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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有序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2021年第9期 —— 开篇立言 作者:文/本刊评论员

根据宪法和法律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的规定,自2021年开始全国县乡两级人大将陆续换届。我们要充分认识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原则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始终,依法有序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确保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指出,“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必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人大选举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1953年选举法颁布实施以来,先后经历过7次修改完善,从等额选举到差额选举,从缩小城乡选举代表的人口比例到实现城乡“同票同权”,逐步形成了一套适合我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选举制度。

县乡人大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彰显了根本政治制度显著优势,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最生动、最直接的体现,对于推动建立和完善地方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意义重大而深远。要通过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使之成为“坚持党对选举工作的全面领导,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生动实践。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质特征和政治优势,我国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我们要毫不动摇地将党的领导贯彻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为换届选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回顾人大换届选举的历程,广泛动员选民积极参加换届选举、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始终是贯彻选举工作的一条主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要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通过优化流程设计、拓宽有序参与、畅通监督渠道,把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表达、民主监督有效贯通、有机衔接起来,更加充分、更加生动地体现人民民主的真实性、优越性,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选民依法有效行使选举权利的参与实践,体现到换届选举的各方面各环节,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代内涵。

依法办事是人大工作的灵魂和核心,是充分发扬民主重要保障,也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所在。省人大常委会相应修改了选举相关地方性法规,明确了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等,将换届选举纳入法治轨道,将操作流程和具体行为规范上升到法律层面,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统一起来。依法开展换届选举各个方面的工作,统筹做好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资格审查、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确保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要严明换届选举纪律,强化统筹协调,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心齐气顺的良好换届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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