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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人大工作创新的 实践与思考
2020年第12期 —— 调查研究 作者:文/詹金灿 袁海筹 颜军 图/本刊资料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湖北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正常秩序,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奋力谱写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必须创造性地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人大工作,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能,充分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

 

一、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人大工作创新,要坚持把理念创新作为先导

理念创新是人大工作创新的基础。面对疫情带来的新形势新挑战,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底线思维,转变工作思路,把创新发展理念贯穿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充分认识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人大工作创新的重要性必要性。湖北和武汉是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和决胜之地,在全国疫情最重、管控时间最长,经济重振面临较大困难和疫情带来的系列矛盾。这次疫情防控暴露了一些干部的思维观念、治理能力和专业能力明显跟不上的短板,不善为、不会为的问题比较突出。比如,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习惯于看现场、听汇报,立法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组织方式不活、精细化水平不高,在特殊情况下召开法定会议等各项工作的应急预案不足,习惯于“面对面”、不会“键对键”,习惯于“线下”、不会“线上”,不会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借脑借力。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和代表等工作,大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准确把握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人大工作创新的总体要求。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人大工作创新,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肩负起新时代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崇高使命,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把根本政治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发展、人大工作实践中迫切需要回答的重大问题,用发展的眼光和创新的精神推动理论研究,在分析、研究、解决问题中走出创新之路。

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强化公共卫生立法中实行“双组长”制,做到协调联动、高效率推进立法工作,为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作出了榜样。历届人大常委会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为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积极探索,创造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工作理念、方法和机制,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打下了坚实基础。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要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继承良好的工作传统,及时修订束缚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陈规旧制,推动人大工作更加务实高效,使人大工作更好地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富有创造性。

 

二、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人大工作创新,要坚持把机制创新作为关键

在疫情防控“上半场”,省人大常委会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坚持探索创新,不断优化完善人大工作机制,创造出体现人大特点、发挥人大优势的新方法、新途径,为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扎实做好人大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健全统筹协调机制。疫情发生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融入战“疫”大局,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5位党员副主任分别包保1个市州,坚持在一线协调解决防控中的问题。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自觉接受常委会领导,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形成了整体合力。人大常委会机关切实做好下沉社区和机关防控工作,筑牢社区防控防线。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要坚持工作“一盘棋”,统筹协调、组织调动人大各专(工)委积极性,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立法、监督和代表等各项工作,增强工作的协同性、联动性和整体性。

完善快速反应机制。为了促进依法科学有序防控,211日、35日,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加开2次常委会会议,启动立法修法快速反应机制,及时作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法治保障、严厉打击非法交易和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等两个决定;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开展重要选举任免工作,确保党中央和省委人事安排意图圆满实现。3月初召开主任会议,对年度“一要点两计划”进行调整,把制定修订湖北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等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要时刻紧扣围绕中心大局,及时对标调校,做到党中央关注什么人大工作就关注什么,省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省委交办什么任务就第一时间抓落实。

健全上下联动机制。在抗疫斗争中,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印发通知、致信函和倡议书等形式,动员全省各级人大和五级人大代表齐心协力打好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凝聚了磅礴力量。全省各级人大采取紧急加开常委会会议、及时出台依法防控决定等方式,授权各级政府采取应急行政管理措施,推动各项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省各级人大和9.3万名五级人大代表立足自身岗位,踊跃投入战斗,带头参与医疗救治、小区封控、送医送药、物资保障等工作,在疫情防控一线当先锋作表率。获得“人民英雄”国家荣誉称号的张定宇、受到习近平总书记亲切点赞的十堰市太和医院院长罗杰、武汉卓尔公司董事长阎志等,都是其中的杰出典型。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过程中,这些实践经验可以逐步固化为新的工作机制。比如,围绕疫情防控和疫后重振重点问题,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可以选取立法项目、监督事项委托下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等。要支持市州人大开展区域协同立法,积极指导下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人大工作质量。

健全能力提升机制。面对疫情防控的艰巨任务,需要广大党员干部、人大代表等发挥“头雁”作用,当好疫情防控的先锋队和主力军,关键少数要能挑起“大梁”,在大战中践行初心使命,在大考中交出合格答卷。要综合运用常委会党组专题学习、常委会法制讲座、机关集体学习、人大学习培训等方式,采取线上学习讨论、网络视频会议等形式,组织开展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要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发扬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展现的精神面貌,进一步改文风、转作风、树新风,尽量少开会、少发文,集中精力干实事,以作风能力建设的新成效助力疫后重振。

 

