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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大监督职能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2021年第9期 —— 监督广角 作者:文·图/彭小艳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推动武汉市江夏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积极行动、奋发有为,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在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中彰显人大担当、展现人大作为,为开启江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的生态保障。

一、把握“三个关系”,找准定位敢监督

坚持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确保人大监督工作有理、有力、有为、有权威,正确处理三方面关系。

一要准确把握加强人大监督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中,要把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使人大监督工作与区委中心任务一致、与全区工作大局合拍、与人民群众要求相呼应。带头贯彻执行区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及时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汇报,适时作出决议决定,监督“一府一委两院”抓好落实。二要准确把握人大对其它国家机关的监督和支持的关系。既讲监督,又讲支持。一方面就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和所作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及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不断强化监督力度,凡是法定监督范围内的问题,勇于动真碰硬,敢涉深水区;另一方面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利用代表联系群众的优势,瞄准生态环保方面的焦点难点,使政府了解群众、群众理解政府,形成人大善于监督、“一府一委两院”自觉接受监督、齐心协力做好工作的良好局面。三要准确把握人大对人民的责任和人民对人大工作监督的关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人大职权的运用是权力和责任的统一。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中,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做到既不越权,又不失职。而人大代表则应当认识到自己是人民意志的表达者,要积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调研,锁定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发挥人大代表的模范带头和履职主体作用。

二、做好“三个跟踪”,创新举措善监督

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中推进人大监督工作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转变,由一次性监督向连续性监督转变,由注重监督过程向过程与结果双注重转变。

一是层层深入,跟踪发现问题。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明确全区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深入调查研究,围绕污染防治、环境治理、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等内容开展专题调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作出决议决定,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议意见和建议,使人大监督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凝聚生态文明建设合力。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人大代表参与涉及生态文明建设主题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引导人大代表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活动和监督的重要内容,积极收集反映群众的相关意见建议。二是步步推进,跟踪整改问题。落实工作报告和评议制度,重视和加强相关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要求,采取领衔督办、跟踪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等方式,对减少塑料污染、鼓励企业投保环境污染险、废电池的回收与处理、河湖淤泥科学化处置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办理力度,边整改边完善边公开,努力提高办成率和满意率。三是环环相扣,跟踪根治问题。保护环境,标在治理,本在控源。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打好监督组合拳,利用专题询问、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等“刚性”手段,督促从源头解决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看准的问题、选准的议题,做到盯住不放、跟踪到底,以“监督—落实—再监督—再落实”来推动问题的彻底解决,严格落实问题整改“销号制”,推动各相关部门以增绿、活水、治污、净土等为重点,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江夏。

三、坚持“三个突出”,增强实效勤监督

当前,我们正处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应充分发挥人大的职权优势,围绕“生态立区”战略,竭诚尽智依法履职。

一是突出重点促发展。注重把区委决策部署、政府着力推进、群众普遍关注、人大职权范围内的生态环境重大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牢牢抓在手上,通过听取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财政决算报告等方式,全力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对于部分水质保护工作不到位、土地使用不到位、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予以重点关注。二是突出生态促和谐。深化“环保世纪行”活动,把人大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实地探访视察,全面、客观、真实生动展现全区生态环境治理成果,促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有效解决。同时积极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做低碳生活的引导者、绿色生活的践行者、生态文明的推动者,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三是突出协作促合力。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形成监督工作的聚合力。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大代表参加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培训,落实好上下联动进行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要求,推动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同时运用各类工作联系制度,通过相互列席有关会议,相互交流文件材料,相互参与有关调研活动,形成齐抓共管、运行高效、落实有力的大环保格局。

好生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文明建设是全社会的责任,人大及其常委会上承国家意志、下载民声民意,将继续责无旁贷地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建功发力。

  (作者系武汉市江夏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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