障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法治环境,激发企业创新主观能动性,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据统计,在审议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湖北实践决定草案时,共29人次发言提出意见建议54条;在审议加快建成支点决定草案时,共20人次发言提出意见建议20条;在审议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决定草案时,共28人次发言提出意见建议48条。以上决定草案均据此作出修改,并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获得全票通过。 强化宣传贯彻,确保决定落地见效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如何彰显决定的权威性?关键在于做好“后半篇文章”。 《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湖北人大网和微信公众号、《楚天主人》杂志……依托省内主流新闻媒体和新媒体搭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平台,生动阐释决定内容以及背后的考量,引导全社会形成统一思想、落实决定、积极作为的良好氛围。 各级人大常委会坚定扛起监督推动决定贯彻执行的责任,通过项目责任分解、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制定方案、开展实地调研等方式,确保决定落地见效。 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争当贯彻落实决定的“排头兵”。作为扎根荆楚大地的科技工作者,省人大城环委委员、华中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院长谭必恩对加快建成支点决定的出台倍感振奋:“我要以决定精神为指导,带领团队将论文写在荆楚大地上,为支点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根据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湖北实践的决定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完善立法论证、听证等开门立法工作制度,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组织修改湖北省实施代表法办法,大力组织开展“聚力支点建设·代表行动”。 加快建成支点的决定出台后,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检查湖北省实施水法办法实施情况,开展提振消费、政府债务管理、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等工作监督,为实施“七大战略”赋能助力。 为推动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决定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出台数据条例,将开展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新兴产业立法调研,检查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情况,听取审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报告,打出人大工作助力支点建设“组合拳”。 市县依法作出决定,形成更强推动力量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艳玲多次强调,全省各级人大特别是没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要积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本级党委关注的重大问题,精心谋划选题,适时作出决定,汇聚推动工作的磅礴力量。市县人大积极响应,作出一批重大事项决定,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今年我省“新春第一会”后,随州市委把“整体提升环境”作为建功支点建设的首要任务。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持续改善城乡环境聚力建设美丽随州的决定,推动解决交通秩序混乱、经营秩序杂乱、市容村貌凌乱、生活环境脏乱等问题。决定起草过程中召开汇报会、座谈会6场,发出征求意见函30余份,吸纳20余条意见建议。为推动决定落实,以“代表行动”为抓手,号召人大代表带头投入“清洁家园”行动,做决定的宣传者、引领者、推动者,人民群众参与热情空前高涨,助力随州从“一时美”到“长久美”,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空间支撑和生态保障。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重要论述,认真总结该州有益实践,深入新疆博州实地考察,在广泛征求州直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作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决定,聚焦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明确推进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和水平等具体任务,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竹溪县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涵养区,全县有竹类资源面积约40万亩。县委围绕服务支点建设,提出生态立县发展思路。今年2月,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全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决定,从实行限塑目录管理、推广使用替代产品、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等10个方面,大力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助推以竹代塑产业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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