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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四项工作机制 提高建议办理实效
2023年第10期 —— 调查研究 作者:文/郭小伟 文奇

    人大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受人民委托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具体途径,也是对“一府一委两院”等国家机关工作进行监督的重要形式。近年来,天门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完善机制、注重实效,从建议的提出、交办、督办、考评等各环节发力,构建建议办理工作闭环,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完善提出机制,提高代表建议质量

    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是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提升议案、建议质量的有效方式。市人大常委会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委托联络处组织学习等形式,加强代表对法律法规、人大知识、建议撰写等知识的学习,帮助代表熟悉自身职责,掌握写好建议的基本功。换届后,常委会针对新任代表多、基层代表多的实际,对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培训,安排撰写议案、建议有关知识讲解,使代表对如何履职有更加清晰的认识。此外,还注重对人大工作者的业务培训,严格代表建议工作要求,加强人大联络处(工作委员会)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指导和把关。2022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共举办专题培训6次,培训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2463人次。

    积极组织代表活动。代表只有深入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愿,提出的建议才能更好地体现民情、反映民意、推动发展。每年代表大会召开前,组织代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走进田间地头、工厂车间视察调研,让议案建议更接地气、更合民意。建好用好“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履职平台,在闭会期间,深入开展“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代表行动、“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组织代表依托“家站”开展代表小组活动,走访联系群众,收集社情民意。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代表小组活动359次,走访联系群众 45896人次 ,收集意见建议441条。

    扩大代表知情范围。为了使代表更加深入了解全市各方面的情况,提出建议时更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常委会坚持每半个月向代表寄送一次《人大工作动态》,定期向人大代表寄送常委会文件、公报和有关资料,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定期走访联系人大代表听取意见,通过人大微信公众号、人大工作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向代表通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宣传政策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拓宽人大代表知情知政范围。通过以上举措,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二次会议的代表建议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明显提升。


完善承办机制,确保建议办理规范

    及时交办。在人大会议期间,大会议案组协调市政府督查室和建议承办“大户”现场办公,全程参加建议交办工作。人大会议闭幕后,常委会联合“一府一委两院”对代表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归类、分析,落实承办单位,召开高规格代表建议交办会,明确办理责任、要求和时限。“一府一委两院”在交办会后,迅速对所承办的建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年内落实、跨年落实、长期办理及解释说明的事项以及办理责任单位,并以文件下发执行。各承办单位落实办理领导责任制,实行“六定”“三同”,即定领导、科室、专人、责任、时间、奖惩,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结账,确保了建议办理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落实“三访”。督促各承办单位严格做到“三访”:一是办前询访,开门办理。要求各承办单位办理每一件建议都要与代表见面联系沟通,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具体想法和要求,变被动办理为主动办理,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二是办中走访,协商办理。要求承办单位邀请代表到办理现场视察座谈,就办理建议的方法、步骤、重点、难点等进行交流,对涉及的复杂问题及时协商,务求办理取得实效。三是办后回访,考评办理。承办单位在办后主动与代表联系,力争人大代表对办理结果的认可,对确实不能解决的,向代表解释原因,争取代表的理解。近年来,市卫健、交通、水利等部门领导重视,明确责任,认真落实“三访”办理工作机制,办理工作得到代表一致好评,被市人大常委会评为代表建议办理优秀单位。

    规范答复。严把答复文件的初审关、格式关和核稿签发关,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使用红头文件进行答复,按规定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并按实际联名代表寄发;各承办单位的答复文稿在送达人大代表之前,由各承办单位负责人签审把关,同时报常委会工作机构就答复的内容是否回答了所提问题,主办单位是否综合会办单位意见后形成答复意见,该处理的是否妥善处理或是否提出了明确的处理意见等进行审查。对“答非所问”、敷衍塞责或文稿不规范的坚决退回,限期重新办理答复。


完善督办机制,推动建议办理落实

    重点督办抓落实。坚持每年从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群众普遍关心、代表高度关注的建议中研究确定重点建议,由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主任会议集中听取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方案,督促承办单位明确措施、落实责任。办理过程中通过听取办理情况汇报、组织代表视察等形式,推动重点建议办理落实。2022年,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等10件重点建议,多次听取承办单位工作汇报,深入现场察看办理效果。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推进办理工作,10件重点建议得到较好落实。2023年确定了9个方面的重点建议,已开展专项督办活动3次。

    归口督办抓落实。在常委会代工委全程督办的同时,将代表建议按承办单位分类交由各专(工)委按对口联系的单位开展归口督办,促进办理工作齐抓共管。各专(工)委每月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掌握办理工作动态,了解办理工作进展。2022年,常委会教侨工委按照归口督办工作要求,全年督办关于促进天门教育高质量发展议案,对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开展专题督导,推动议案办理落实。市教育局加快公办学校建设,新增中小学学位13000个,投入1537万元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全市全学段教育布局得到显著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均衡。

    跟踪督办抓落实。为保证建议办理不因跨年度而停滞不前、不了了之,常委会对政府归入“跨年落实”、“正在解决”的建议建立台账,列入下年度跟踪办理,保持办理的连续性,直到取得实质性进展或彻底解决。如针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们反映的泵站改造升级、农村公路建设等建议,将其纳入办理台账,督促承办单位制定办理计划,实行“销号”管理。市交通运输局将农村公路提档升级等跨年度建议与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一同办理,向上争取计划1484公里,分步推进实施。该局承办的11件跨年度办理建议已基本得到解决。


完善考评机制,提高建议办理质效

    回访代表评。在建议办理工作结束一个月内,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组织开展代表回访工作,直接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避免代表“被满意”。提出建议的代表对办理工作进行评价,对不满意的,由市人大常委会责令承办单位重新研究办理;重新办理结束后7日内,再次回访征求意见,重新办理并答复后代表评价仍不满意的,责成承办单位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书面报告有关情况,由主任会议确定是否继续办理。

    常委会会议评。代表建议办结后,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对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202212月召开的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办、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等11个单位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现场公布。常委会会议结束后,通过《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公开代表建议内容、承办单位办理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等信息,推动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监督建议的办理、落实和评价。

    督导考核评。积极争取市委支持,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纳入乡科级领导班子年度实绩考核范围。制定出台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考评办法,建立代表建议办理“月督导、季调度、半年互查、年终考评”机制,将建议办理时限、质量和信息公开作为主要考评指标,实行加减分量化考核,推动议案建议办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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