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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创造性地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
2022年第1期 —— 本期焦点 作者: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王玲

    报经省委同意,举办县乡人大换届后首次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班,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使命,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更好助力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下面,我就人大“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以及“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怎么当”等几个问题,谈点体会,与大家共同研究。

 

一、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政治制度的定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好制度”,是“伟大创造”“全新政治制度”,能够实现“三个有效保证”,为创造“两个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这次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五个重要论断”,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进一步明确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定位新使命。我们要深刻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内涵,更加坚定国家根本政治制度自信,毫不动摇地坚持、与时俱进地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充分认识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从性质上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和主要内容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从地位上看,我国的国家权力由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从组织架构上看,既有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常委会),也有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专门机构(专门委员会),还有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工作委员会),以及办事机构、工作部门(办公厅、研究室、信访办等)等。从运行机制上看,各级人大都有着严密的组织体系和运行规则,有相应的议事规则。举行会议是人大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

    充分认识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地位和责任。县一级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部位,是政权组织重要的基础单元,是确保党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落实的重要力量,是发展经济、推动改革、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县级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担负着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地贯彻实施、决定地方重大事项、审查批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选举任免地方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等重任。县级人大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地方依法治理的水平,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要提升政治站位,始终保持“拼抢实”的状态和作风,奋力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二、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把握总体要求。这个总体要求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宪法规定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大干什么”的总目标。人大的一切工作就是以人民为主,让人民作主。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把握四项法定职权。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选举任免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权,这是“人大干什么”的法定授权。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有16项,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有22项;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15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职权14项。从五级人大职权特征来看,市县级人大常委会主要是监督和做好代表工作,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有效执行。对于没有立法权的县级人大常委会来说,尤其要用好重大事项决定权,推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化常态化。从职权拓展来看,中央连续出台文件,就党领导立法,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各项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地方政府债务监督,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备案审查等作出重要规定,这些都是地方人大工作“干什么”的重点。人大不是“清谈馆”,不是“橡皮图章”,是实实在在的工作机关,担负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任,担负着广大人民群众的重托,担负着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我们都要带头尊崇法治、严格依法办事、积极行权履责。

    把握五项重点工作。这次中央人大工作会议,明确部署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六项重点工作。结合地方人大工作实际,我们概括为五项工作,也是“人大干什么”的时代使命。一是全面贯彻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各级人大、“一府一委两院”都要严格依照宪法法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自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二是健全完善地方法规制度,为湖北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法治保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立改废释,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三是加强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促进依法治省,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贯彻实施。四是加强代表工作,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要突出抓好深化“双联”制度、加强平台载体建设、推进活动常态化、做好闭会期间履职服务、加强能力建设、推动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等重点工作。五是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对于县级人大来说,本行政区内的一些重要事项可以通过依法作出决定来推动。

    着力建设“四个机关”。“四个机关”是人大自身建设的新定位新目标新抓手,是“人大干什么”的重要保障和永恒课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并对人大工作队伍提出了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明确要求,为我们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工作队伍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导。我们要把握“四个机关”的定位,始终保持勤勉向上、尽职尽责的精气神,勇于担当,善于作为,肩负起新时代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任。

 

三、把握新形势新要求,着力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首先要强化理论武装。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掌握思想要义吃透理论精髓是做好人大工作必备的看家本领和基本功。我们要坚持和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的第一议题,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首要内容,作为支部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在人大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是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不仅是履职工作中要贯彻党的主张和意图,在政治、思想、组织、工作、学习、生活、纪律等各方面各环节,都要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党的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到时时处处事事,使一切行动听党指挥成为自觉和习惯。人大的一举一动、人大同志的一言一行,都要符合党的要求、维护党的形象、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做到心中有党、心中向党、心中为党。坚持党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最关键的,是把坚持“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人大的工作都要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总书记重要指示对标对表。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人民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人大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认真落实党委意见。