三、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人大工作创新,要坚持把方式方法创新作为突破口

创新是地方人大工作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源泉。在疫情防控中,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从实际出发,依据客观规律,不断研究新情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依法履职的新内涵新形式新载体,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

高质高效地组织会务。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始终注重缩短会议时间,优化会议流程,提高会议审议质量和效率,修改完善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在今年疫情形势最为紧张的时候,针对有的委员奋战在抗击疫情第一线、有的委员在外地等特殊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利用“互联网+”“云平台”、视频会议及移动设备新方式,组织会议及其他重要活动,保证了会议和活动的顺利进行。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十五次会议利用腾讯会议APP召开视频会议,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设主会场,其中只有会议主持人和相关议案说明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减少人员聚集。这些都是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特殊情况下的有益探索,既是对长期以来会务服务工作水平的检验,也为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了思路。下一步,改进人大会务组织方式,可以考虑从以下方式着手。一是智能化办会。借助视频会议平台等现代化智能化手段开展,在移动端增加网络按键表决方式等功能,整合电子阅文系统现有功能和会务组织等功能,实现移动办公,提高会务效率。二是创新性办会。根据人大工作实际,增加常委会会议次数,减少每次会议时间,避免长时间开会。三是合理化办会。合理设计会议流程,减少会议时长和列席人员,使会议更加精简高效。四是差异化办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制定差异化防控策略,考虑在极端特殊环境下召开会议的方式方法和流程,实行差异化会议形式,确保法定会议如期高质量举行。

灵活多样开展调研视察。如何利用互联网资源,从网络资源中了解民意,实现线上与线下的优势互补是对各级人大及人大代表智慧的考验。在今年我省学校安全条例立法中,采取委托调研、点对点调研、线上访谈等形式开展立法调研,既广泛征集到很好的意见建议,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在中小企业法办法修订中,充分利用网络快捷的特点,开展网络问卷调查,增加专家咨询的人数和频次,使条例草案得到充分论证。要善于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辅助分析,通过网上问卷调查、社交工具互动、智能搜索等方式收集社情民意。要多搞“线上”调研,通过组建微信群调研、视频访谈调研等方式,及时掌握意见建议。要学会对数据进行关联分析,从片面到全面,从静态到动态,大幅增强调研的方向、路径与作用。

着力提高审议表决质效。多年来,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已经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疫情期间,在制定为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两个决定”中,常委会采取书面论证、线上论证等形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了论证评估质量。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要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完善无纸化会议手段,通过视频方式远程审议,使用电子邮件、书面材料反映审议意见等形式,确保审议充分。在反映委员和代表审议内容的简报编辑和发放过程中,可借鉴全国人大会议服务简报工作方式,采取电子传输、编辑和推送的方法,减少人员直接接触,缩短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对急需的立法项目,依法采取增加会次、减少审次等特别程序,及时推进落实。在表决上,不能利用电子表决器表决的,可以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和举手表决方式进行。

多措并举开展执法检查。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创新,通过开展第三方评估法律知识问卷调查、暗查暗访和实地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充分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体现出的执法检查理念变革、工作创新、方式探索是地方人大工作的示范。省人大常委会借鉴全国人大工作有益做法,进行了大胆探索创新。在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中,省人大常委会创新组织方式,采取检查和委托检查、人大检查和政府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创新工作构架,设立信息、调研、材料、检查4个小组,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创新检查方式,由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先行自查,省人大常委会再组织检查。在信息收集和调研过程中,突出问题导向,既采取以往执法检查运用的网络访谈、小范围座谈交流等调研方式,又通过选取有代表性对象进行调研,还通过暗访、热线电话、征求人大代表意见等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由常委会领导同志带队开展实地检查。为助力疫后重振灾后重建,组织开展湖北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及其部门为企业纾困解难,推动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及时落地。大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听取和审议省“一府两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产生强烈反响。要总结这些好做法,采取各种灵活多样、扎实有效的形式,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检查效率和质量,让数据多“跑腿”,让检查少“跑路”,减少基层负担,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权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创新做好代表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深化“代表行动”,聚焦疫后重振,组织各级代表“五进五访”,及时了解群众“急难愁盼”,有效破解“大疫之后必有大灾”难题。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认真做好扶贫联系点脱贫督导,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密切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的优势,进一步完善“双联”工作机制,通过视频连线、微信、公众号等途径,畅通联系的渠道和途径,及时收集代表的意见建议,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受疫情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更多、困难更大,人民群众的诉求更多,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收集,真实反映人民心声。要加强代表履职服务管理,管好用好湖北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工作情况和相关信息,促进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职。要创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改进代表建议办理,确保“过程高质量、结果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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