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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长江文明溯源的高度 夯实石家河遗址保护立法根基
2025年第7期 —— 本期焦点 作者: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云彦

大遗址是实证中国百万年人类史、一万年文化史、五千多年文明史的核心文物资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作为推动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基础,作出系统谋划部署,推动新时代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特别是去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充分肯定了湖北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红色资源丰富,指示湖北要在加强文化资源保护和推动文化创新发展上担当使命,系统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加强长江文明溯源研究和传播展示。这一系列殷殷嘱托和工作要求为高质量做好荆楚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提供了思想指引和根本遵循。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湖北省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草案)》拟提请初次审议,从长江文明探源的高度,推动石家河遗址保护法治化进程,加强遗址保护利用和保护成果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整体提升支点的文化影响力。

认清重要意义,担起历史责任

石家河遗址是长江中游地区迄今发现分布面积最大、等级最高、延续时间最长、保护最为完整的新石器时代大型城址聚落,既是中国五大史前都邑聚落之一,也是长江中游地区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文明中心,持续时间距今约5900至3800年,在中华民族文明起源与发展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做好石家河遗址立法保护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石家河遗址是揭示长江中游文明进程、研究中华文明起源的重要标识。石家河遗址自1954年被发现,其考古调查、勘探、发掘与研究已进行70余载。随着遗址保护工作的推进,石家河遗址的重要性和独特性在国家和世界层面均获得了越来越多的肯定和关注,先后入选“中国20世纪100项考古大发现”“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获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2025年作为湖北唯一入选遗址列入国家首批重要大遗址清单。根据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最新进展,石家河遗址现已确认属于古国时代的第二阶段,是中华文明五千年的重要实证地,其出土的文物不但数量众多、制作技艺精湛,而且地域特征非常鲜明,具有极高的考古研究价值,尤其在玉文化、陶艺术、凤图腾三个方面成就突出。其代表的流域文化彰显了长江中游地区史前文化发展的最高水平,是与长江上游三星堆遗址、下游良渚遗址具有同等历史文化价值的代表性文明,在中华文明多元一体中扮演着承上启下、兼收并蓄、相互影响的重要角色。石家河遗址及其出土的文物,从不同侧面展示了荆楚儿女开拓进取、革故鼎新、开放融合的进取精神,凝结着中华文明的发展历程和灿烂成就,是阐释长江中游文明进程、见证荆楚文化在中华文明发展史上举足轻重地位的重要标识,对于揭示长江中游史前文化面貌、探索中华文化早期发展进程、增强中华民族历史自信与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义。

保护好石家河遗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去年在湖北考察时强调,湖北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红色资源丰富,要在加强文化资源保护和推动文化创新发展上担当使命,系统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特别指示“要加强长江文明溯源研究和传播展示”。众所周知,中华文明五千年在溯源过程中,黄河文明得到比较充分的发掘,但是长江流域文明由于多种原因,其探究、发掘和影响力还没有充分展开。而在长江文明溯源过程中,与上游和下游相比较,中游又是相对薄弱的,下游的良渚已经是世界文化遗产,上游的三星堆正在申报中,石家河现在还“养在深闺无人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以石家河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加强长江中游文明的溯源工作,就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具体举措。

石家河遗址保护迫切需要从立法层面予以规范。石家河遗址考古是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湖北省唯一项目,是湖北不可多得的宝贵文化财富。一直以来,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石家河遗址保护利用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党中央的要求相比、与面临的形势任务相比,还存在遗址保护管理体制不健全、经费保障不明晰、研究阐释和展示利用不充分等问题,迫切需要从法治层面予以规范。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自己肩上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使命,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的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深刻认识作为湖北首部省级层面大遗址保护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制定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大力实施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工程、全面推动荆楚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生动实践,也是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进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整体提升支点文化影响力的制度保障。

坚持开门立法,广泛汇集民智

2024年1月,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天门市博物馆馆长邓千武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制定〈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的议案》,此议案交由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办理。我们深知立法资源非常稀缺,因此很慎重,专题组织了一批专家特别是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对石家河遗址很有研究的专家赴石家河现场调研,并对浙江良渚遗址、新疆龟兹魏晋古墓遗址等历史文化古迹进行实地考察,在此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深入研究论证,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将《湖北省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列入今年立法项目。

主动提前谋划,扎实推进立法进程。在整个立法过程中,我们发挥主导作用,提前介入。去年11月,我率队专门到省文旅厅开展立法调研,就做好石家河遗址保护立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多次组织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文旅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召开立法工作协调会和推进会,有力推动法规起草部门和审修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立法任务,“全过程”应有之义得到较好彰显。

