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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三大优势 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
2024年第1期 —— 本期焦点 作者:文/王润涛 图/吴小洲

基层民主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石。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近年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承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探索有效形式和途径,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进一步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和丰富生动的民主实践。

 一、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切实保障人民当家做主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涵盖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个环节,能够有力推动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围绕人民转、人民说了算、依靠人民干。

确保人民始终是权力源泉。我国通过一系列法律制度保障人民行使民主权利,保障民主选举有序有效。五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均由民主选举产生,这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首要环节和坚实基础。省人大常委会开发运用选民登记信息系统,防止错登、漏登、重登,进一步提高登记准确率、选民参选率和工作效率,充分保证每一位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2021年湖北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中,全省共登记选民4940万人,直接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93613名。2022年底、2023年初分别完成市州和省级人大换届选举,顺利产生新一届“一府一委两院”,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确保人民意见始终“在线”。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这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开展人大协商,是人民就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以及事关切身利益的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发挥着民意表达和民意整合等重要功能。各地人大常委会主动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聚民智。每件地方性法规出台前,深入开展立法调研,认真组织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监督议题确定的头道环节公开征集意见建议,监督议题由人民选择,审议意见充分反映民意,确保人大监督聚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和选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全流程参与人大履职行权,充分发表意见。各地人大常委会助力构建老百姓“家门口协商”议事平台,“人民议事厅”“小板凳会”“围楼夜话”“议事堂屋”等打破社区治理的“陌生人困境”,让民意在社会共同体内部流动,形成广泛的共识。

确保人民权利落在实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效保障全体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政治制度。2021年,省委出台《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在基层试点实行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全省35个县(市、区)、456个乡镇积极推行。各地的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形式多、覆盖面广,通过“群众提、代表决、政府办、人大评”,让“民生”紧贴“民声”,实现了民生实事选定从“一厢情愿”到“你情我愿”转变,从“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远安县花林寺镇人大建立“人民有事您请说”线上表达平台,广泛收集社情民意,相关民生实事项目顺利推进,群众满意率达100%。

二、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优势,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这为地方人大依法履职提供了根本遵循。    

地方立法全力维护人民利益。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近年来,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作用,围绕群众心中的堵点、社会关注的热点、基层治理的难点,先后就物业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电动自行车管理、机动车停车、养犬、化解纠纷等出台地方性法规。全省建成国家、省、市(州)基层立法联系点150余个,组成了具有广泛性、专业性、代表性的工作系统,把更多群众意见原汁原味传递到立法机关,体现在法规条文当中,有效发挥立法“民意直通车”作用。在征求《湖北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草案)》意见时,秭归县九畹溪镇茶农提出10条建议,其中3条得到采纳,基层群众的“好声音”变成地方性法规的“硬杠杠”。

监督工作聚焦人民关切。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人民意志得以实现的制度保障。各地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将群众呼声和社会关切作为人大监督的风向标,聚焦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卫生、乡村振兴等民生重点领域,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询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多种方式,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实施精准监督、开门监督、闭环监督,打好监督“组合”。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连续对营商环境、科技创新、安全生产进行专题询问,开展跟踪监督。建立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完善预算审查监督闭环,更细更实管好人民的“钱袋子”,确保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充分体现人民意志。把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作为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内容,持续优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作出决定前让群众深度参与,作出决定时让群众充分协商,作出决定后让群众跟踪监督。2020年初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决定》,为疫情防控提供法律依据;2021年作出《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为基层治理增添法治底色;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后,省人大常委会先后作出《关于大力推动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决定》《关于大力推动全面实施〈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的决定》,用法言法语将省委主张转化为全省人民共同意志。  

 三、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天然优势,广泛凝聚民心民力

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人民所享有的民主权利,不是“一选了之”,而是贯穿人大代表履职的全过程。只有把各级人大代表作用充分发挥好,才能完整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依法行使国家权力。

打造具有辨识度的“代表行动”品牌。近年来,全省各级人大“一盘棋”,一年一主题开展代表行动,组织代表通过专题调研、走访、座谈、代表小组活动等方式,倾听民声、反映民意、汇聚民智。2023年,10万多名五级人大代表围绕“聚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这一主题,为先行区建设汇聚智慧和力量。各地运用“共同缔造”理念,普遍采取“群众点单、代表定单、人大派单、政府接单、选民验单”的方式,对收集的问题和建议分级处理、分类交办,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心关注的难题。武汉市武昌区开启“代表直通车”;荆门市东宝区组织代表们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解决了200多户村民出行难、178户农业灌溉用水难问题,为村民提供家门口就业岗位300余个;在十堰市郧阳区代表们的智慧碰撞中,建立赡养费共享账户的点子应时而生,并很快付诸实施。人大代表走田坎、跨门槛、进心坎,群众想了解的,第一时间帮忙联系回复;群众需要解决的事,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督办。一来二去,群众从“有事可以找代表”到“有事习惯找代表”。

加强家站点等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完善“两个联系”工作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代表联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常态化运行,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重要载体。目前,全省共建成代表联络站7010个,实现联系选民全覆盖和代表进站全覆盖。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找得到人、说得上话、议得成事,代表联络站成为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民意窗”“连心桥”。线上线下相结合,家站点设有二维码,群众通过扫码便可找到代表,以“码上反映”推动马上反馈。随着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逐步完善,人民群众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也在不断拓宽。五峰自治县人大代表邓兰舟和他的同事们以山区客车为载体,在车内悬挂群众信箱,沿途收集百姓意见,打造直入百姓心间的“民主早班车”;鄂州市连续18年开通人大代表专线,328名市人大代表上线接听市民电话,帮助解决群众反映问题2500多个;宜昌点军区固定每月5日为人大代表接待日,“5号见”已成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亲切问候。

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重视服务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确保提得准、提得实,又重视提升办理实效,确保办得好、质量高。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湖北代表团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7条修改建议、对计划报告提出的“沿江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开工建设”等2条修改建议被采纳吸收;提出建议394件,其中《关于支持在湖北布局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的建议》等9件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来自“江湖之远”的基层意见直达人民大会堂。紧盯代表议案建议“听、提、交、办、督、评”各环节,制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崇阳县开展“代表局长面对面”活动,人大代表约见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有关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一改过去“文来文往”,采取“人来人往”“现场直面”的方式,问答之中解难题、促落实。各级“一府一委两院”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把“不敢松懈”的压力变为优化作风、提高效能、加快发展的动力。

(作者系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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