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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地方人大常委会 自身建设几点思考
2013年第11期 —— 调查研究 作者:文/李高林 陈应明

    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是一个常做常新的课题,是一项只有开工、没有竣工的工程。本文结合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地方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谈几点思考,与同仁商榷。

    配优常委会组成人员

    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国家权力机关组织制度,优化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知识和年龄结构,提高专职委员比例,增强依法履职能力。”目前,多数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不优,主要表现在老同志多、年轻人少,兼职人员多、专职人员少,领导干部多、专家型人才少。

优化年龄结构。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做到老中青相结合,形成合理的梯次结构。从实践中看,可按“三三制”原则选配,即 50岁、40岁和 40岁以下的各占三分之一左右,以保证常委会充满活力,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优化知识结构。针对常委会工作需要,要选拔一定数量的法律、经济、科技、社会管理、生态建设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经过法定程序,充实到常委会,强化议事力度,提升议事质量,改善知识结构。

优化兼专职结构。实践证明,常委会兼职委员过多,会给工作带来一些影响。如,在企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的委员,在行使职权时顾虑较多,担心得罪“一府两院”,影响单位和自身利益,不敢监督;或因自身工作繁忙,对监督议题深入了解、思考不够,无暇监督;或是外行监督内行,坐听发言,人云亦云,无力监督。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数量及结构要求,目前都是由上级人大常委会确定。因此,必须进行顶层设计,研究制定相关规定,明确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专职比例要求。

强化履职责任。目前,在委员履职上最大的问题是,少数常委会组成人员把担任委员职务仅仅当作一种荣誉,忘记肩负的重任,影响了人大常委会的整体形象。必须认真履行担任委员职务而产生的特定义务,按时出席法定会议,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履行与委员职务相应的职责,开会积极发言,多提意见和建议,参加活动多出成果。要建立委员监督机制,建立委员履职档案。为每位委员单独建档,将出席会议、参加活动、提出建议等情况记入履职档案,年底集中公示履职成效。

    进一步释放专委会潜能

    人大专门委员会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基础和主战场。专委会强,则常委会强;专委会弱,则常委会弱。发挥专委会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充分释放专委会专业性、经常性和超前性三大优势潜能。

    释放专业性潜能。各专门委员会分工相对专一、范围相对稳定、研究相对深入。发挥专业性潜能,要密切联系专业人才,根据监督议题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真正使区域内各行各业顶级专家为常委会所用,通过“外脑”的协助,把一些专业领域的问题研究透彻。逐步改变县级人大专工委“一人一委”、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现象,保障专委会正常履职的需要。

    释放经常性潜能。各专委会要主动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联系,密切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以上重大课题调研活动,至少到每个联系部门进行一次视察,至少向常委会提交一份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经常有效监督创造条件。

    释放超前性潜能。对属于专委会自身的工作,思在前,谋在前,干在前,变滞后性思维为超前性思维,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常委会举行会议,有关专委会要提前介入,深入调研;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相关专委会要主动思考,事先初审,提出意见,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依据。

    做强常委会机关

    人大常委会机关作为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承担着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等服务保障的重要职责。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常委会职能作用发挥。

做强秘书长这个关键个体。秘书长既是常委会班子成员,又是秘书部门的主要领导;既是工作策划者,又是工作执行者。要善于协调,加强与党委、政府的协调,形成党委、人大、政府的良性互动。加强与主任会议成员之间、各专(工)委之间的协调,做到运转流畅。善于谋划,善抓大事、谋大事,思考落实工作做到快半拍。科学处理大与小、急与缓、内与外的关系,建立上下内外顺畅、反应迅速、衔接紧密、运转灵活的工作协调机制。

    做强机关工作人员这个集体。目前,地方人大常委会机关普遍存在干部流动困难、年龄偏大、锻炼机会较少、知识结构不太合理等问题。要采取措施逐步加以改进。要采取与党委、政府互派任职、到基层挂职等多种形式培养锻炼干部。要建立人大机关干部合理流动机制,把优秀的人大机关干部推荐到党委、政府部门任职,把党委、政府部门的干部及时交流到人大机关工作,改变人大干部“内循环”现象及党委、政府干部由于年龄、资历、安排等原则向人大机关单向流动的趋势,改善人大机关干部的知识结构、阅历结构,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队伍。 

    科学设定各岗位服务标准。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机关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设定与岗位服务相对应的标准,加强对机关各部门、各岗位的分析研究,制定调研、秘书、会务、接待、档案管理等若干服务标准,倒逼机关干部养成严谨细致、雷厉风行、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培养谦虚谨慎、艰苦奋斗、耐住寂寞的优良品质,使机关工作各个层面、各个环节都做到有章可循,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服务保障机制。

(作者分别系孝感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调研室主任,调研窒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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