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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公众应急救护技能的建议
2021年第1期 —— 代表天地 作者:省人大代表 段睿

突发危险在公共场所时有发生,小到跌打损伤,大到心脏骤停。这些意外事故看似偶然,但整体概率并不低,时间就是生命,事发后如能及时进行正确急救,能为后续治疗奠定基础,甚至还能化解危机,比如心脏骤停就有“黄金4分钟”的说法。但就现实来看,遇到类似情况,普通民众除了拨打急救电话、等待专业人员处理,对还能做些什么,具体怎样施救,需要何种设备,心中都不太清楚,更不敢妄伸援手。“硬件”短缺,“软件”不足,是眼下公共场所在急救方面存在的突出短板,而如何补齐仪器“硬件”短板,提升全民急救意识、救助技能“软件”实力无疑是亟待解决的社会难题。

建议:建立健全专业急救知识培训体系。把全民急救知识普及教育工作作为政府民生工程来抓,加大财力投入,建立健全完善的急救知识培训体系,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普及教育的目标、任务,组织卫生健康委、红十字会、医院、社会培训(如AHA)、教育、媒体、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全民急救知识普及教育。一是突出做好在校师生急救技能的培训。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意义重大,要加大在校师生急救技能培训力度并使之常态化,提高他们的特殊应急水平。二是做好对特殊群体的急救技能培训。如巡警、消防官兵、野外作业人员、出租车司机、导游、公共场所服务员必须进行必要的急救技能培训。三是政府主导建立专门的培训场所及专职培训人员。面向更广大的社会人群进行免费公众培训。在社会上招聘一些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人士,参加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师资培训,联合各级医疗机构培训专职或兼职的优秀带教人员缓解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人员不足的状况。

出台保护施救者权益的法律法规。普通公众急救行为与医护人员相比,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深圳市、杭州市、北京市、上海市等都出台了相应管理规定,鼓励普通公众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急救合格证书,支持具备急救专业技能的公民对急、危、重伤病员按照操作规范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其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让普通公众在施救时放下心中顾虑。 

逐步提升AED配备率。“推进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仪(AED)设置工作”纳入《健康湖北2030行动纲要》等规范文件。但从湖北来看,公共场所AED设置工作还相对滞后。建议逐步在全省各学校、公园、车站、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配备足量AED,并明确配置位置。

开展公共卫生应急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利用每年“世界急救日”(912日)和“世界红十字日”(58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共卫生应急技能提升专项行动,聘请医学专业人士,举办急救知识讲座,指导居民进行急救演练,并发放急救知识手册进行学习,让更多的居民提高急救意识,并掌握一定的急救能力。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微信公众平台、微博、抖音等媒体传播形式,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建立专业急救知识宣传网站,采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进行基础的医疗急救技能宣传,拓宽学习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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