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立法专班人员先后赴广东、四川、山西等地开展立法调研,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遗址保护立法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并三次赴石家河遗址所在地天门市进行实地调研、走访座谈,聚焦重点问题和关键条款,充分听取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石家河遗址管理机构负责同志、遗址保护相关专家和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遗址保护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力求法规更加符合实际,更具可操作性。同时,民盟省委也组织开展“挖掘石家河文化内涵·打造世界级长江历史文化标识”专题调研,在深入对湖北各地大遗址进行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一系列重要成果。

聚焦关键问题,开展专题研究论证。5月中旬,我们专门听取了相关部门立法工作情况汇报,并就条例草案涉及的机构设置、管理职责、经费保障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7月初,邀请立法咨询专家、相关保护机构负责人、遗址保护专家和文化领域专业代表小组的人大代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条例草案逐条逐款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各位专家围绕处理好文物保护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明确省市文物主管部门职责、加强与上位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规范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禁止行为、提高研究阐释和展示传播水平等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突出问题导向,力求务实管用

石家河有着几千年居住开发史,但没有明确的考古发掘线索。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石家河遗址保护受到多重冲击和影响,带来了很多现实问题。提请一审的条例草案共5章38条,在条文内容上聚焦解决遗址保护和利用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既吸收了国内大遗址保护的通行做法,又结合石家河遗址的独特性,作了许多特色规定。

提高立法站位。这次由省人大常委会直接立法,不是因为天门市人大没有立法权而代替、帮助天门立法,而是立足于“加强长江文明溯源研究和传播展示”的战略高度,对标对表三星堆和良渚遗址立法经验做法,坚持以国际视野、一流标准为湖北的文化遗存立法,强化省市两地的职责,努力把石家河遗址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乃至世界影响力的文化标识。

统筹保护发展。条例草案将考古研究、文化传承、保护管理、合理利用纳入法规框架,对遗址保护与经济发展、民生福祉和生态环保之间的关系作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科学性和适用性的制度安排,力求在遗址保护和地方发展上寻得平衡点,既追求高水平保护,又聚力高质量发展。尤其是针对部分禁止性条款,强化科学论证,充分体现适当性和前瞻性原则,为未来考古研究和活化利用多留“空间”、少留“遗憾”。

创新活化利用。条例草案对学术交流、教育研学、文物展示、大型活动、旅游经营等社会实践予以规范,创新文物活化路径,令沉睡的遗迹在当下焕发新生。规定了出土文物须及时公开展示,要求中小学校学科教学融入遗址保护内容,鼓励实践研学,推动与文博机构联合研究,严禁企业化经营国有文物与过度商业化,切实提升遗址保护、科学研究、价值阐释、展示传播水平。

体现时代特色。条例草案拓展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遗址保护利用的渠道,将文物考古所涉及的人口、土地、拆迁、环境、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与当地群众民生需求相协调。增强社区协同与利益共享,扶持当地居民从事相关服务产业,促进就业增收,实现良性互动,促进共生共荣,做到可持续发展,有效释放文化遗产的经济潜能。

强化系统集成。条例草案紧扣保护管理、合理利用、法律责任等核心环节,从“保什么”“谁来保”“如何保”多维度精准施策,为执法提供规范依据,为守法设定明确标准,为违法界定处罚厘清边界,显著增强法规的适用性与可操作性。保护重点上,将遗址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推行“先考古、后出让”制度,于土地供应源头筑牢防线。保护主体上,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大保护格局,明确省政府统筹领导、天门市政府属地管理、专门机构具体执行;激活村规民约约束力,引导社会力量与基层自治组织共同参与。保护措施上,明确规定应急预案制定、定期演练、突发事件处置及事后报告的全流程要求,同步完善资金保障体系,并适度提高部分违法行为罚款下限,强化威慑。

立法只是一个方面,做好石家河遗址的保护还有很多其他工作要做。一是要瞄准更高目标,把石家河与屈家岭、盘龙城等遗址串联起来,共同打造世界文化遗产。二是要加强考古发掘和相关研究,把石家河文化在长江文明中的地位作用、与楚文化的关系等进一步阐释清楚。三是要加强遗址保护的投入和保障。四是要建好石家河遗址博物馆,将其打造成为能够真正展现湖北形象的文化地标。五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发挥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的综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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