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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缔造:人大代表履职的新平台
2022年第12期 —— 本期焦点 作者:文/马和平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指出,要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推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意见》,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高度重视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要求各地各部门扎实做好试点示范工作,不断推动“共同缔造”活动在全省广泛开展,不断取得实效。

    “党有号召、我有行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作为来自人民、扎根人民,始终生活在人民群众当中的人大代表,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必须把共同缔造理念和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把共同缔造当作人大代表履职的新平台,充分彰显“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

    倾听群众心声,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实现决策共谋汇民智。在某种意义上讲,人大代表的履职,往往是通过“为民代言”这个途径来实现的。人大代表参与决策共谋,就是要做一个为了广大人民群众而想代言的人、敢代言的人、能代言的人;就是要从群众身边的小事、关注的难事、想办的实事入手,找准群众真实需求,形成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案,使共同缔造的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 一是当好畅通人民意愿的“代言人”。人大代表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把百姓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百姓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百姓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用脚步丈量民情,准确把握群众真实诉求与意愿,真正把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需所盼带到权力机关的决策中来,反映到国家机关的工作中去。二是当好维护人民利益的“代言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更要以“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的信念,立足民生实际,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为解决好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急难愁盼”的问题努力出谋划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当好汇聚人民智慧的“代言人”。 人民群众中蕴含着丰富的智慧和无限的创造力。人大代表要强化履职为民的情怀,用好代表联系群众的办法,拜群众为师,向群众学习,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广泛汇聚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将其凝聚到党和人民的事业中来,用人民群众的“大智慧”不断书写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篇章。人大代表“家站点”是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载体,是人大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抓手。人大代表要通过常“在家”“进站”“到点”、亮身份履职,架好人大代表服务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发挥自身优势,当好激发参与的“带头人”,实现发展共建聚民力。共同缔造理念的本质,就是要充分激活群众的内在动力,让群众成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建设的主力,变“政府急”为“同心干”,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尽力、成效共享的生动局面。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天然优势、代表行业的资源优势和代表职务的政治优势,以激发民力为目的,让群众站“C位”,做到主意大家拿、办法大家想、事情大家做,“大家的事大家商量着办”,形成一同出力、一道奋斗的人民共同体。一是模范行动聚力。人大代表要带头实干,从自己做起、自家做起,主动做好房前屋后、庭院的卫生,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做表率,通过人大代表领头干、引领群众投身干。二是整合资源聚力。充分发挥代表在医疗、教育、文化、司法等方面的专业特长优势,发动群众出资出力,投工投劳,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建设。三是激活基层聚力。进一步探索“人大代表进网格(湾落、片区)”机制,明确人大代表在选区的网格和湾组履职“责任田”,加大代表“亮身份”履职保障,健全联系联络制度,发挥好“围楼夜话”、湾组会、屋场会、村寨议事厅等作用,让群众参与的渠道更畅通、高效,全面激活基层治理“神经元”,助理推进共同缔造,展现人大代表强烈的政治担当和深厚的为民情怀。

    履行监督职责,当好推动落实“见证人”,实现建设共管赋民权。 建设共管,就是以完善并实施好的制度,加强共建成果维护和管理,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就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举措,人大代表参与建设共管,就是把代表票决制工作,作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推进落实好。积极探索、创新推进,不断规范民生实事项目征集、票决、监督程序,并严格按照“群众提、大会定、政府办、代表督、人大评”的全流程办理模式,促进民生实事项目由“部门提”转变为“大家提”,由“为民作主”转变为“由民作主”,实现政府治理,社会参与,群众自治的良性互动。确保将每一件票决项目都办成人民满意的民心工程,变“一时美”为“持久美”,让老百姓长久得到实惠。票决制的每个环节,人大代表都参与其中,广大群众以人大代表为载体成为民生实事的建议者、决策者、监督者和受益者,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共同缔造的各方面全过程。

    立足群众满意,当好公平公正的“评判人”,实现效果共评顺民意。共同缔造成效如何,人大代表要始终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共同缔造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当好公平公正的裁判员。要带着民意评。按照“项目服务谁、谁评价项目”的原则,组织群众对共同缔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过程评价,持续推动各项工作改进。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村规民约、发展志愿服务等,发挥村民民主监督作用,实现村民对人、事、钱、物共同管理,做到村庄管理凝聚民智,让群众真正尝到建设的“甜头”。要拓展方式评。人大代表要利用好专题调研、部门评议和代表约见等监督形式,深入现场听取群众的意见,组织群众对活动实效进行全过程评价,评议意见按照分级管理分类交办,闭环监督落实。要结果导向评。坚持以共同缔造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结果导向,对在共同缔造中不主动、不作为,推进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通过专题询问、代表约见等人大监督方式进行督办,加大问责力度,及时通报曝光,用代表监督的结果倒逼共同缔造的成果,推动“共同缔造”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增进民生福祉,当好群众利益的“守护人”,实现成果共享暖民心。民生是人民幸福的基石、社会和谐的根本,增进民生福祉是坚持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共同缔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大代表肩负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就要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始终把增进民生福祉当做履职监督发力的“指南针”。让“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成为共识。人大代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念,切实把“聚力共同缔造、深化民主实践”主题做到群众的心坎上、暖到群众的心窝里,让每一件与职责相联的民生实事项目都能办好。人大代表要立足岗位职责,勇担当善作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强办理实效,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不断增进人民福祉,让共建成果最大限度惠及群众。人民群众是发展的主体,也应是发展的最大受益者。人大代表要大力宣传可见可知可感可享的共同缔造成效,引导建立和完善成果共享规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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