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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2013年第9期 —— 调查研究 作者:涂维发

    鄂州市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城市。近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服务大局推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为工作切入点,科学谋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有所作为,为促进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率先在全省实现城乡一体化,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发挥议事决策作用,为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提供切实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就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中的一些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将市委的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并抓好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加强宏观决策。为了加强对全市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整体谋划和部署,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决议》,决议明确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决议作出后,通过加强宣传、召开会议、走访座谈等方式发动群众;通过开展视察、调研、听取工作情况报告等方式促进“一府两院”落实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各项任务和措施。

  加强重点工作的决策。为了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快推进鄂州综合改革示范工作的决定》,决定强调要以转换体制机制为重心,进一步完善和实施综合改革总体方案及专项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综合改革项目。为了推进新型城镇化,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决议》,决议提出了新型城镇化的主要任务,对全市各级人大和“一府两院”工作提出了要求,动员、号召各级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争做新型城镇化的支持者、参与者、促进者。

  加强重点项目的决策。洋澜湖是鄂州城区的“母亲湖”,广大市民对洋澜湖的治理和保护问题一直高度关注,常委会顺应市民的期盼,作出了《关于加强洋澜湖保护工作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安排专项经费,采取截污、雨污分流、清淤、净化等措施,取得了较好成效,受到市民肯定。根据市委关于挖掘三国吴都历史文化资源、提升城市品位的决策部署,市人大常委会拟就加强“三国吴王城遗址”保护工作作出决定,目前正在开展专题调研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发挥监督支持作用,加快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进程

  围绕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认真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坚持监督与支持、促进的有机统一,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务求实效,有力推动城乡一体化各项措施的落实。

  科学选定监督议题,突出监督重点。紧密结合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重点任务、重点工作,从人大工作的特点和定位出发,确定以产业发展、构建新型城镇体系、民生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综合改革等5个方面的内容为监督重点。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发展生态农业、义务教育城乡均衡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与文化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工作情况报告;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沿江滨湖新区开放开发、特色镇和农村新社区建设、城乡居民就业等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对现代服务业发展、全域规划、市政工程建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开展了视察;对环境保护法、渔业法、规划法等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并提出了一些建议、意见,促进了工作落实。目前,全市建立了以主城区为龙头、7个新区为支撑、10个特色镇为连接、106个新社区为基础的“四位一体”新型城镇体系,建立了全民创业、全民教育、全民健康、全民社保、全民安居“五个全民”保障体系,初步实现了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化。

  综合运用监督措施,增强监督力度。常委会依法开展经常性的监督工作,让“一府两院”感到人大监督带来的压力和动力,让百姓感到人大监督确实彰显了民意。采取综合运用多项监督措施的办法,即对同一项工作既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又开展调研、视察或检查,多管齐下,增强监督工作的推动性。先后对科技工作、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渔业法的贯彻实施等进行了综合监督。

  改进监督方式方法,提高监督实效。坚持监督与支持、促进的有机统一,做到真监督、真支持。监督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直面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直截了当、切中要害。支持“一府两院”自主开展具体工作、处理具体问题,做到尽职不越位、监督不包办、支持不干预。对“一府两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积极帮助协调解决。注重加强跟踪监督,增强监督的触动性。为了促进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常委会先后3次组织连续跟踪监督,有效改善了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的环境,并将审议意见和建议及时交“一府两院”处理,明确处理时限和要求,并跟踪了解处理情况,必要时进行检查督促。

  三、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突出问题解决

  充分发挥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及时了解、掌握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依法运用人大职能,推动问题的有效解决。

  推动农村环境卫生问题解决。改变农村面貌是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任务,而改变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是改变农村面貌的起点,也是瓶颈。为了改变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推动实施“清洁乡村”工程、建设“美丽鄂州”,常委会先后对村湾集中连片整治、改水改厕、实施饮水工程、塘堰改造等工作开展了视察、调研,并听取了市政府相关工作报告,促进了“清洁乡村”工程的深入开展,改变了农村“脏、乱、差”现象。

  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事关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社会和谐。为此,常委会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省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连续两年开展了“农产品质量荆楚行”活动,督促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建立了市、区和基地、批发市场、企业“两级三层”检疫检测体系,实行了严格的检疫检测制度,购置了农产品检测车,健全了农产品检测站,加强了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禁用农业投入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推动水污染的治理。鄂州是百湖之市,丰富的水资源是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优势资源。但是,水污染问题一度较为突出。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对梁子湖、洋澜湖等重点湖泊的水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对存在的问题,常委会就加强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减少和控制水污染源、改善水环境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促进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改进了工作,一些地区水污染状况出现缓解,梁子湖水质保持在二类水质的水平上,洋澜湖水质由五类提高到四类。

  推动非法小选矿厂的整治。冶金、建材是鄂州的传统支柱产业,其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非法小选矿厂,造成了大气、水、土壤等方面的严重污染。2012年,常委会先后3次组成专门视察组,深入重点区域视察,就完善目标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推动转型发展等提出意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关闭拆除了156家非法小选矿厂,遏止了过去“一边整治、一边反弹”的现象,受到群众称赞。

  四、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增强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活力

  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群众,是汇积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力的重要力量。全市共有各级人大代表2000多名,他们积极投身于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主战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当好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领头雁和排头兵,给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增添了正能量。

  丰富代表履职活动。一是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坚持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开展的视察、调研活动,并且每年专门组织代表开展一些视察、调研活动,先后围绕农村土地流转、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开展了视察、调研。二是开展建言献策活动。通过举办“我为统筹城乡发展献一策”、“向代表问计”、代表座谈会等活动,代表围绕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意见270多条,转交“一府两院”办理,得到了有效的落实。三是广泛开展“代表联企”、“代表联户”、“代表听政”等活动,拓展了代表了解和服务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途径。

  打造代表履职平台。一是加强“代表之家”建设。常委会进一步完善代表小组活动制度,按照就地就近、便于组织、便于活动的原则,将全市代表分别编入30个代表小组。各代表小组都建立了“代表之家”,做到“有活动室、有制度、有学习资料、有活动计划、有台账”,督促、协调解决了基层许多实际问题。二是办好“代表专线”。每月举办一期,每期安排2名市人大代表接听群众来电。对群众来电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督办函,督促解决问题,并及时向群众回复。三是举办政情通报会。先后围绕产业转型发展、项目建设、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等主题举办了政情通报会。

  认真督办代表建议。近几年,市人大代表每年在人大会议期间提出建议100余件,80%以上与统筹城乡发展有关。常委会及时将这些建议交由“一府两院”办理,并不断完善领导督办、重点督办、跟踪督办工作机制,把好交办关、回复关和落实关。组织开展建议“督办月”、“督办周”活动和“回访”活动。督促各承办单位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提高建议的见面率、办结率和满意率。

(作者系鄂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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