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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024年第7期 —— 调查研究 作者:文/向凇婕 杨红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取得重大成果,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更加深入学习贯彻这一重要思想的实践要求,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在五千多年中华文明深厚基础上开辟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必由之路。“两个结合”是我们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得出的规律性的认识,是我们取得成功的最大法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创立的。7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枝繁叶茂、历久弥新,源于其扎根中国土壤、符合中国实际,具有先进的政治理念、鲜明的中国特色、深厚的文化底蕴。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源于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原则。国家学说是马克思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强调政权的工人阶级属性,以工农为代表的人民群众是民主的主体;强调普通工人应当直接参与政权管理,打破国家机关专业化、精英化神话;指出资本主义选举制度对财产资格的限制使选举成为资产阶级独有财产,批评其民主的虚伪性,提出新型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必须由全民投票选出的代表组成;主张将人民代表机关置于最高权力机关的地位。政体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组成部分,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规定各级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明确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原则并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始终保持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植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沃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植根本国、本民族历史文化沃土,马克思主义真理之树才能根深叶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制度成果,折射与反映了许多优秀的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集中体现了中国传统的江山社稷观念、民本思想,也与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党的本质属性贯通、联通;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体现了为政以德的理念,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良善品质;酝酿协商体现了讲信修睦、以和为贵的理念,体现了“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特点。这些都体现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之间的价值共通性和高度契合性,因而能够同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共同价值观念融通起来,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和拥护。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关键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有效保证国家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有效保证国家治理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有效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坚持党的领导提供了制度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实现形式。1954年9月,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将中国共产党推荐的人选依法选举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获得了人民的同意和授权而具有充分的民意基础。2018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正式载入宪法第一条,使党的领导在国家宪法层面得到进一步支撑。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党领导人民制定体现党和人民统一意志的宪法,人民自觉接受宪法确认的党的领导,党自身也在宪法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历史逻辑、政治逻辑、法理逻辑。 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载体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是人民民主内容与形式统一的制度载体。长期以来由于对“谁是人民”“如何统治”这两个问题的不同理解,中外历史上产生了不同的民主理论和民主实践模式。西方选举民主成为一次性消费式民主,在大选时轰轰烈烈,一选了之;大选之后沉寂无声,进入休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通过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依法治国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立法机关,最重要、最大量、最经常的职权就是立法权,人民代表大会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法律制度建设,构建起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行政权力的“制度笼子”,为政府行为设置法律轨道,为政府权力行使划定底线,有效防治政府权力腐败,有利于切实有效保障人民权益、推动法治政府、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本质要求,充分彰显了人民民主价值诉求与科学民主体系的效用,是人民民主实践与法治实践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基础,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发展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保驾护航。
推动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这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在整个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中处于统领地位,没有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就无从谈起。各级人大要围绕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战略、重大部署、目标任务、重点工作谋划推进工作,切实做到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把党委领导人大工作、“一府一委两院”接受人大监督、有关部门支持和配合人大工作情况纳入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等,保证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落实到人大工作中。 坚持守正创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宏伟蓝图,对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战略部署。要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法治急需、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维护国家安全所急的法律制度,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都于法有据。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立改废释纂,全面完善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 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对其他国家机关有监督权。坚持和完善人大监督体制,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权建设的要求。加强人大监督职能建设,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是人大监督体制建设的重要目标。通过建立健全执法检查制度、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制度、审查和批准计划预算制度、完善询问和质询制度等,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制度的笼子管住权力,用法治的缰绳驾驭权力。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要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联系的机制、各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联系的机制,实现人大代表联系的网络化。要建立代表履职能力培养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代表进行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要建立代表履职的工作内容体系、履职考评机制、履职激励机制等调动履职的时效性和主动性。要适应信息化时代要求,构建代表履职互联网服务平台和专项服务系统,将传统的线下履职扩展为线上线下并行,畅通代表与群众沟通渠道,实现代表履职的大数据运作,提升履职绩效。 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新征程上,我们要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显著优势,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保驾护航,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凝聚起磅礴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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