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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职发言要言之有物
2013年第8期 —— 民主实践 作者:柳身强

    时下,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为了进一步提高任免工作质量,更好地对被任命人员进行监督,促进其廉洁、依法、高效履职,在任命干部过程中大都让拟任命人员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供职发言,以便现场“听其言”,任后“观其行”。这本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对任免工作的一个探索创新之举,值得肯定和推广。然而,现实中一些拟任命人员在作供职发言时,要么长篇大论不合时宜地“无限发挥”,要么偏离主题漫无边际地“发挥想象”,要么刻意修饰言之无物“连篇虚话”。这样“做戏”或“走过场”式的供职发言毫无意义,无助于人大常委会依法有效行使人事监督权。

  供职发言篇幅不宜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一般都是多项的,会期也是精心安排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报告(发言)、阅读材料、审议发言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供职发言枯燥冗长不仅会影响到会期、会议的质量,造成与会人员的听觉疲劳,使人感到索然无味,兴趣大减,也不利于改进会风和加强作风建设。因此,供职发言不能任意发挥,而是要言简意赅。

  供职发言主题不宜偏。有的拟任命人员在作供职发言时,不是认认真真地讲如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怎样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廉洁自律、开拓创新、抓工作落实,而是用心“总结过去,展望未来”,大讲特讲“过去的功劳”、“辉煌的历史”,或者某个得意的“杰作”,谈履职轻描淡写,谈“亮点”滔滔不绝,以为这样能加深人们的印象,从而对其产生好印象。殊不知,如此偏离主题的“演讲”,不仅感动不了与会人员,反而还会使大家听不进去,是适得其反之举。

  供职发言语言不宜虚。有些拟任命人员的供职发言不是贴近群众,贴近民生,实事求是和简洁明了地用群众的语言、实在的语言和朴实的语言来讲,而是抛真求空,绞尽脑汁地用华丽的辞汇、闪光的语言堆砌组合,华而不实的官话、套话,发言生硬僵化,云里雾里,充斥着“正确的废话”,讲的人不实在、没诚意,听的人没兴趣,不愿听。

因此,拟任命人员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供职发言,要力求短实新,抓重点、讲实在。要真调研、真思考、真情感、真内行,少说空话、套话,在如何多做实事、抓工作落实、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监督上表现出自己的决心,显示出诚意。如此,才不失供职表态发言的初衷和意义。当然,人大常委会从制度上作出具体规定,才是规范拟任命人员供职发言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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