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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基层民主实践
2022年第1期 —— 民主实践 作者:文/邹顺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立足自身实际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基层民主实践。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不断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才能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中国的民主》白皮书指出:“中国民主的高质量,促进了国家治理的高效能,提升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地方人大常委会立足人大的法定职权和社会治理日益多元化的现实需求,进一步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承担更多社会治理责任,积极推进乡村善治。举例来说,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指导村民自治作用和人大代表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健全自治工作制度,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组织代表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基层普法力度,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意识。组织人大代表围绕公共文化服务开展执法检查,在法治宣传中贯穿道德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崇德向善。

  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这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个生动注脚。广大群众通过多种接地气、聚人气的民主实践,围绕涉及自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发表意见建议,进行广泛协商,利益得到协调,矛盾得以有效化解,促进了基层稳定和谐。

  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面向未来,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我们就一定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推动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确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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