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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创新监督方式 提升监督实效
2023年第11期 —— 监督广角 作者:文/董墉 陈金波 覃红平

    做好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光荣使命。近年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立足“实、严、细、真、效”五个突出点,深化实施人大审议监督“43221”模式,锤炼监督利刃,护航民生福祉,助推“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落地落实,充分展现了人大监督盯住不放的“韧劲”和一抓到底的“硬气”,得到各方面好评和肯定。


突出“实”字,纵深推进“四全”

    以下评上“全覆盖”。大力推行“以下评上”评价工作机制,持续完善人大代表全员参与机制,满意不满意由代表说了算,倒逼各项工作做到代表心坎上,提升代表和群众满意度。每年年初,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对全县所有部门单位开展满意机关全覆盖测评。

    工作评议“全方位”。每年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票决产生工作评议对象,对其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实施法律法规、依法履职、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等8个方面的情况进行全方位走访调研,并进行访谈“面对面”、线上“背靠背”、整改“点对点”的3轮民主测评,一个任期内完成所有部门的工作评议。

    述职测评“全过程”。常态化组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单位部门向人大代表述职,选民评议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评议单位部门”的“双述双评”。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对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开展述评、人大代表年末回选区开展述评。

    人事任免“全链条”。加强人大选举和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完善“任前考察、法律考试、任中推介、拟任职发言、会议审议、集体票决、宪法宣誓、颁发任命书、提交述职报告、开展履职情况调研”等程序,增强选任干部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全省首创探索开展“两官”履职工作评议,对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工作评议,抓实抓细干部任前任中任后监督。

突出“严”字,严格执行“三不三退回”

    对财政计划安排方案、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等情况中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一律退回重编重报重审,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工作落实。

    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是严格执行“三不三退回”的一个典型事例。在审议自治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时,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预算草案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明显不足,与“三保”要求明显不符,建议政府财政全额安排到位。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要求政府及财政部门重新编报,切实保障好干部职工退休待遇。20222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县财政局书面报告中明确回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2022年以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加大计划、预决算、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完善人大预算联网,先后10余次对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安排方案退回重报,督促政府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全额预算、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依法划转、审计整改资金限期追回等,清收出借财政资金4000余万元;综合运用“立法、执法检查、调研视察、专项报告+满意度测评”等多种方式,多管齐下、献策聚力,助力政府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紧盯法治化营商环境、小切口大民生政务服务环境、自治县委政府交办事项落实情况三个重点,听取和审议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形成8个典型案例,交办10个方面问题清单,有效推动农村宅基地确权办证、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燃气市场规范管理等一批老大难问题及时解决,真正做到了“监督有深度、审查有力度,审议有质量、整改有成效”。

突出“细”字,全面落实“两项清单”制度

    近年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探索推行“两张清单”(审议意见+问题清单、检查报告+整改清单)制度,让审议意见更加具体化,更具执行性,让监督成果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走访调研察民情。点对点走访、面对面交流,确保“两项清单”准,如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代表边界行活动,聚焦饮水安全、住房保障等短板弱项,走访6个乡镇35个边界村27000余户,收集群众意见建议570件,梳理形成代表意见建议143件,交县人民政府办理23件。

    分析研判解民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工作情况报告、调查组专题调查报告的基础上,结合调查发现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提出的意见,以及人民群众反映最突出、最强烈的问题,提炼形成审议意见附加问题清单,交办政府一并研究处理,改进了以往审议意见较为原则、笼统的情况。如该县通过“两项清单”,解决了实验小学食堂建设进度缓慢、公益性公墓建设选址规划久拖未决、光荣院未投入使用等民生关切,推动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严督实导求实效。实行双报告双测评制度,强化审议意见和整改清单落实,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政府不仅要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整改清单也要逐一回应,确保各项建议得到落实、问题得到解决。今年以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围绕生态环保、国有资产监管、法治政府建设等重点专项,退役军人及残疾人权益保障、非遗传承保护等民生关切,累计交办近30项清单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


突出“真”字,探索实施“两访两审两评价”专询制度

    通过初访、回访,一审交办、二审督办,阶段性评价、年度评价,形成“人大调研走访—审议意见交办—阶段性落实回访督查—年度完成效果评价”全过程监督闭环,推动人大监督全过程、制度化、规范化,推深做实监督“后半篇”文章,改变过去“一审一交了之”“办了就等于办好了”“测评过了就等于满意了”的传统监督模式,确保审议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开门监督、广纳民意。今年6月,由主任会议成员带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6个调研组,围绕2022年度审议意见、问题(整改)清单落实情况开展回访调查。

    集中民智、问效于民。调研组坚持问题导向,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2022年度“一府一委两院”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形成问题清单,拍摄暗访短片,确定专题询问内容,于11月份开展专题询问,严格落实“三个不放过”:评议意见不落实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基层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突出“效”字,一体化推进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

    高位推动。今年以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请县委确定当年度重大课题,县委书记领衔,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自治县纪委监委等负责,健全联动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汇聚监督合力。

    协调联动。持续深化结果运用,“以下评上”等重点监督成果直接作为县委满意机关、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优、优秀法官检察官命名表彰的依据;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8个典型案例转办案件线索,同步移交纪委监委依法问责。

    高效促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与审计监督衔接联动,督促政府部门出台《财政资金出借管理办法》《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及利润分配管理办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办法》,推动制定《关于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县属国有企业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督促审计整改追回财政资金2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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