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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英烈精神 守护英烈荣光 ——《湖北省英雄烈士保护条例》解读
2025年第4期 —— 立法经纬 作者:文/孙逢辰
英雄烈士是民族脊梁、时代先锋,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崇捍卫英雄烈士、加强烈士褒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提升我省英雄烈士保护水平,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3月26日表决通过《湖北省英雄烈士保护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全国第一部英雄烈士保护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共七章45条。 规范缅怀纪念,激活红色基因 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缅怀纪念彰显着对英烈的尊崇和对英烈精神的传承。条例着力推动缅怀纪念活动常态化、规范化,让缅怀纪念活动唤醒家国记忆、激活红色基因。 注重仪式规范化,铭记英烈功勋。条例全面总结十多年来纪念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纪念方式固化,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9月30日烈士纪念日举行纪念活动,上级人民政府与下级人民政府在同一英雄烈士纪念场所举行纪念活动,应当合并进行。同时,明确礼兵仪仗、送迎安葬等仪式的基本要求,实现“一场仪式一堂课”,让缅怀纪念活动成为推动英烈精神永续的鲜活载体。 注重服务精细化,祭奠国之忠魂。我省崇尚英雄、缅怀英烈的氛围日益浓厚,2024年,社会各界140多万人次前往烈士陵园现场祭扫,1600多万人次在荆楚英烈网为英烈献花,表达哀思。为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开展,条例对政府部门和相关保护管理单位提出多样化、精细化服务保障要求,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等部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和管理单位应当为英雄烈士亲属、社会公众祭扫和瞻仰活动提供服务。明确有关方面应当引导单位和个人采取庄严有序、安全文明、绿色生态的方式进行祭扫。对不便到现场祭扫的,提供“云祭扫”“代祭扫”等服务。 注重寻亲长效化,助力英魂归根。革命时期,70多万荆楚儿女献出生命,而其中无名烈士超过85%。近年来,我省构建跨部门协作机制,融合科技与传统手段,为300余名英烈成功找到家属。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烈士寻亲工作机制,条例强化无名烈士身份确认和寻亲工作,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党史、档案、公安、文物、规划等部门,通过梳理遗物、实地走访以及技术鉴定比对等方式全力溯源,为英雄烈士确认身份、寻找亲属,并及时反馈进展。 完善设施管理,筑牢精神丰碑 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是英烈精神的丰碑,是赓续红色血脉的核心载体。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由谁管、怎么管、如何用等问题,以制度刚性推动红色血脉永续传承。 坚持“定责任”,织密管理网络。对于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条例探索建立“归口统管+分类施策”的管理体系,明确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位于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以及不具备统一管理条件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可以由现行保护管理单位继续负责保护管理,纳入统一监管体系。同时,针对零散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难点,条例规定加强编码和数字化管理,推进精准动态跟踪保护。 坚持“划红线”,构筑保护屏障。针对上位法“不得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不得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予以细化,依法明确八类禁止性行为清单,如禁止使用大功率音响设备等开展破坏庄严、肃穆、清净环境和氛围的娱乐、健身活动,不得将烈士陵园的土地、房产进行抵押、转让,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便于规范执法行为,对社会起到警示作用。 坚持“活利用”,厚植红色底蕴。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是传承英烈精神、教育后人的红色主阵地。条例要求加大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开放力度,明确在重要纪念日、重大庆典日适当延长开放时间,方便社会公众瞻仰、悼念。立足区域协同发展,鼓励市、县人民政府建立跨区域合作机制,加强纪念设施保护利用的交流合作。 弘扬英烈精神,汇聚奋进力量 薪尽火传,不知其尽也。条例从挖掘、培育、传播、教育等方面,切实发挥英雄烈士示范引领作用,汇聚奋进力量,促进英烈精神在传承中历久弥新。 挖掘“红色家底”。英雄烈士遗物和相关史料是英雄烈士精神最生动的体现。条例规定政府应当加强对英雄烈士遗物、史料的收集,鼓励单位和个人将收藏的英雄烈士遗物、文献手稿、家书信件等捐赠或者出借给英雄烈士保护管理单位进行展陈和研究。明确将英雄烈士的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让世代铭记英烈,让英烈精神永续传承。 培育“红色使者”。讲好英烈故事关键在人。针对英烈讲解人才匮乏、流失等问题,条例要求强化英烈讲解员队伍建设,规定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配备研究馆员和英烈讲解员,也可以采取利用志愿者力量、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和机构提供研究和讲解服务。明确将烈士陵园等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英烈讲解员纳入文物博物等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范围,鼓励和支持英烈讲解员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同时,对展陈内容和讲解词的研究审查制度作了相应规定。 打造“传播矩阵”。我省通过理论研究、展览展示、主题宣传等形式,创新多元叙事视角,让公众在可听可见中感悟、传承英烈精神。为进一步激发英烈主题创作,条例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革命老区等充分发挥优势,开展课题研究、宣传教育等工作。明确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等部门对英烈主题文艺作品给予支持。规定新闻媒体应当通过发布公益广告、开设专栏等方式,广泛宣传英烈事迹和精神,让红色故事焕发新的生命力。 深化“代际传承”。青少年是赓续红色血脉的重要力量。条例以青少年学生为重点,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应当依托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开展教学教育活动,组织学生瞻仰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祭扫英雄烈士、担任志愿讲解员,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纪念教育和研学活动,推动英烈精神薪火相传。 优化抚恤优待,传递制度温度 关爱英雄烈士遗属是对英烈最好的告慰。条例对英雄烈士遗属抚恤优待作出具体规定,让抚恤优待既有制度保障,更显人文温度。 增设抚慰金制度。为国尽忠者,人民必厚待。条例在全国首次以地方性法规形式明确一次性抚慰金制度,明确对本条例施行后牺牲并被评定为烈士的,在享受国家烈士褒扬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基础上,由省人民政府对其遗属发放一次性抚慰金,让烈属真切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社会的尊崇。 强化优待举措。近年来,国家和省对英雄烈士遗属在住房、养老、医疗、就业、教育、司法等方面推出系列抚恤优待措施。条例在与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相衔接的基础上,明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制定、及时更新优待目录清单,并保障实施。鼓励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结合实际优待英雄烈士遗属。 健全关怀机制。守护烈属就是守护民族良心。为进一步强化对烈属的人文关怀和精神抚慰,着力解决烈属家庭生活保障、救助帮扶援助等实际问题,条例突出对烈属的常态化关怀,明确各级政府要定期走访慰问、常态化联系英雄烈士遗属,关心遗属生活情况。县级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基层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应当采取措施、创造条件,为社会各界关爱和帮扶英雄烈士遗属提供便利。 英雄者,国之干。回望来路,无数英雄烈士用血肉之躯换来荆楚大地的山河安澜;展望未来,条例的出台必将以法治之名护佑英烈,以制度建设夯实英烈保护根基,让英烈精神浸润荆楚大地,凝聚起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磅礴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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