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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立法工作
2023年第11期 —— 本期焦点 作者: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何开文

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在立法工作中始终突出政治引领,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在立法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从立法项目谋划、项目申报,到草案起草、重点难点问题协调,立法各环节的工作都由党组研究决定,确保同省委要求“同向同行”。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实行党组领导下的专班负责制和项目管理制,按照一个立法项目、一个工作方案、一名分管领导、一个责任处室、一个工作专班的“五个一”要求,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工作专班,确保党组对立法工作的全程领导、全程把关、全程负责,强化任务、时间、人员、责任、经费“五落实”。三是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加强与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省司法厅的沟通,认真落实立法计划,主动汇报立法进程和有关情况,对起草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认真研究、充分沟通、及时反馈。


二、始终坚持“三个导向”,牢牢把握立法工作质量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立法是善治的起点。在立法工作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目标导向,紧扣环境质量改善和流域综合治理底线目标,围绕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较好地完成了系列立法任务。一是聚焦生态环境重点问题,着力强化法治保障。牵头起草《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将我省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绿色发展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二是聚焦解决实际问题,积极探索“小切口”立法。牵头起草《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是全国首部着眼精准防治磷石膏污染的地方性法规。配合省卫健委起草《湖北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为规范、安全管理医疗废物,有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提供了法治保障。三是聚焦流域综合治理,积极开展立法研究论证。认真谋划3个立法项目,积极开展实地调研,组织开展专题座谈和专家论证,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草案起草工作。


三、始终坚持推进法规有效实施,牢牢把握立法工作生命线

    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始终坚持立法与实施一体推进,坚持依法治污工作方针,不断推进各项法律法规落实落地见效,努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大力推动法规实施。切实担当起实施机关的主体责任,大力推动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通过专题调研、立法后评估等形式,推动法规有效实施。及时制定配套制度措施,持续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加强“三磷”污染整治,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溯源整治,打通法规实施“最后一公里”。二是大力推进普法宣传。组织开展“一月一法”集中研学活动,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新闻发布会、开设法治宣传专栏、开发法规学习微信小程序、举办知识竞赛活动等形式做好法规宣传解读,使“法言法语”为社会熟悉了解。三是大力开展法规清理。先后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长江大保护、行政处罚法实施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法规清理,解决法规“不适应、不协调、不一致”问题。四是大力配合开展执法检查。积极配合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推动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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