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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把握“三个坚持” 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2022年第4期 —— 本期焦点 作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近年来,省发改委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的有力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发改部门实际,以“三个坚持”深入推进省发改委在重点领域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拧紧立法工作责任的总阀门。立法是重要的政治工作。省发改委在立法工作中始终突出政治引领,坚持党组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在立法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牵头抓总作用,立法项目申报、草案起草、难点问题协调等立法全链条各项工作都必须由党组研究决定,确保同省委要求“同向同行”。二是完善工作规则,严格实行党组领导下的专班负责制,按照一个立法项目、一个工作专班、一个责任处室、一名分管领导的要求,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工作专班,确保党组对立法工作的全程领导、全程把关。三是健全责任体系,牢牢把握立法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严格落实党组“全程领跑、全程负责”的责任体系,按照“五个之前”的工作机制要求,切实做好法规项目论证评估。

    始终坚持聚焦重点领域改革,抓住立法工作质量的牛鼻子。良法是善治的前提。省发改委在立法工作中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结合,紧扣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围绕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较好地完成了系列立法任务。一是着力深化信用体系建设,2017年起草全国首部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地方性法规——《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确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湖北范式”。二是着力推动开发区发展,2019年修订《湖北省开发区条例》,规范了开发区管理服务、促进了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三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起草《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为我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四是着力规范价格认定,2021年修订《湖北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条例》,进一步规范价格鉴证行为和程序。五是着力适应发展新形势,2022年谋划了《湖北省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条例》《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湖北省数字经济促进办法》3项立法项目,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草案起草工作。

    始终坚持推进法规有效实施,提升立法工作权威的生命力。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省发改委始终坚持立法与实施并重的原则,不断推进各项法规规章的落实落地落效,努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大力推动法规实施,切实担当起实施机关的主体责任,全力推动法规列入普法、进入执法、融入司法,通过专题调研、专项询问、立法后评估等形式,推动法规有效实施。二是大力推进普法宣传,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做好法规宣传解读,使“法言法语”为社会熟悉了解,为法规实施营造良好氛围。2020年选送的“推进《湖北省开发区条例》立法工作”和“着眼‘规划+条例’  打出湖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合拳”分别被评为“湖北省十大法治事件”和“湖北省十大法治创新案例”。三是大力开展法规清理,先后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长江生态保护、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法规规章清理,切实解决“法规打架”的顽瘴痼疾。

    下一步,省发改委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在省人大、省司法厅的大力指导支持下,再添举措、再加力度,按期高质量完成好今年承担的立法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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