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为了更好发挥人大的监督职能作用,促进公正司法,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公正感受度,竹山县人大常委会顺应新时代人大工作要求,坚持在“发展急切、治理需求、群众期盼”三者结合点上找准司法监督的切入点,强化监督效能,提升履职水平,着力向发展聚合力,让法治放光彩,为群众谋福祉。
聚焦发展之所急,把监督融入中心大局
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密切关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准确把握司法监督关键点,促使司法监督工作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安全是发展的基础,稳定是强盛的前提。近年来,受多重因素影响,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涉矿类案件增多。自矿山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县法院受理涉矿类刑事案件26件。聚焦县委重点关注和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矿山安全,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视察涉矿类案件审判工作。
在监督过程中,坚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注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全方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健全专门委员会联系专业代表工作机制,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牵头组织监司委成员和法律领域专业代表,深入司法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听取汇报、现场察看、组织座谈等形式调研,邀请参加调研和执法检查的专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协助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经综合分析发现,近几年以来涉矿类刑事案件特点明显,案发时间集中在2021年至2023年,反映了这段时间绿松石矿山管理存在的短板和非法开采绿松石行为的频发。
鉴于上述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充分研究管理机制、人员结构、工作环节等方面实际情况,从建立健全矿山管理制度、强化矿管人员责任、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对全县矿山管理工作提出针对性建议。同时,对县人民法院严格执行刑事审判原则确保案件公平性、注重协作配合强化办案质量和效率、精准利用罪刑法定原则有力震慑的主要做法进行总结,指出其在沟通协调机制、法治宣传、办案能力方面的短板,推动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力维护了矿山安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聚焦治理之所需,把监督融入法治进程
监督保障是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县人大常委会紧盯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的重点问题,科学合理确定监督议题,找准靶向监督与日常监督的结合点,通过“监督―落实―再监督―再落实”的方式开展跟踪监督,先后听取和审议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两法衔接”等专项工作报告,推动司法机关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努力让人大司法监督更具刚性、更富实效。
刑罚执行是刑事司法的“最后一公里”,关系刑罚目的的实现,关系司法公正和权威。继2023年度对县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后,县人大常委会又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开展视察调研,通过实地察看现场、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深入了解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
自2022年以来,县检察院坚持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先后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1份、检察建议20份,扎实做好监管场所的监督工作,确保看守所监管活动合法、监管场所安全,针对刑事执行各环节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察,深入开展专项监督,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同时,视察工作发现了在涉财产刑检察监督、社区矫正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等方面的不足,就下一步工作给出坚持依法履职精准监督、做好监管场所安全监督、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等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以此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推动人大司法监督与检察法律监督双向发力,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辩证地把握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做到既有力度地监督,又能主动给予支持。在视察过程中,针对因机构改革影响社区矫正机构运转不畅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协调并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推动社区矫正机构规范设置、正常运转,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开展,破解法治建设中的堵点,形成推动和改进司法工作的合力。
聚焦人民之所盼,把监督融入百姓日常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县人大常委会坚持站稳人民立场,紧扣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群众的关注点作为司法监督的切入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让监督工作更能反映人民群众意愿,更能回应人民群众期盼。
随着社会公众法治意识逐步增强,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作出纠错的行政案件也随之增多。县人大常委会视察发现,2023年,县法院受理各类行政诉讼类案件同比上一年度上升89%,县司法局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案件同比上升241%。
围绕这一问题进行深入“解剖麻雀”式的调研发现,行政纠错案件的原因主要集中在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当、程序不合法、适用法律错误等三个方面,此类情况占比达75%,并且行政纠错案件涉及单位也较为集中。基于此,县人大常委会就行政纠错工作开展视察,深入剖析了涉案单位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解释不到位、理解上存在偏差、不善于运用诉前调解手段化解矛盾、执法水平不高等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向司法机关提出树立正确法治理念、突出重点普法对象、深化普治融合发展、注重发挥监督效能等建议。
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建立健全人大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的贯通协同机制,拓展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健全行政争议化解新机制,支持主管单位有针对性地向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多的单位作出司法建议,提出整改意见,不断提升这些单位的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人大监督落地有声,2024年行政诉讼案件同比下降37%,行政纠错案件同比下降16%、纠错率下降3.9%。通过持之以恒地强化司法监督,监督和保障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加大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让人民看到人大全流程监督产生的实实在在的成效,感受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显著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