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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戒建议办理中的形式主义
2023年第7期 —— 民主实践 作者:文/黄梦其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突出表现在:不少地方单位的建议办理工作真正实现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质的转变。

    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代表缺乏大局意识,发生角色错位,要求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具体事宜相对提得较多;有的代表建议本身质量不高,泛泛而谈、空洞无物,“重问题轻对策”,缺乏建设性、针对性、操作性,与“精品建议”的要求相距甚远。再加上建议办理中,有的承办单位“为答复而答复”、“重答复轻落实”,甚至“只答复不落实”,用“会来会往”、“文来文往”代替抓落实;还有少数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的答复模式化,缺乏实质性的意见和措施,针对性不强,但办理态度好,善于做代表工作,代表实际上是“被满意”,等等。这些形式主义做法,不仅影响了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也直接挫伤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力戒代表建议办理中的形式主义,要着力解决好“三个问题”:

    进一步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建议质量,着力解决好代表建议“怎么提”的问题。要把加强代表履职培训、提高代表履职水平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业务辅导、联系指导、巡回督导、激励引导等多种方式,不断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不断提升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的能力和水平,提出有见解、可操作、精品化的建议,真正做到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可行、行之有效。

    进一步健全办理机制,提高建议办理质量,着力解决好代表建议“怎么办”的问题。承办单位是建议办理工作的主体,只有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开“空头支票”、做“表面文章”,避免“重办件、轻办事”的倾向,才能提高建议的落实率和代表的满意率。在具体办理工作中,要立足实际创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调动代表履职及承办单位的办理积极性,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建议办理实效,着力解决好人大监督“怎么督”的问题。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创新建议督办方式,对重点建议,实行主任会议成员“一对一”督办。同时,切实发挥各专委会和工委督促部门办理建议的作用,全面掌握办理工作的动态、进程和结果,把好时间关、责任关、意见反馈关,推动各责任部门单位切实做到兑现承诺不讲条件、认真办理不找借口、解决问题不遗余力,确保高质高效办理。开展量化测评,由提出建议代表、人大督办委室、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承办单位进行满意度量化测评,作为评选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推进建议办理工作信息化、公开化,主动公开建议办理进度和结果,回应社会关切,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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