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详情页面 |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学习研讨交流——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效
2025年第6期 —— 立法经纬 作者:文/李大伟 图/允桐 善军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地方立法工作必须精准把握和深入践行的科学方法、理论指引和实践遵循。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地方立法功能定位,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法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完善,立法方式方法更加丰富有效,高质量发展、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亮点纷呈,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分党组、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各党支部结合“干部素质提升年”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系列学习研讨活动,通过个人自学、集中领学、支部讨论、成果运用,形成了浓厚的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氛围。6月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学习交流,有关负责人及各支部的代表结合工作实践分享了心得体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胡志强出席活动交流学习体会。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同志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从自身工作出发,围绕进一步做好统一审议、创新法规制度、协调改革与法治、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新思路、新方法,实现了理论学习和立法实践的有效融合,体现了新时代地方立法干部队伍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现将交流成果摘编如下。 一 胡志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深刻洞察力和理论创造力,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我们做好立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要在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场上下功夫。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场,集中体现为马克思主义认识立场、政治立场和价值立场的有机统一。实事求是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践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本质和规律,提出了一系列原创性的重要理论、重要论断,是“两个结合”的光辉典范。人民性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品格。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将为人民谋幸福的根本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中,创造性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公平正义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在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观点上下功夫。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观点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创新发展,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习近平总书记以“法治之魂”深刻揭示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最鲜明特征、最根本保证、最根本要求,确立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政治原则。旗帜鲜明提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系统论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前进方向和奋斗目标,赋予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更加丰富的法治内涵,赋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鲜明的法治底色。系统论述了全面依法治国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性,赋予全面依法治国新的时代使命,创造性地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学说。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一具有重大原创性、时代性、统领性的概念和理论,推动实现从法律体系建设到法治体系建设的创新发展,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性认识的重大飞跃。确立了全面依法治国共同推进、一体建设的工作布局,为我们党擘画全面依法治国的蓝图纲领提供了科学指引。明确提出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环节和工作要求,实现了理论创造和实践创新的有机统一。着眼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安全两件大事、构建国内国际两个循环,提出并系统论述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为我们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力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提供了行动指南。系统论述了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等重大命题,抓住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 要在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方法上下功夫。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突出强调运用战略思维、历史思维、系统思维、辩证思维等科学方法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坚持战略思维,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发挥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坚持历史思维,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从历史视野和发展规律中思考分析问题、把握前进方向、指导现实工作。坚持系统思维,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系统工程整体谋划,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辩证思维,创造性地提出必须正确处理政治与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等一系列重大关系问题。 我们要在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上下功夫,悟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推进立法实践。坚定政治方向,把握目标要求,突出重点内容,丰富方式方法,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素质能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立法实践,推动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叶贤林表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是落实省委“干部素质提升年”部署的重要举措,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推进的重要力量,要以干部素质提升赋能湖北地方立法高质量发展。要通过系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从理论高度上明确地方立法的方向和原则,切实推动学习成果转化,确保每一部法规都符合法治精神、契合地方实际。要创新学习方式,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立法调研、法规起草、审议修改等具体工作中深化理解运用。要注重学习实效,通过交流研讨进一步吃透精神实质,明确工作要求,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湖北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付正中表示,在我省地方立法的长期实践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方面探索前行,积累了丰富经验,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和机制,成为我们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不断进步的坚实基础。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必须坚持党建引领,把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强化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把牢立法工作政治属性;必须坚持思想引领,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立法制度建设的根本统领;必须遵循法治原则,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地方立法的根本遵循;必须严格选人用人,把政治素质和学习能力作为立法干部选拔任用的首要标准。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光萍表示,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规统一审议全过程,必须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必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效;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立法特色;必须全面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立法能力。法制委员会在统一审议中,要坚决贯彻党的意图,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自觉对标对表,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要正确处理党与法、法治与德治、改革与法治等关系,确保立法正确政治方向,确保良法善治,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适应。要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完善并落实“三行五前”和法规项目领办等制度,强化责任意识。个别部门或地方对法规草案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时,法制委员会要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加强统筹协调,敢于在矛盾的焦点上“砍一刀”,力戒部门或地方保护主义,提高立法质效。 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莉莉表示,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核心要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地方立法全过程,做法治建设的积极践行者。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地方立法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要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立足地方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完善立法听证、论证、评估等制度,使立法更好地体现民意、汇聚民智,使立法过程成为汇聚民意、集中民智的过程。 三 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党支部蔡怀军说,近年来,省人大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双组长”制、“双班长”制、“工作专班”制,实现立法各责任单位“同向同行”“并联并行”“直通直行”;通过“全程记实、节点把关、全面监督”,强化关键环节责任,跟踪发现整改问题,实现“以考责促履职、以问责督尽责”;通过立法选题“五个统筹”、论证评估“五个之前”、省市立法“五个联动”、协同立法“五个一体化”,建立“五大立法保障平台”,从根本上解决了立什么、怎么立、如何统、怎样协调和保障等立法工作的核心问题。先后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10余部全国首创性法规,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了湖北智慧和湖北力量。 经济法规处党支部朱天恩说,法规制度创新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选择、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功能的有力举措、主动适应地方改革发展需要的内在要求。实践中,地方立法创新仍存在重程序轻内容、重形式轻实效、重集成轻原创等问题,根源在于存在畏难情绪、依赖惯性思维、缺失激励机制。建议以立法领域改革为契机,将有限的立法精力和立法资源向法规制度创新倾斜;以问题导向为牵引,探索建立立法项目问题和对策清单,对法规条文删繁就简、去粗取精;以调查研究为基础,改进调研作风,做到带着问题出发、带着思路返回;以队伍建设为保障,打造高素质立法工作队伍。 综合法规处党支部王曲说,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阐明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深刻揭示了改革与法治相辅相成的内在关系,哲学根基在于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规律。改革是“破”,法治是“立”,新中国改革开放先立后破实现并轨“软着陆”,俄罗斯“休克疗法”破立失序引发动荡,印证“先立新规、后破旧制”逻辑。在我省立法实践中,从电梯安全、农产品管理,到质量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既回应现实又布局未来,正是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的生动实践。新时代立法工作者应当深悟对立统一规律,践行“先立后破”原则,为护航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书写法治一笔。 立法规划与法规实施监督处党支部陈超说,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客观规律,要立足湖北省情和发展实际,准确把握地方立法功能定位,突出地方特色,精准选题、精当表述、精确规范,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运用法治方式推动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通过多种途径有序参与立法。依法立法的核心在于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要坚决抵制“立法放水”,坚决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制化,为社会公平正义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备案审查处党支部张博说,备案审查制度依托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党中央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的高度,多次就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要自觉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备案审查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时刻牢记以人民为中心,始终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效。 法规审批工作处党支部黄继忠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择高而立,提升站位格局。坚持从政治高度、全局视野来审视立法、思考立法,自觉对标看齐,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向新而行,勇于探索创新。正确把握立法与改革的关系,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立法决策主动适应、服务改革决策。要往实而为,做到务实求实。深入分析立法需求和现实情况,吃透党的政策,努力提出科学的建议方案,积极回应、准确反映立法所调整社会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要沿深而耕,做合格立法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