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详情页面 

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扎实推进地方性法规实施
2020年第12期 —— 本期焦点 作者:黄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社教

近年来,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指导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黄冈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地方性法规实施,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推进、实施机关实施、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依靠党委领导引领地方性法规实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市委高度重视并全方位领导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去年10月,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要求各级党委加强对地方性法规实施的领导。今年1月,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党的领导做好人大政协向“一府两院”交办协商事项办理工作的规程》,明确提出:对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等交办事项,市委统筹协调、全程跟踪、督办落实;市政府建立工作责任制,提交党组会专题研究,责任单位逐项落实。这个规程的出台,为地方性法规全面有效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为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4月,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要求全市深入学习贯彻《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今年以来,市委还多次对地方性法规的普法宣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对常委会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二、大力开展普法夯实地方性法规实施基础

    坚持把普法作为推进地方性法规实施的重要基础。一是坚持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地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新媒体矩阵为平台,通过“盛哲说法”等栏目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二是针对“关键少数”开展重点宣传。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各级党委(党组)将地方性法规知识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培训课程。市人大常委会将5部地方性法规汇编成册,分送市、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学习参阅。三是“以赛普法”开展宣传。今年910月,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举办“黄冈市地方性法规知识竞赛”,全市110支代表队参加竞赛,另有11.8万人通过手机、网络平台参与有奖知识问答,有力提高了地方性法规的宣传质效。

 

三、依法开展监督推进地方性法规实施

    坚持每年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选择地方性法规听取实施情况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询问等活动,推进法规有效实施。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常委会高度重视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每部条例启动实施后,都组建了常委会分管领导领衔、法制委牵头、相关专(工)委参加的工作专班,负责推进实施相关工作。二是动真碰硬开展执法检查。对标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采取明查和暗访、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搞清楚法规实施的真实情况,执法检查报告重点报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并开出详细的问题清单,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今年68月,市人大常委会对《黄冈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共发现725个方面的问题,其中交办的个案共7个。三是专题调研跟踪问效。紧盯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采取专题调研或视察的方式进行督办。如,针对2019年《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中发现的11个具体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有力推动了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四是开展评估深化法规实施工作。根据立法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已满3年的《黄冈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开展了立法后评估,举行多场基层人大代表、干部群众、执法人员座谈会,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效果明显。

 

四、落实主体责任保证地方性法规实施

    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推进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方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推进。今年5月,市政府出台《黄冈市推进地方性法规实施的行动方案(20202022年)》,对地方性法规实施中的行政责任进行分解,明确了7项目标任务24项落实措施。各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地方性法规执法质效。市城管执法委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实施细则。白莲河示范区建立了生态考核和补偿机制,严格落实白莲河生态考核评价制度。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地方性法规融入司法。浠水县人民检察院对原浠水县规划局违规批准团陂镇十三庙小学扩建占用十三庙烈士保护用地案提起公益诉讼,浠水县人民法院判定原浠水县规划局败诉并进行整改。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新的起点,克难奋进、开拓创新,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以高质效的立法和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为黄冈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期刊阅览 | 网上投稿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楚天主人杂志社     鄂ICP备13016411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1686号