    坚持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履职尽责。栗战书委员长强调,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开展人大工作的鲜明主题。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在大局下谋划和推进。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工作的指示要求,这是党直接交给人大工作的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完成,交一件干一件、成一件。这是必须的,但还不够,还要善于通过学习领会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会议、文件,吃透党委意图,从中找到人大应当承担的责任、应当主动去干的事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当前,湖北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应勇书记在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答好“建成支点”“高质量发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省域治理”等四道“必答题”;强调要深入推进法治湖北建设,塑造“办事情靠制度不靠人情、解决问题靠法治不靠关系”的良好社会环境,让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我们要胸怀“国之大者”,把握“省之要者”,主动担当作为,做到党中央和省委工作中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坚持依靠代表、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没有人大代表,就没有人民代表大会,就没有人大常委会。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强化为代表服务意识,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更好发挥代表作用。要进一步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扩大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组织代表通过视察、调研、走访等方式,结合“代表行动”主题,为区域发展建言献策、汇聚民智。要健全人民群众参与人大监督制度,完善网络征集、问卷调查、公民旁听、网络直播等制度。要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更好反映民情、汇聚民意、聚集民力。县级人大同时还要建好用好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使之成为宣传法治的阵地、联系群众的桥梁、民主协商的平台、人大工作的窗口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宣传教育的学校。我个人体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党的领导是主心骨,人民代表大会是主渠道,“五大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主形式,人大代表是主力军。今年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中,全省登记选民4940万人,组织投票直接选出县乡人大代表93613名,展现了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民主政治实践,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最直接、最生动的体现。县级人大要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丰富和拓展基层人民民主的实践。

    坚持依法履职行权。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法律实施工作机关。依法履职是基本要求。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人大工作。在监督工作中,要切实担负起党中央赋予人大新的监督职责,如国资、预算、政府债务等监督,聚焦突出问题开展跟踪监督,如环保监督等。敢于动真碰硬,对于发现的问题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能“作秀”,更不能沦为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同盟者”。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职责,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

坚持把握特点规律。人大工作政治性、法律性、计划性、程序性比较强。人大工作是集体有权、个人无权,集体讨论问题,集体决定问题。要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不断赋予人大工作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一要处理好党的领导与依法办事的关系。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人大的所有工作、所有活动,都要在党的领导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形式、采取合法而有效的方法去组织实施。二要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分工不同,但根本目标一致。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推动“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形成改革发展合力。三要处理好政策与法律的关系。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人大工作要自觉维护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权威性,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四要处理好程序与内容的关系。既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但又要防止形式主义,不能为了走程序而走程序。

 

四、坚持以身示范,当好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关键少数”

    把好政治关。人大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是党在执政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实现形式。要坚持党的领导,善于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意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制度、理论、方向要始终坚定不移,不能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歪路,也不能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人大工作要增强政治意识,从政治上进行谋划,担负政治责任,追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党的领导各项制度,担负起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发挥人大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加强代表的政治引领,引导代表自觉站稳政治立场,忠诚为党分忧,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决守好人大意识形态阵地,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把好法律关。依法按程序议事、办事、开展活动,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原则。人大有严密的组织程序、严谨的议事规则,人大会议有严格的要求。人大工作无小事,不仅有结果,而且有后果。人大常委会主任是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关键少数”,要强化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学好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代表法、选举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议事规则作为履职重要基础,依法行使职权。

    把好民意关。人大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也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要注意倾听人民群众的声音,特别是人大作决定、审议批准重大事项的时候,要真实反映群众的意愿。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善于听取不同的意见建议。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拓宽联系渠道,多到群众中去,多到困难大、矛盾多的地方去。带头联系人大代表,主动邀请代表座谈,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呼声期盼,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引导人大代表找准自身角色定位,最大限度调动积极因素、化解消极因素,真正当好人民的忠实代言人,不能成为“信访接待员”,更不能成为“意见领袖”。

    把好底线关。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守好政治底线、思想底线、法纪底线、道德底线、生活底线。抓好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建设,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带好自己的队伍,确保一届下来不出现“非战斗性减员”。认真落实中发〔201518号文件和鄂办发〔201740号文件精神,加强工作队伍建设。要思想破冰、守正创新,敢于当人大工作的探路者,对标先进、争创一流,谋定后动、谋定快动。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湖北省实施办法,做到清正廉洁,建设清廉机关。

  

注:本文系王玲同志20211220日在全省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班上的辅导报告,根据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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